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找到失足少女的尸体,我连吃了13家卤味店 | 北洋夜行记
警察把卤水里的骨头都捞出来了。

作者/金醉(原创)
一桩命案中最恐怖的是什么?
不是作案手段的凶残,不是事后现场的惨烈,也不是凶手丧心病狂的动机。
是当凶手起了杀心到死亡发生之间的那段时间。
前阵子顺风车司机奸杀案,我想的最多的是这个问题。越想越恐怖。
那段时间完全封闭,神秘不可知。即便是当事人事后交代案情,也早已脱离当时情境。
死者更是无话可说。
翻看太爷爷金木《夜行记》中的命案记录,我常常陷入一种困境,不知该以怎样的姿态讲出来,也是因为这种恐怖。
加上资料和分析的残缺,更无从了解所谓「动机」何在。
谜团都解了,却没有「动机」,该多可怕?
在这些差不多一百年前的笔记里,金木多次提到,很多案子最后都不了了之,即使找到真凶,真相也永久成迷。
他曾对着死者照片和凶案现场苦思冥想,甚至想:这样作案是不是有成就感,或者厌倦感?
我也很想知道,但和你们一样,只能从太爷爷的记录的蛛丝马迹中感受,试着代入。
助手草头鬼整理完这回的案子,说金木大概疯魔了,太想理解凶手。
我说可能吧。说不定,他那种直觉,已经接近所谓罪犯侧写了。
下面是草头鬼整理的查案过程。看完再聊。

案件名称:照片疑云
案发地点:香港皇后大道中
案发时间:1925年10月
记录时间:1925年12月
故事整理:草头鬼

l 鬼照
这是一张古怪的全家福。
照片的主角是一家六口。老太太坐在中间,白衣黑裙,脸很严肃,怀里抱着一个肉乎乎的婴儿。
老太太边上,站着一个六七岁的小男孩——她的孙子,男孩瞪圆了眼睛,两个拳头攥紧,身子挺得直直的。
老太太身后是一男一女——她的儿子和儿媳。男的是个中分头,一身浅色长褂,手别在身后。女的很瘦,碎花旗袍底下的两条腿比檀木椅的腿还细。
两人的一左一右,摆着两盆半高的花。
一家人的表情都很僵硬,咬牙切齿,没有半点笑容,倒像要去赴死。

这照片古怪的地方,在中分头男人的身后。
一双半透明的手正搭在他的肩膀上,准确的说,更像是从背后伸出,穿透了男人的身体。
顺着手往上看,是一张同样半透明的脸,宽大的脑门,斜四十五度勾着头,两眼无神,表情冷漠。从眉眼和脸的轮廓判断,是一张外国人的脸。
这个半透明的外国人穿着一身西装,白色的衣领敞开着。在照片上若隐若现,就像鬼魂一样。
“阿甘(金),你出句声(说句话),系吾系(是不是)真的影(拍)到鬼?”
这个广东口音很重,语气焦灼的人,叫小马,顺德人,是我的朋友,也是个记者。
凑近仔细看了看照片,鬼脸竟然有点眼熟,我对小马说,“我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四天前,我到了香港。前段日子查了很多案子,想来这儿清静一下。
今天早上七点二十左右,我被小马的打门声吵醒了。
小马跟一个苏格兰人合伙开了一家照相馆,在皇后大道中。小马说,苏格兰人叫詹姆斯·梅,以前是个厨子,说一口难懂的英语。

照相馆生意不错,但最近惹上了麻烦。
有个客人来拍全家福,照片洗出来,出现了鬼影,客人吓坏了,重拍再洗,还是有鬼影。
客人是香港的大律师,小马得罪不起,事情闹大照相馆很可能要关门。关键时候,那个苏格兰合伙人也找不着了。
这张离奇的照片就是我正在看的全家福,而这个大律师,就是照片里的中分头男人。
“到底咩(怎么)回事?你吾好(不要)玩我。”小马急着要知道答案。
我指指照片上的外国鬼脸,“认得吗?这是美国前总统,亚伯拉罕·林肯。”

