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骨米饭
晚上和小朋友在北师大食堂吃饭,他突然和我说:“兄弟,突然想吃排骨米饭了。”
我说:“兄弟,别说了,我哭了,你呢?”
回忆起自己的过去,总是有很多入口,零碎的记忆需要一条又一条特定的线串起来,只要有了入口,绝不用担心这条小径太快的终结,一个又一个的片段会不断往前铺,有时你甚至会怕它太长——毕竟总会有人劝你,不要沉溺于过去和回忆。
大概是2013年这个时候,我从舍友口中得知了师大路的那家排骨米饭,他刚刚和对象好上,成天在外面走街串巷,知道的美食必定是不少的。但是当时作为一个对美食无甚追求的人,我依然懒得去吃,尽管那家店就在老西门外不远,从宿舍出发,也就三分钟路程。后来托两口子的福,总算把我带到了这家名字就叫“排骨米饭”的店,这家店还没我宿舍大,撑死15平米,店里面也没有其他的菜,只有“原汤排骨”和“加菜排骨”两个品种,前者只有排骨和汤,中份三块排骨,14元,大份四块,加2元;后者有时蔬、排骨和汤,中份两块排骨,14元,大份三块,加2元。我怕原汤的太腻,就要了一个中份加菜。从此开启了我五年的排骨米饭会员晋级之路。并且,去她家,我只点中份加菜,或者大份加菜,后来新推出的“酱香排骨”“酱香猪蹄”“黄焖鸡”等等,一概不碰,以至于后来只要我一来,小姐姐——后来得知她年龄比我还小一岁——会主动问,“中份大份?”
我还记得,依然是那段时间,有一次刚吃过排骨米饭,和家里人打电话,老妈问我晚上吃了啥?我说我吃了排骨米饭,要知道我们南方的小餐馆是没有这个“菜”的——至少五年前很少见,几乎没有。我和她说吃了排骨米饭,她还特别疑惑,问我那是啥。我说就是排骨和蔬菜一块炖。老妈马上就说:那不是炖排骨嘛!你以前不喜欢炖排骨的呀!我尽没法回答。后来我才发现,这道菜某种程度上改变了我的故有偏见,让我重新开始审视自己以前对食物、事物的偏爱与偏见,也许小时候不知道什么原因排斥的食物,其实是可以俘获自己的,也许那种小时候不知道如何生长起来的偏见,是应该消除的。想象和意识形态固然高于现实——你对事物的想象要比现实之于你影响更大、更重要,但是现实往往可以给前者一记耳光,并不断的修正它。而这个道理,很大程度上是从我吃上这口排骨米饭以后明白的。
“对哦,那个小姐姐还挺漂亮的。”我突然想到。
“我第一次去的时候,还小姐姐还没男朋友呢。”小朋友说
“男朋友?”
“对呀,后来不是有个年轻男人嘛。”
“那是他哥!你到底是不是忠实会员啊......卧槽,我记得我被他们家记住是因为有一次吃了饭忘给钱了,回到宿舍才发现,那天下午还有课呢,蹭蹭蹭跑回去给钱,午觉都没睡。应该是四十七块......四十五?”
对,大概是四十多块。因为是三个人的,那时候万万没想到,这仨后来来了一出“祖与占”。祖与占原来是很好的朋友,一开始祖喜欢上了凯瑟琳,还和占袒露了这件事,而那时候呢,占都还不了解凯瑟琳。祖呢,在新校区,占和凯瑟琳在老校区,祖于是让占多多关照一下凯瑟琳。一开始还没什么的,要知道,这顿饭都是占请他们俩吃的,谁知道照顾着、照顾着,占也喜欢上了凯瑟琳。祖从新校区过来蹭饭,也慢慢从占请他们俩,变成了祖被他们俩请。后来祖被凯瑟琳拒绝了,再后来凯瑟琳和占在一起了,果然,占把凯瑟琳占了,没了祖的位置。
于是后来祖与占必然地无法挽回地闹掰了,祖甚至和凯瑟琳断了来往。可后来,祖又开始找凯瑟琳谈心,年轻的占火冒三丈,加之种种更沉重的原因,两人也无法挽回地闹掰了。再后来,据说祖和凯瑟琳在一起了。
后来我用一个词来戏谑这个故事结局,叫“新陈代谢”,这本来是用来调侃谢霆锋和陈冠希的关系的,谁知道后来用到了自己身上,没错,祖姓陈,占姓谢。而排骨米饭店的小姐姐长得好看,也是这个故事的女主角说的——这是故事开头。当然,这个故事的结尾也像我和小朋友这段对话的结尾一样——我回去付了钱。这让我联想到,有些东西似乎像是代价,不是不用偿还的,最后还得蹭蹭蹭跑回去结清。
“只有这家店,能让我们全班男生在下雨的时候打着伞也要等着,就为了吃一顿排骨米饭”,小朋友说。
“兄弟,你对面坐着的人愿意坐半个小时校车回来,就为了吃一顿排骨米饭,你在和我说等?”我回呛了小朋友一句。
自打我蹭蹭蹭跑回去付清钱款以后,这家店的小姐姐就记住我了。所以在我和凯瑟琳去她那吃饭的时候,小姐姐会对我会心一笑,而后来很长时间没有和凯瑟琳一同出现的时候,她还会主动问我。后来去了新校区,回老校区吃排骨米饭,陪我的人就成了小朋友。每一次校车到丈八东路的时候就和小朋友发消息,让他来排骨米饭,十有八九都会出来。我们俩也就成了店里面的钻石会员,以至于这家店成了我们俩吃饭的时候可以单独拿出来聊半个小时的客体。
而每当我想起它的时候,我想起的其实是西安,每当我想起西安的时候,我想起的又是什么?纵使里面有太多东西已经不可挽回,甚至我也已经不在西安,想念排骨米饭的时候也不再能坐个校车就去吃,而只能写下点东西来代替,连排骨米饭都成了苦闷的象征。按墨镜王的说法,在今晚,因为这排骨米饭,我会记起那五年,没人能夺走,因为它已经过去。
写到这怎么就沉重起来了?不行,得拉回去一点。我最后一次去吃排骨米饭,小姐姐问我,是继续上学呢还是出来工作了?我说要继续念书。她又问:还在师大念吗?我回答她说:不在西安念了。然后她便回了一句:去了外地,也要吃好一点啊,回来再吃过来吃。现在回忆起来,都觉得她说的那话怎么有股日剧的味道,而且不是比较常规的,升学快乐什么的,想想觉得很不可思议。再进一步想,她说“去了外地”,这逻辑上不对呀,难道作为钻石会员的我,她没问过我家乡是哪的?我敢肯定她记得我不是西安土著,但她居然说了这样的话。再说,北京耶,帝都耶,皇城耶,好吃的能不多吗?比西安不知道高到哪里去了吧!
后来的事大概就是大家都能知晓的了——我和小朋友在美食荒漠里怀念西安的排骨米饭。而大家可能不知道的是,小朋友和我说:在西安念了几年书,还给你念出乡愁来了。真没错,念了几年书,我给念出乡愁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