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影视作品结构(套路)与内容的关系
我们习惯认为经过一段时间的积累,我们已经发展出了一定故事结构框架,利用此种框架可以将不同的时空背景的人物及感情关系放入其中,便形成了各种精彩的故事,广泛存在于各种小说与影视作品之中。这种框架精炼的总结了人与社会的某些客观规律。
近些年经过我们对人性更多角度的发掘,以及思想禁锢的减少,我们更加完善了这些理论框架,但这并不能对原有框架产生革命性的影响。真正的改变来自信息技术发展,人类生活方式发生了深刻变化,道德、伦理标准也随之发生了变化,丁克、不婚、LGBTQ等非传统概念越来越未大众所熟知,很多已经被社会大众所接纳,原有的文学故事框架已经无法简单应用于这些新式的人与社会关系。至少,人与网络、AI、机器人的关系不能单纯的从人际关系角度来解释,而这些新式概念与关系却正在迅速的融入我们的生活之中,由此就将逐渐带来理论与框架的革命。不研究新式科技影响社会关系的作品,就好像讲述石器时代的人类社会,那是抢了人类学家的饭碗。
由此我想到了郭德纲一直在强调所有产生笑料的结构都已经被老的相声艺人总结出来,我们无论如何也超不出那些框架了。难道这些所谓的“结构大全”不是在生活内容与关系的基础上总结出来的?现在内容发生巨变,结构可以不变?试想如果DNA与克隆技术进行了普及,那些伦理哏可能就再也无法成为笑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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