小马一惊,拿起照片,眯着眼,变换角度仔细端详,然后眉毛扭成一团,“总统的鬼跑甘远(这么远)来香港?”
“哪来的鬼,这照片被人后期处理过,是一种暗房技术。几年前我见过一张一模一样的鬼影,是个美国人拍的,叫什么灵魂摄影。这张八成是你的暗房伙计有样学样,照做的。”

我们到照相馆盘问了暗房伙计,很快真相大白——
照片确实动了手脚,是暗房伙计和消失的苏格兰合伙人一块干的。
这个律师客人为人跋扈,专替权贵打官司,成天欺负穷人。苏格兰人看不惯,就想整他。
他懂点暗房技术,就教给了伙计,洗律师的全家福时,耍了点“二次曝光”的把戏,造出了“鬼影”。
林肯的“鬼影”,是从他收藏的底片上曝光来的。

小马哭笑不得。
我拍了拍伙计的肩膀,夸他手艺不错。
伙计是个20出头的小个子,穿着一件单衣,鼻子底下红红的,鼻涕一直往下流。
他一得意,又从抽屉里拿出一小沓类似的鬼照,全是些手捧断头、分身照之类诡异的照片,里头有洋人,也有中国人,有的还咧开嘴笑。
伙计边擤鼻子边告诉我,跟“鬼佬”合伙人学会技术后,经常自己玩。


翻着翻着,我突然发现一张奇怪的照片。
照片中央端坐着一个年轻的中国女孩,穿着时髦的七分袖和裤褂,她睁着眼,直直看着镜头,微微耷拉着脑袋。
乍看正常,但裤褂底下空荡荡的,女孩的双脚没了,只剩一双尖尖的小鞋。
我问伙计,这照片也是处理过的吗?
伙计偏着头认了一会,“点解会响哩度(为什么会在这儿)?”
伙计说照片不是他搞着玩的,是一个客人拿给他洗的。因为很像“鬼照”,洗完不小心放混了。
我问伙计是什么样的客人,伙计用擦完鼻子的手,指着墙上的一张海报,“就系佢咯。”
“雷夏电?拍电影的那个?”
我愣住了,盯着海报上梳着偏分油头,浓眉大眼的电影小生。

小马一巴掌拍在伙计后脑勺,“乱厄廿四(胡说八道)。人地大明星响上海,点会来我地度。(人家大明星人在上海,怎么会来我们这儿。)”
小马告诉我,伙计洗照片手艺不错,但人有点痴傻,爱说胡话。
说完指指伙计的额头,右上角有一块地方没长头发,肉色的头皮裸露着,是小时候让他爸打的。
再问伙计,他不吭声了,支支吾吾说客人是个小伙子,然后把手举到耳边,“甘高”(这么高),说着手又举过了头顶。
最后,还补了一句,“几靓仔噶” (还挺英俊的)。
我问伙计要了照片,掏出钢笔在本子上记下:男,雷夏电,很英俊。
小马笑我把傻子的话当真,我没说话,拉着他出了门才告诉他,那张照片有问题。
“人拍照时多少会微微颤动,拍出来的轮廓画面会有些模糊,但这张不一样,人的轮廓很清楚,眼神也不一样,很生硬。”
小马皱眉,说什么意思?
我说,伙计拿到的是底片,照片没经过处理,却又这么清晰,说明拍照的时候人一丝颤动都没有——很可能是个死人。
我在日本期间,见过活人和死人一起摆拍的合影,差别很明显。那是英国人几十年前的一种习俗。

l 小脚
空有一张照片,不足以说明这是一起命案。
我让小马打听打听,最近有没有和“失足”相关的案子。
我查了报纸,雷夏电本人一直在上海拍戏,日程很满,没来过香港。
我让暗房伙计在店里留意,一旦那个客人出现就通知我。伙计说取照片的时间已经过了,人也没来。
小马在报社打听,也问了警署熟人,但线索只有一张照片,根本没人当回事。
我请伙计把女孩的脸裁剪放大,在《华字日报》和《循环日报》登了寻人启事。我不会广东话,电话就留了小马的。
小马有点烦,说不就一张照片吗,也不能证明什么。
我摇头说我也不知道。
看见这张照片的时候,有种难以下咽的感觉,特别想知道这个女孩发生什么了,她是怎么死的,她的双脚去哪儿了。
等了好几天,还是一无所获。
那几天香港天天下雨,外头湿冷,我索性窝在西营盘的住处没出门。

