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硕民法法条分析题特点、复习方法和答题技巧【4000字】
民法难,刑法难,民法法条分析题怎么答,是法硕考研的老大难问题,凯程小编今天专门就这个问题和大家分享一下思路。对应凯程法硕集训营和常规班同学,问题不大,你们已经反复训练过这些内容了,没有报班的同学,请务必仔细把以下内容看一遍,钻研一下,相信民法能够拿高分的。 个人vx:kcfashuo666 一、题型概述 (一)法条分析题特点 法条分析题在主观题中的难度适中,主要考查考生运用法学理论知识分析法律条文的能力,且只适用于本科为非法学的考生,其主要特征如下: 1、法条分析题题目较长,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法条,二是设问。 2、法律条文:一般情况下,需要分析的法律条文仅一条,因此该法条必须是带有一定法学理论的法条,而且这样的法条要么内容较长,要么属于概括性法条,有法条规定内容以外的理论可以回答。 3、设问:一般情况下,设问有两到三问,包括两种类型:一种是填空类(这是什么制度?其适用范围是什么?),一种是论述类(请你简要概括该制度的制度价值、概念、构成要件及法律后果)。 (二)法条分析题复习方法及答题技巧 1、法条定性是做法条分析题的第一步,而且是最为重要的一步。要根据法条规定的内容准确判断其反映的是什么法律概念,在教材中处于什么位置。 2、在设问中要根据设问的类型答题。 (1)填空类问题:简洁回答,是什么就答什么,无须过于细致地分析。 (2)论述类问题:详细回答,但是不要脱离法条,法条本身会告诉你很多有关答案的内容。 3、侧重理论回答。 法条分析集中要求考生分析法条背后的理论知识,而不是就法条论法条,因此,考生若对法条掌握较为完整,则应当集中展现理论知识。考生若对法条没有掌握,或掌握不充分,则应当集中对法条条分缕析,争取蒙得一定的分数。 4、答题上要讲究点析结合,既要有知识点,也要有相应的阐释,不能如简答一样过于简洁,也不能像论述一点过于展开,讲究分析有度。 二、法条分析题练习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22条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请运用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予以分析: (1)在法律上如何认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了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不相适应的合同效力如何?产生怎么的法律后果?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22条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请运用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予以分析: (1)简述监护人履行职责的基本原则。 (2)被监护人对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监护人是否应当承担责任?若承担,则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和免责事由是什么? (3)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如何承担民事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43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请运用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予以分析: (1)以合同为例,行为人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的效力如何? (2)当事人通谋虚伪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如何?欺诈所为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如何? (3)民事法律行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违反公序良俗的效力如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48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请运用民法总则的原理分析: (1)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有何区别? (2)题中规定的撤销权是否适用诉讼时效?如何不是,适用何种时效?期间为多长? (3)第三人存在欺诈行为导致行为人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效力如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42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 结合以上规定及民法总则的相关理论,回答下列问题: (1)人民法院如何认定自然人为失踪人? (2)财产代管人的代管职责有哪些? (3)简述财产代管人不履行代管职责的法律后果。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61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结合以上规定及民法总则的相关理论,回答下列问题: (1)法定代表人的职权来源有哪些? (2)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以法人名义订立合同的责任应由谁承担? (3)法定代表人在执行法人职务中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责任应由谁承担?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58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按照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结合以上规定及民法总则的相关理论,回答下列问题: (1)简述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中条件的特点。 (2)简述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中当事人期待利益的保护。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64条规定“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结合以上规定及民法总则的相关理论,回答下列问题: (1)简述代理人代理权的行使规则。 (2)简述代理人无权代理(不包括表见代理)时的法律后果。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97条规定:“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无效。” 结合以上规定及民法总则的相关理论,回答下列问题: (1)简述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的事由。 (2)简述民法总则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6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请运用民法原理分析: (1)简述我国物权法中关于不动产的物权变动模式。 (2)简述我国物权法中动产的物权变动方式。 1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20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请运用民法原理分析: (1)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是物权法中的什么制度?其适用对象是什么? (2)简述预告登记失效的原因。 1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29条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 请运用民法原理分析: (1)“继承或受遗赠开始时”具体指什么时间? (2)继承或受遗赠开始后所有继承人对遗产的权利状态是什么?是否有法律上的限制? 1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94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结合以上规定及物权法的相关理论,回答下列问题: (1)简述物权法关于按份共有人之间对共有物整体权利义务关系的内容 (2)简述按份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 14、《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37条规定:“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 结合以上规定及物权法的相关理论,回答下列问题: (1)简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特征。 (2)简述按照出让和划拨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区别。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4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请运用合同法的原理分析: (1)简述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2)简述要约的撤销制度。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请运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分析 : (1)根据以上法律规定,简述合同的法定解除权的适用情形。 (2)简要概括合同解除权的法律特征。 (3)简述合同解除权行使的法律后果。 17、《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37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请运用侵权责任法原理分析: (1)请简要回答第37条第1款所规定的安全保障义务人归责原则及构成要件。 (2)请列举我国侵权责任法中有关补充责任的适用情形。(举三例即可) 18、《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1条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12条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请运用侵权责任法原理分析: (1)题中涉及法条规定了什么制度?其法律特征是什么? (2)题中所涉及到的两种责任类型有何区别? 19、《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请运用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分析: (1)简述本条规定的婚姻无效请求权人。 (2)简述婚姻无效的法律后果。 20、《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请运用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分析: (1)根据以上条文简述如何判断夫妻共同债务? (2)简述夫妻约定财产制对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的法律效力。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请运用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分析: (1)以上条文规定的是婚姻法中的什么制度?适用该请求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2)该损害赔偿是否包括精神损害赔偿?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