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学研究的一篇方法论
高琳.社会学研究与迪尔凯姆《自杀论》的典范意义 [J]辽东学院学报(社会科版),2008(2):35-39.
这篇文献是经由讲授社会研究方法的黄老师推荐而读到的,当时读这篇文献的初衷是为了掌握社会学研究方法中的一种经典范例。毫无疑问,读过这篇文献后确实对问题的提出、文献综述的撰写、讨论的思路以及结论的归纳方法都有了科学的认识。
问题的提出阶段:首先要对自己的研究问题进行分类、划定边界及定义。“学者不能把那些符合日常用语的既成事实作为研究对象。”社会问题的复杂来自于多方面,人与人之间对同一个社会问题的认识也不相同,如果想要把一件社会现象解释清楚,就必须先对其下好定义,这就像在行动前先对表一样,只有先统一了时间才能保障后续行动的顺利进行。而且越是科学严谨的研究,在问题的定义中使用的约束条件越多,这么做可以避免歧义,同时也是为了简化研究的模型。例如迪尔凯姆对于自杀的定义“人们把任何由死者自己完成并知道会产生这种结果的某种积极或消极的行动直接或间接地引起的死亡叫做自杀。”就是如此。当然最好的定义是能通过可量化的参数来表示,这样就更方便之后研究工作的开展。
文献综述的部分:文献综述并不是在撰写论文时的“礼节性”部分,也不是为了证明撰写者在相关领域的阅读量。在本篇文献中作者分析了迪尔凯姆在撰写文献综述时的特点,通过对前人研究结果的分析,提出自己的假设,而并非依葫芦画瓢,对之前研究进行简单的模仿。正如作者高琳所说的那样:“我们局限于前人的视角与方法,不能跳出来看问题。”因此对于文献的阅读是要有甄别的,只需就那些给予了我们启发,有助于后续研究开展的文献进行分析论述,不能只注重阅读的数量,而忽视问题之间内在的联系。
论证过程:有了之前的准备,就可以开始正式的论述过程了,在迪尔凯姆的研究中,其首先对自杀进行了分类,而分类的方法则值得注意,按照高琳的的介绍:“我们的分类一开始就是病因学的分类,而不是形态学的分类。”这对于分类方法是很有启发行的,因为人们常常根据事物身上所具有的某种特性来将其与别的事物进行区分,但有时候当这种方式走不通时,能够及时换一种思路来进行分类,也许对于研究的工作的瓶颈,便可以就此化解。当然分类并不是目的,分类是一种模型似的简化过程,目的是方便对各种类别进行分析,从而找出其中的共性内在联系。例如在本文中,迪尔凯姆就是现将自杀按照原因分为了“利己主义自杀”“利他主义自杀”“失范性自杀”及“宿命性自杀”,并找到了自杀与社会整合程度之间的内在联系。
结论的归纳:结论归纳的重要性不言自明,好的论文在结论归纳时,除了要对之前的论述得出结论外,还应该做好以下两点:第一,研究者应该注意研究的现实意义,需要根据研究的结果表明自己的态度,提出合理化的建议;第二,一篇论文的结束,并不意味着研究工作的结束,正所谓“仰之弥高,钻之弥坚。”因此能在自身的研究阶段结束时为后继研究者提出指导性的建议就愈发可贵。
很有幸能够在初学者阶段便能看到这样一篇堪称方法论的文献,于是我将阅读这篇文献的感受记录下来,以便于今后的查找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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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椒未熟 赞了这篇日记 2020-06-23 00:3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