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盲根本是个伪命题!
色盲检查图是一位叫石原氏的日本人发明的,绘制方法偷换概念,将色彩辨别能力偷换成对色彩明暗度的感知程度。由于这两个概念之间没有因果关系,科学至今也不能证明对色彩明暗度感知程度不同的人对色彩的观察是不同的,在这种情况下,这种色盲检查图的检查结果根本不能证实受测者对色彩的分辨。
很多被医生告知“色盲”的司机反应自己并不存在分辨不清红绿灯的问题,鉴于只是分辨不了所谓的“色盲检查图”而失去部分考公务员,驾驶员,甚至参考名校的资格,不免是一种社会歧视。
先从色彩的角度来说吧。事物本身是不具备色彩的,我们所看到的色彩,通俗来说是光的反射通过眼球进入大脑,所形成的一种大脑皮层概念。更深入来说,是不同频率的电磁波被眼睛所捕捉后在大脑中形成知觉,光的频率是个客观物理量。
另一方面,决定一个颜色的客观物理量有三个,即:色相、明度、饱和度;上文提到的光的频率决定的是颜色的色相。而“知觉”是个主观变量,你眼中的色彩是怎样的是由你个人的大脑所决定的,对于另外一个人讲你们对于这种色彩的感知本就是不同的。
再加上色盲悖论:

既然色彩是主观认知的,世界是在我们固有思维上所建立的,那么一出生变蓝绿颠倒的人他的世界观和我们又有何不同。
色彩本身就是一个很狭隘的观念,被成为“红绿色盲”的人有人可以区分数十种黄色,而被称为“正常人”来看却是一种黄色,因此就这个概念到底是谁色盲呢?
对于鸟类这种四维色彩的生物来说,它能分辨不出人类所分辨不了的色彩,因此全人类都是色盲了。
中国法律真的对“色盲”这一概念缺少深入的研究,以至于对很多人不公。
美国“色盲”可正常考驾照而中国却不可以,就像同性法律等,这也是变相的歧视吧。
什么时候对于“色盲患者”这一词能够像同性小镇一样:
“你也是同性恋吗?”
“不,我是正常人。”
“我们也是正常人。”
色盲本身就是个无知伪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