为什么恋人们会选择用伤害自己的方式惩罚对方?

如果一个人习惯于以甘愿受苦来换取道德上的胜利,借以控制或惩罚他人,那么他很有可能被视为“自虐型人格”或“自我挫败型人格”。
有研究证明:为了达到某种目的,任何人都会在特定的环境下表现出受虐行为(参与Baumeister,1989; Salzman,1960)。儿童往往会为活动照料者的注意,而是自己陷入受伤的境地。
我们如果仔细观察,就会发现,很多儿童会因为怨恨父母不关注他们,故意尿裤子,或者故意让自己受伤。那些不能获得父母关注的孩子们很快会发现:相对于直接表达需要,让自己受伤,更容易让父母关注自己,这是一个屡试不爽的神器。
恋人们选择用伤害自己的方式惩罚对方——就是一个典型的通过自虐(自我挫败)来掌控关系的例子。
1、自虐人格如何产生?
自虐人格是否是先天产生的,目前学术界尚无定论。但有很多学院派学者(Galenson,1988)认为:儿童期的受虐(可能是身体的,也可能是情感忽视的)和形成自虐人格有关。其中,受虐的女孩倾向于发展出自虐行为,而受虐的男孩则更有可能对攻击者产生认同,并形成明显的施虐倾向。
同时,儿童对于自己的抚养人有很强的模仿能力,如果自己的父亲或母亲也有自虐行为,儿童则会比较容易发展出自虐行为。
2、自虐者有哪些特点?
典型的自虐行为包括关系型自虐,他们的自我伤害目的在于不计代价的维持情感关系,典型的例子是恋爱中通过自我伤害来惩罚另一方,对方要分手自己就要死要活等等;
另一种是道德自虐,他们将自尊构建与忍受痛苦和自我牺牲的基础之上,典型的例子是甘地,还有一些为了做公益家破人亡的人。
自虐者的关系模式中:他们充满了亲密关系中的依恋不良和对遗弃的恐惧。他们随时在表达这样一种态度“请不要离开我,如果你离开我,我就会伤害自己”,这里面暗含了这样一种信念:我是不值得被爱的,我是令人讨厌的。
3、自虐者的原生家庭
在临床中我们经常发现,那些习惯通过自我伤害来惩罚对方的人,在早年经历中,父母对他们的唯一情感连接大多和被惩罚有关。
在这种情况下,亲密关系里的依恋常常和痛苦相关。父母对孩子戏弄取消、打击自尊、或是直接施加暴力。这些连接虽然痛苦,但总好过父母对孩子的冷漠忽视,或是威胁抛弃。儿童对于父母的关注的渴望远多于对自己安全的重视,于是会逐渐习得一个信念:痛苦时为了获得亲密关系而必须要付出的代价。
4、他们为什么不采用别的形式?
很多自虐这在自己人格的自体上,认为自己是卑微、内疚、不受欢迎、甚至是咎由自取的。
很多在关系中通过自我伤害来惩罚对方的人,会在关系中表现出不被喜欢的样子,他们习惯了在关系中不被喜欢,他们似乎感到自己注定会被人误解、造人嫌弃。他们没有办法勇敢的向对方表达自己的需要,只能通过这样的方式来维持关系。
而那些具有道德性自虐的人常常给人一种忍辱负重,承受苦难却甘愿牺牲的样子,这样的态度与其说是他们喜欢受苦,不如说他们唯有靠次才能维持自尊(Copper,1988; Kohut, 1977)。报纸上登出一些慈善家为了做慈善,不惜自己举债为艰,却被受助人伤害的事,似乎他们如果不能义无反顾的风险自己,就会失去自己的价值。
5、自虐中的文化因素
相对于西方文化,东方文化中存在更多的自虐型关系。
从佛祖的割肉喂鹰,到日本的忍者文化,在到中国传统文化中对于忍耐的解释,这些文化潜意识都会影响处于文化中的人。在中国的某些落后地区,每年有大妇女相约自杀,她们似乎从这种牺牲自我的行为中体验到了对关系中另外一方的极致的报复,也在自我毁灭中体验到了难得的自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