大概过了三四天,一个中午,小马派人来找我,让我去趟荷里活道,说找到照片的线索了。
我上大街喊了辆人力车,戴斗笠的车夫看我讲官话,故意抬高价格,多收了我五毫,还要先付钱,不给钱不肯走。
我想跟他理论,看见他打着赤脚,大拇脚趾的指甲掉了,结的痂黑红发紫,就没再多说。
小马在荷里活道上一家赌档门口等我。

赌档在街角,顶棚是用稀稀拉拉的茅草搭的,上头左一个洞右一个洞,风进来,刮得脖后发凉。
小马站在赌档门口,和一个精瘦的白褂子聊天。白褂子是码头运米的“咕哩”(苦力),对着小马指手画脚,很激动。

半个月前的一天夜里,白褂子干完活照常到这和几个工友玩“番摊”,几个人都喝多了,也不知道玩了多久,迷迷糊糊。

突然,扣着蝅豆的白瓷盘上冒出来一个红点,然后又一个红点。
“我定住,伸手去抹(擦)——额头凉阵阵咯(脑门一凉),仲以为系个顶棚漏水(还以为是顶棚漏水)”
白褂子说着又是一番比划。
他说,当时一抹脑门,手背红了,再一看竟然是血。
一抬头,顶棚又滴滴哒哒洒下几滴。
这时候刺啦一阵响,好像老鼠经过。然后咔嚓一下,顶棚的茅草洞里掉出一个红红的尖角。
再一看,是一双血淋淋的女人小脚,血水正顺着脚尖往下淌。
“丢你老母,吓鬼死咯。(操你妈,吓死我了)”白褂子说他的酒当时就变成了汗。
他们以为是有人在顶棚上吊,白褂子找了根破竹竿爬上去,顶棚上头没有人,只有一双脚,脚踝的地方让细线捆在了一起。
后来赌档老板也爬上去看了,没有找到尸体。老板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就找人把小脚埋了。
他给白褂子他们每人塞了两块钱,打发他们走,也没报警,这事就过去了。
我和小马换了身打扮,假装成便衣,让老板挖出了埋好的小脚。
肉已经发烂,脚趾骨向内翻折,确实是一双女性小脚,脚踝处有被人砍断的痕迹。
老板解释,欠钱不还被砍手砍脚的“烂赌鬼”多了去了,“大头绿衣”只会吹BB(警察只会吹哨子),根本不会管。

老板没说错,我和小马报了警,来了两个警察,其中一个例行公事将小脚带回去,另一个留下登记了我和小马的信息。
这个警察身材高大,姓崔,听我说官话,激动地管我叫老乡,说自己是威海来的。
我和小马请他到德辅道中的陆羽茶室吃点心,崔警员饭量奇大,“一盅两件”的烧麦虾饺,他吃了三笼又三笼。
他说在警署食堂吃不饱,两份牛肉炒面只能算打了个底。

崔警员边吃边冲我摆手,没有足够证据说明小脚属于照片上的年轻女孩,警察是不会管的。
我说那当然,但也有可能是两桩命案。
“莫有尸体就莫有命案。(没有尸体就没有命案)”崔警员用山东话对我说。
l 妓寨
照相馆那边还是没动静。
查案这些年,有很多案子没有结果,查来查去最后都是死胡同。
这儿又不比在北京,我人生地不熟的,调查更是困难重重。
正犹豫要不要放下这事,一个二十出头的女孩拿着《循环日报》找到小马,说她看了寻人启事,认识照片上的女孩。

女孩叫欢欢,也是个小脚,圆脸上打了厚厚的粉,说话时头扭来扭去,爱挤眉弄眼。
欢欢说,照片上的女孩叫阿银,半年前从勒马洲(落马洲)过来“搵食”(谋生)。
她俩都是“塘西阿姑”(妓女),同一个妓寨的,她俩共用一间房。欢欢识些字,有时候会拿客人留下的报纸教阿银认字。
阿银大半个月前就失踪了,欢欢以为她找到了金主。
“阿银个名系佢自己改咯(阿银的名字是她自己改的),叫‘温珍银’。佢成日想收山吾做(她整天想洗手不干),见亲有钱仔就扑埋去(看见有钱人就扑上去),话咩将来要(说什么将来要)学英文,做阔太。
佢哩排冇来(她这阵没来),我以为佢‘搵到真银’咯(我还以为她发了大财)。”(注:“温珍银”与“搵真银”发音相似。)
欢欢告诉我们,阿银失踪前认识了一个男人,不是“咸湿佬”,是个“四眼仔”(戴眼镜的),大学生,她在街上碰见过他俩喝汽水。

