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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不觉,身边多了几个兄弟。北方人管兄弟叫“哥们”,“哥”这个属性往往带有自上而下的恭维,这是把兄弟们往上捧了。在我们这,有事称兄没事道弟,朋友活到了默契称之为兄弟。一团胶水,无论你是动物还是静物,给以时间和距离,就能彼此相粘,就算分开也能留点印记。胶水像我,总能黏住些奇奇怪怪的东西,可是物以类聚,说白了都是缘分。
认识L是在一场棋局里,手机屏幕中黑白子纵横,五子棋交错如围棋,我在操作,此时他是观众。鏖战多时,只好出奇制胜。九年义务教育,十年电子竞技,我们利用超凡的手速和不俗的谈吐与对手展开一场人生论谈。我落子如飞,L妙语连珠,此时敌寡我众,对手还沉浸于人生思考之时,局时已到,实践证明聊天流未尝一败。除了Rng,L居然还对我高喊牛逼,我受宠若惊。多年以后,我瞥见他在列表里对我的备注——五子棋大师
纯粹的灵魂,只是纯粹,而不是单纯,就如同一头猪与一猪头的区别。我欣赏L的纯粹,而纯粹不代表他思想不猥琐,纯粹也改变不了他本来就不多的头发……欲扬先抑,L身上不顾一切地努力和与时俱进的思考,那种主动冲破自我的意志着实震撼到我。跑道上,十八中,蓝天下。L迈开腿旁若无人地飞驰,像一只高傲的鸵鸟与袋鼠的结合体。踏碎一个又一个影子,L眼睁睁地逼迫自己突破极限,力竭后的亢奋不难看出他满意在跑道上日复一日的洗礼。L跑步,我死跟着,他跑步听歌,还喜欢外放;不仅外放,还大声唱,我死撑着……精神与体能的突破冲洗了学习的疲惫,两个人漫无目的地瞎扯着。
每逢周末放假,L都会把包交给住的近的同学,用跑去网吧的速度跑回家,再用跑回家的速度跑去网吧。有一次他说累了,坐我的车到公交站台,前脚刚到站,发觉公交车前几秒刚走,于是L背着包朝着公交车一路狂奔,直直追了两站。终于,对着自己刚征服的猎物,幸福地投下了两元硬币。 他跟我说:“我以后不会学车。” “那你开飞机去接你女朋友?” “我背着她跑。” 我意识到,他的女朋友不会太重。 “饿了,吃夜宵?” “我去找你?” “中区。” “一起跑吧。” 路边的行人并不知道这两个脚步节奏分明的男人在追逐一场宵夜,几天后的凌晨也没有人会清楚那两个傻逼为什么要从中区跑去老远的十八中,我也不知道,就好像我无法解释和兄弟们通宵开黑为什么会兴奋,就如同此时此刻在我的生命中写下一部幼稚的短篇。一加一等于二?不,二进制中一加一等于零,在奔跑中,我们居然能够分心思考。时间像沾了水打了蜡,在空气中迟缓了。面对一望无际的街道,思考无边无际的东西。是的,三心二意,算下来一点五心一意,却比什么一心一意还他妈用心。 教学楼直走右拐就是L的宿舍。这间屋子是向老师租的,不用熄灯,也就意味着一天可以由自己来结束。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一张桌子,两根木凳,十几本练习册随机散落着,吉他斜对床头,床上像捉奸现场。自从L喜欢上文学,题册就逐渐被名著覆盖,杂乱无章,总算多了些美感。水至清则无鱼,骚至极则无味,L习惯从无色无味的句子里挑拣出有声有色的情调,将它们贯入自己构思的小说。他热衷于考场作文的创新,一次,他拿一篇刚发下来的答题卡给我看,寓言的深度和语言的风度像初出茅庐的村上,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天赋。 看一个人的灵性,可以从游戏一叶窥秋。L初学炉石居然驾轻就熟,短短几个月冲上了传说,召唤师峡谷里的VN在高中足以扬名立万(尽管在我的盲僧面前瑟瑟发抖)。显然,L身边不缺朋友,况且他哥哥又是黑道上的人物,L可谓黑白通吃。他不抽烟少喝酒,课也不好好听,智慧和本领,使他有资格挑食。孤而不独是我对L的理解,这是一种气质,旁观者清。就好像好的诗人从不把自己写的诗当做诗来写,而芸芸众生称之为诗。L痴迷于宫崎骏的《起风了》,单曲循环着手嶌葵的歌,一遍又一遍地被感动着,他曾强烈地要求在语文课上给大家再看一遍,结果是全班反对……《平凡的世界》能让L整整难过三个星期,他久久不能接受田晓霞的死,他兴致勃勃地评判《百年孤独》,死皮赖脸地剧透完了《被掩埋的巨人》……别人看起来的多愁善感,也许正是他对文学最原始的热爱。L爱打游戏就像桂林人离不开桂林米粉,而L对文学的热爱则像人离不开淀粉。文学的探索更像一场孤独的探索,而L的气质恰恰在于享用孤独。
读书著述,为文不为生。人活一口食,我们两上的大学都带有一“航”字。既然已成既然,L随遇而安,他仍在潜心创作。总有一天,L会点燃太阳,连月亮也熠熠生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