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y
这大概是我第二次想写这个故事,这不是一个故事。这是我回忆一段被矫饰的时光。阿杜的Andy是哪一年的歌?我不记得了。反正是在我上小学时,那会我以为所有的流行歌都和爱情有关。所以我以为Andy是阿杜的女朋友。
那是一个夏天的夜晚,三叔有一辆二手的切诺基吉普。当时家里只有他有车,所以每次出去玩都是他开车。三婶坐在副驾,我的父母坐在后排,我和朵朵蜷在后备箱。北方夏夜的风很凉,车开得飞快,风拍在我的脸上使我睁不开眼。真的是好久好久以前的事情了,因为车里坐着两对恩爱的couple。三婶始终是爱三叔的,自她少女时代与他同窗至如今两人半百,三婶是在感情中不断付出和牺牲自我的人,三叔享受她的付出,感恩她的牺牲。他们在这段亲密关系中找到了一种奇怪的平衡。
我的父母则快速的相看两厌,之后是无数争吵和冷战。后来我翻看家里的录像带和相册时才发现当时的他们如何是一对璧人。他们穿驼色的棉衣坐在雪地里,满眼爱意的望着彼此。谁会知道之后的生活满是残忍和丑陋。
现在再回想这件事竟无法相信它真实的发生过。上小学的我死也不会相信有天我会长到一米八的个子,脸颊削瘦,在一千多公里外的南方城市无力与生活做任何抗争。那时我是个成绩优异,积极向上,在学校和家庭都备受瞩目且被当作榜样的little bitch。天啦,谁知现在的我如此不知上进!
阿杜的歌我听的很少,Andy是其中一首。Andy里唱“活着是不须道理”。活着需要什么我不知道,但作死总有一百种办法。十五岁的我上初中,总是想死。现在想想当时的我应该是抑郁了,但那时没人在乎这个,我妈只当我是青春期,也许我真的只是无病呻吟,但当时的我也是真的痛苦。那时我和莫年夜里偷偷讲电话,莫年不叫莫年,这是这个故事里唯一的假名字。我们会一直讲电话到凌晨,导致有段时间我爸以为我说梦话。
没什么话讲的时候我们就小声的唱歌,他唱“外面不安的世界,骚动的心情”。那时我以为我会和他一直是朋友。现在我们已经不讲话了。读研究生的我是个异常无趣的人,同时我也无法忍受他人的无趣,很多人都不再跟我讲话了。
2009年的时候准备复出的Michael Jackson去世了。这也是我小学时听过的歌手。以前MP4里有Give in to me的MV,透过烟雾缭绕的灯光下,一对男女隔着铁栅栏接吻一直是唤起我性冲动的一幕。他去世后电影院上映了那个纪录片This is me。以情怀的名义圈钱最容易了。然而在我故乡那个三线小城,没人在乎情怀。
父亲带着我去看首映。他也喜欢MJ,他那个时代的人大概不会有人不喜欢。仍旧是三叔开车,那时已经是一辆帕萨特。午夜街道无比冷清,我得父亲如孩子般摇下车窗带我欢呼。彼时我与他关系尚可,他有时是个很酷的人,我喜欢他带我玩。天啦,我也不记得从何时起,因为什么我开始不与他讲话,因为他也变得无趣了么?
三叔与三婶一家一直拮据,他们靠朵朵的外公接济。旁人都是羡慕我们家的,我父母有体面的工作,我在最好的高中成绩靠前。我们三个人太擅长伪装,对于他们名存实亡的婚姻,我一心作死且疯狂的早恋,大家讳莫如深。有时我觉得我们三个人仿佛同时掉入了水中,我们都懂彼此的挣扎,但谁也救不了对方。
但这样的挣扎总会有个了断。
我的父亲于2012年11月22日去世,我没见上他最后一面。这也许是好事,他死前受尽折磨,开了瓢,失了禁,全无体面。我只见到了他最后失去呼吸安详的样子。自此他成了一张照片,墓碑上的一个名字。随着他的死亡,我家光鲜的外衣终于被撕破,丑闻一件一件的裸露出来。我的父亲死了,一切都变得更糟。君埋泉下泥削骨,我寄人间雪满头,那一年我高三,之后我去了南京。我没有和母亲在这个城市里相依为命,于是我们只得各自消化这一切。再之后我去了更远的杭州。我暗下决心,无论如何,那个东北小城,我不要再回去了。
只是每次我听阿杜的Andy,我只能想到车经过烈士山的夜风和初中时无数个失眠的夜晚。再无其他。我年轻的父母和三叔三婶,我总有奇思妙想与众不同的好友。他们都留在了那段时光和这首歌里。而我仿佛一个看客,入戏太深。我曾经以为衰老是很久之后的事。我现在也这样以为。有时我竟有点嫉妒我的父亲,他永远不会变老了,有一天我会变得比他更老。这是老天给我安排的一场叫衰老的酷刑,我到时候要挺住,证明自己是个好样的娘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