我立马问欢欢那人什么长相?
“斯斯文文,好怕丑噶(很害羞),见到我就缩头,不过几鬼靓仔(挺英俊的)。”欢欢说完又冲我眨眼睛,“都系唔够你靓仔(还是没你英俊)。”
我拿出笔记本,那天暗房伙计形容洗照片的客人时,也用了“靓仔”这个词。
我问欢欢那人像不像电影明星雷夏电?
欢欢只听过雷夏电的名字,不熟他的长相,小马找来剪报照片,欢欢看见直点头,“确实似(像),不过只眼细滴(眼睛小点)。”
阿姑之间不互相介绍客人,那个大学生叫什么,住哪,欢欢都不知道。
但她听阿银说,大学生爱吃卤水,经常带阿银去干诺道吃卤水鹅,阿银回来赞不绝口。
我给欢欢看了阿银没有脚的照片,她看了半天,很疑惑,问我,阿银死了吗?
我点点头,不知道还能说什么。
我和小马去欢欢和阿银的妓寨看过,那儿虽然不是低等的二四寨,也不是大寨,但每天人来人往,只要按时交钱,乖乖接客不惹事,老鸨对妓女的私事根本不会过问。

老鸨对阿银只有一个印象,“唔本分”(不本分)。
她说阿银总想往上爬,但男人哪里靠得住,像她们做阿姑的,一辈子也离不开石塘咀。

离开妓寨的时候已经过了九点,街上依然灯火通明,阿姑们的一天才刚刚开始。
l 卤鹅
欢欢提过,大学生爱吃卤水,还带阿银吃过卤水鹅,我决定换个角度,从这儿查起。
我打算沿着发现小脚的赌档,拿着雷夏电的剪报,挨个儿找卤水店问,看能不能打听出那个大学生的下落。
我画了一个区域,和小马一人负责一半。
小马听了摇头,说我是大海捞针。
“冧吾到查案甘冇瘾(想不到查案这么没意思)。”
小马以前以为查案靠脑子灵光,憋在屋里一顿苦思冥想,真凶和动机就能推理出来,没想到跟我查案,用的是笨办法,全靠一张嘴和一双腿。
小马抿了抿干裂的嘴唇,又抬脚给我看开胶的皮鞋底。他让我先走,自己要找个地方把鞋底修好。
发现小脚的地方在荷里活道,我一路往北走,见到卤水店就坐进去吃点东西,打听几句。
连去了12家店,都没什么收获,每家的卤味倒是尝了不少。
走到干诺道中,天也黑了,听码头的工人说附近还有一家老字号“卤叔”,老板手艺一流。
我问工人,店在哪儿,工人却不指,就说往前走走就能闻到。
果然,没走几步,远远就闻到一阵浑厚的香味,比之前任何一家卤水店更鲜。我想来都来了,干脆再吃一顿。
“卤叔”还亮着灯,铺面小小的不起眼,门前只有三张桌子,砧板边站着个宽肩膀的中年男人。
我一坐下,中年男人低下头,挥起刀,刷刷刷几下,飞快地把已经熟透的鹅胸切成薄片,整齐地推到碟子上。
然后刀起刀落,剁下鹅头鹅颈,摆在鹅肉的旁边,最后从乌黑油亮的桶里舀了一勺陈卤,浇到肉上。
黑色的卤汁见肉缝就钻,鹅肉瞬间就油光锃亮。虽然我刚吃了半饱,还是直咽口水。

