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門》的背後(之三)——喜歌劇的傳統

巴黎喜歌劇院外景 © Hemis / Alamy Stock Photo
作者:查德維克·傑金斯(Chadwick Jenkins)*
1872年,當喬治·比才獲得日後成就《卡門》的新委約時,巴黎市有兩家受資助的歌劇院,即巴黎歌劇院(Opéra)和巴黎喜歌劇院(Opéra-Comique),它們各自秉承特有的歌劇傳統,亦有各自的觀眾群。在巴黎歌劇院上演的,多為法國大歌劇(French grand opera),所吸引的是社會上流階級;巴黎喜歌劇院的觀眾則以中產階級為主,其上演的作品也更輕鬆、更小型,而被泛稱為“喜歌劇”。
比才的《卡門》正是在巴黎喜歌劇院首演的,不過,這部作品只能視為該劇院的一次嚐鮮,因為以傳統喜歌劇的標準來看,它並不完全相符。
“喜歌劇”一詞源於18世紀,初指那些用已有樂曲搭配對白的一種舞台劇,在其發展過程中曾受到各方面的影響,其中最主要的影響來自於歌舞劇(vaudeville)以及劇作家莫里哀(Molière)發明的的芭蕾喜劇(comédie-ballets)——即一種在幕間用芭蕾舞串聯的喜劇。芭蕾喜劇的特色在於結合歌舞和機鋒十足的戲謔對白,以嘲諷中產階級的種種怪行。
影響喜歌劇的第三大因素出現在1752年。當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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