“外省佬,试下(外省人,试一试)。”男人抬起头,把碟子端到我桌上。
我用筷子夹起一片鹅肉,一咬,汁水溢出,肉质肥厚细滑,咸甜适中。
吃了几口,我掏出口袋里雷夏电的剪报,剪报被折多了,有点破破烂烂。
我问老板,有没有见过长得像剪报上的人,是个年轻人,可能戴眼镜,跟一个女孩一块来的。
老板正歪着脑袋看,当啷一声,隔壁桌一个客人吃完站起,把钱扔在桌上。
老板捏着剪报走过去收钱。
我转身看那人,黑衣黑裤,头发乱糟糟的,半张脸被盖住了。
他扫了一眼剪报,转头盯着我看,缓缓戴上了金丝眼镜。
对视的一瞬间,我立马反应过来,白净的脸,很斯文,他就是我要找的“大学生”。
见我站起身,他一把掀翻桌子,撒腿就跑,我跟着追出去。
老板身后在大骂,“扑街冚家铲(王八蛋),未俾钱噶(还没给钱啊)!”

中环地势复杂,我路不熟。追到租庇利街时,远远看见大学生拐进德辅道。等我过去,人早就没了影。
再折回“卤叔”,店已经关门了,门口地上丢着那块剪报。
海风一吹,我打了个寒颤,决定先回去和小马碰头,再作打算。
l 老屋
当晚我跟小马说了卤水店的事儿,小马也觉得,那个“大学生”肯定有古怪。
第二天,小马找了个帮手,是上回的威海大个子崔警员。崔警员一见我就摸后脑勺,嘿嘿笑,说不能白白吃我一顿。
崔警员问了很多中环的熟人和老街坊,打听到那个“大学生”,姓区,叫区泳良,家里是火水商(煤油商)。
区家几年前就举家搬去上环了,但雪厂街的两间旧屋还在。
原本两间都对外出租,一年半前收回了其中一间,区泳良要自己住。
崔警员领着我俩,按照地址找到了旧屋。
屋门反锁,打了半天门也没人回应。
旁边另一间租给了卖咸鱼的,崔警员亮了身份,门打开一点缝,屋里放了几大筐子咸鱼,苍蝇嗡嗡乱撞,鱼腥味扑鼻。
我和崔警员掐着鼻子,小马却见怪不怪,说自己是吃咸鱼长大的。
卖咸鱼的证实,区泳良确实住在隔壁,但昨晚没回来。
买咸鱼的说,他刚搬来没几个月,这里地价贵,流动性很大,他跟区泳良不熟,只有月初交租的时候会碰面。
区泳良为人古怪,话很少,喜欢“夜麻麻返来”(深夜回来),时不时还“拖着”个女人。好在租金要的少,有时候迟交几天,区泳良也不会发火。

砰地一脚,崔警员已经把区泳良的门踹开了。
卖咸鱼的先是一惊,看了看他,又看了看我和小马,缩着身子往后退,关上门回屋了。
区泳良的屋里黑漆漆的,一股又臭又腥的怪味,我捂着口鼻摸墙走,小马越走越慢,推着我和崔警员往前。
我摸到报纸,顺手一撕,光线透进来,原来窗子让厚厚的报纸封上了。崔警员打开窗子想透气,窗子太窄,他的头伸不出去。
屋子很狭小,屋里有一个大衣柜和一把椅子。
地面湿乎乎的,擦洗过,水还没干,角落里放着一个大铁桶和几把木刷子,还有几块黑黑的破布。木刷上的毛翘了边,像经常用力刷洗。
凑近一闻,木刷和破布上都有很重的血腥味。
崔警员找到了一个黑包袱,里头是一把剪子和三四把刀,其中一把砍刀的刀刃磨的很亮。
刀具底下有一个方形的马口铁皮盒,彩色,上头写了英文字,接口的地方发锈。盖子的图案是一个穿洋服的外国女孩,脸蛋红红的, 手里拿着一块饼干。

我打开铁盒,里头全是照片,第一张就是阿银。
照片上的阿银被绑在椅子上,嘴让布堵着,睁大了眼睛流泪,她的双脚还在。看照片的环境,就是在这拍的。
第二张的阿银失去了意识,第三张一条裤管空了,阿银的一只脚已经没了。
再往下,照片的脸换了,变成另一个女孩,歪着头,双手放松下垂,穿着七分袖和长裙,烫了卷发。
下一张的女孩又换了人,这回是四肢伸展,躺在地上,头朝镜头,但眼睛没有神。
一张张翻下去,照片至少是八九个不同的女孩,她们都很年轻,打扮都像是妓女。
唯一相同的是,照片上的她们全都死了,受害的女孩远远不止阿银一人。
崔警员抡起椅子,砸在地上,小马不吭声,侧过脸走到一边。
我们三个盯着那个陈旧的大衣柜,谁也不说话。我们都害怕,一打开,会看见女孩的尸体。

我慢慢走到衣柜前,心悬在嗓子眼,握住把手往外拉,柜门发出老化的吱呀声。
黑压压的,里头没有尸体,只有一堆头发,一团团纠结在一起。
我抓起一把头发,一瞬间,似乎能看见,区泳良杀死每个受害的女孩后,剪下她们的头发塞进衣柜时,脸上露出笑意。
小马只看了一眼,再也坚持不住,出门吐去了。
后来崔警员通知了警察同僚,来了很多人,大家把屋子里里外外都搜了个遍,却没有找到一具尸体。
l 丧事
警察查到,区家在办丧事。区泳良的母亲病逝,他肯定回父母家了。崔警员建议在出殡当日将区泳良一举抓获。
区泳良迟迟没去取照片,我推测是他母亲病重耽搁了。
区家在上环高升街,去之前,崔警员告诉我,区泳良二十六岁,是区家长子,底下还有一个弟弟和一个妹妹。
到那一看,街道围满了人,除了区家的亲戚,还有来凑热闹的药材店伙计和水果贩。
临街的楼旁搭了个简易的竹木架子,我问小马那是啥,小马说,那叫“丧家天桥”,区家住三楼,棺材不好搬,得走这个“天桥”下来。

不一会儿,六七个仵作戴着斗笠,扛着棺材下“天桥”,区家的人在前后搀扶着。
我一眼就认出了区泳良。他没戴眼镜,一身丧服,走在棺材前,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我和崔警员往人群里挤,准备等他一下来就拦住。
天桥上,仵作每走一步,脚踩到的竹架就会微微颤动。
突然,扶着棺材头的仵作一脚踩空,重心压到侧面的一根细竹竿,竹竿歪到一边,猛烈晃了两晃,刷地就散了架。
“天桥”上的人来不及反应,尖叫着纷纷往下掉,仵作里有人松了手,棺材垂直下落,重重砸倒了一个人,棺材一端把脑袋拍在地上,红白的脑浆往外飞溅。
棺材板散了,里头穿着寿衣的女尸滚了出来,尸体干瘦僵硬,像一捆柴火。
底下一片惨叫,人群四散,乱作一团,我、小马和崔警员也挤散了。
后来警察疏散了人群,只剩下区家的人坐在地上,老老少少扶着棺材扯开了嗓子,哭的昏天黑地。
有人喊,砸死的是区家的大少爷区泳良。
警察搜查了区泳良父母的家,找到了一台柯达布朗尼相机。

区泳良的父亲说,区泳良小时候很聪明,读书也好。
四年前区泳良报考香港大学失败,发了一场火,脾气很大,整个人都变的暴躁。
之后两年多,他什么也不干,天天躲在家里,除了大小便,一步也不出门。饭菜也要他母亲送到房门口。
后来情况好一点,区泳良会出来吃饭,但还是很少说话,吃完就回屋里。弟弟妹妹都不敢惹他。
直到两年前,区泳良的父亲带了一台旧的照相机回家,是个客人搬家送给他的。没想到,区泳良很喜欢,从此迷上了摄影,还渐渐出门拍照。
再之后,区泳良的母亲生了一场大病,高烧退后就瘫了,人也傻了,说不了话,也不能自理。大夫说她脑子烧坏了。
“好在阿良正常番,仲会帮阿妹照顾阿妈(幸好阿良恢复正常,还会帮妹妹的忙照顾他妈)。”
所以当区泳良说想搬出去住时,他也没拦着,还把雪厂街的旧屋给了儿子管,让他住一间租一间。
至于区泳良在外头到底在干了什么,他一概不知。
他只知道,区泳良有时候会夜里回来看他妈,早上起来的时候,桌子上会多一包卤水鹅,他们就知道他回来过了。
警察仔细搜查了区家,也没发现尸体,只能推断,区泳良可能把尸体沉海了。
直到看了照片,区家一家子老小也不肯相信,斯文话少的区泳良会是个杀人狂。
事情一传开,有人说区泳良杀人分尸后,把尸块藏在“卤叔”的卤水里,所以那儿的卤水才会黑油发亮,香味浓郁。
为了平息谣言,警察专门派人拿着笊篱,去卤水店的卤锅里打捞,除了捞起了细小的鹅骨,并没找到人骨等异物。区泳良的案子成了悬案。
受此影响,“卤叔”的生意大减,但过了一阵子,似乎去的人又多了,据说还有专门冲着猎奇而去吃的人。
l 谜题
崔警员回威海前,我和小马又和他见了一面。

崔警员悄悄告诉我,他问过警局的熟人,之前有一个妓女报过案,说有个客人要杀她,负责的警察没把她的话当真,反倒发现了妓女没执照,罚了她一笔钱。
“要是早点能抓到他就好了。”崔警员叹了口气。
小马说他想不明白,既然所有受害人的尸体都能消失,为什么偏偏要把那双小脚扔在赌档呢?
我点了根烟,说他大概是想被人发现吧。
区泳良最初选择妓女,是因为她们消失了也不会有人追查。
“一遍遍把人骗到家里,杀死,拍照,剪下她们的头发,处理尸体,一切都在他的掌握中。杀人竟然如此简单,而且没有任何人发现,区泳良一定有巨大的成就感。”
“但随着犯案次数增加,他又厌倦了沉默。没人发现就意味着没人知道。”
我告诉小马和崔警员,我有一个大胆的想法,区泳良可能把尸块带回家过。
赌档所在的荷里活道,正好在雪厂街和高升街之间,区泳良又总是夜里回去看他母亲。小脚可能就是回家路上,一时兴起随手扔掉的。
小马和崔警员一声不吭听我说,很惊讶。
我掐灭了烟,说当然,这些都只是我的推测——我就是根据看到的那些,想象他可能是个什么样的人。
“我就话边有刚啱(我就说哪有这么巧),俾自己亲生阿妈副棺材砸死(被自己亲生母亲的棺材压死),佢阿妈肯定知(他妈肯定知道了)。”
小马觉得,区泳良被砸死是一种报应。
不管是不是报应,区泳良一死,所有的事情都成了谜。
后来我去塘西找欢欢,没找到她,有人说她跟一个水手跑了。
我也打算回北京,小马说临走前要请我吃蛇,我说吃啥都行,不是卤水鹅就好。
▲
按照FBI的定义,区泳良算是比较典型的连环杀手了。
他在杀害这些女孩,砍下她们的小脚时,到底在想些什么?
太爷爷对他的心理揣摩,让我想起一首歌,黄家驹唱的《Dead Romance(Part II)》。
我十几年前听到这首歌,一直很喜欢。
但直到前几年,才知道这首歌是黄家驹根据香港奇案「雨夜屠夫」写的。
这件案子发生在1982年,夜班出租司机林过云在2月到7月,连续杀害四名女子。
他每次作案都选择雨天,开车将目标拉到偏僻地方勒死,之后分尸,并肢解尸体,将性器官做成标本,存在自己的住所。
他在杀人过程中,会给死者拍摄照片和录像带。他说,“我每逢做大事,都要记录下来,这个是我的习惯。”

那年8月18日,他去冲晒店洗照片时被抓获,至今仍在监禁。「雨夜屠夫林过云」成了香港最著名的都市传说之一。
这件案子发生时,黄家驹20岁,想必受到极大震动,才会在后来创作了两首关于案子的作品,《Dead Romance(Part I)》和《Dead Romance(Part II)》。
《Dead Romance(Part II)》这首歌里,黄家驹像上帝一样和「雨夜屠夫」对话:
Man,you feel so lonely Man,can you hear the message come from the sky Man,you are driving into the rain Man,you know it's time to find the prey
或许,黄家驹也是在探索人性的深不可测,试图理解:人为何会作恶?
我想,夜行者金木大半辈子调查记录,大概也在琢磨这个问题。
我很好奇,从1982年到现在,林过云在监狱里待了三十多年,是不是听过这首和他对话的歌。
夜深人静时,你也和我一起听听吧。即使不能解答什么疑问,至少也能感受到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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