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训与惩罚——监狱的诞生》读书摘要和笔记(20190101)
规训权力的主要功能是“训练”,而不是挑选和征用,更确切的说,是为了更好的挑选和征用。它不是为了减弱各种力量而把它们联系起来。它用这种方式把它们结合起来是为了增强和使用它们。它不是把所有的对象变成整齐划一的芸芸众生,而是进行分类、解析、区分,其分解程序的目标是必要而充足的独立单位。它要通过“训练”把大量混杂、无用、盲目流动的肉体和力量变成多样性的个别因素——小的独立细胞、有机的自治体、原生的连续统一体、结合性片断。规训“造就”个人。……规训权力的成功无疑应归因于使用了简单的手段:层级监视,规范化裁决以及它们在该权力特有的程序——检查——中的组合。
分层的、持续的、切实的监督,也许不是18世纪的重大技术“发明”,但是它的暗中扩展使与之相关的权力机制变得重要。通过这种“监督”,规训权力变成一种“内在”体系,与它在其中发挥作用的那种机制的经济目标有了内在联系。它也被安排成一种复杂的、自动的和匿名的权力。因为虽然监督要依赖人实现,但是它是一种自上而下的管理网络的作用。这个网络“控制”着整体,完全覆盖着整体,并从监督者和被不断监督者之间获得权力效应。
这种由规训惩罚维持的秩序具有复杂的性质。这是一种“人为”的秩序,是由法律、计划、条例明确规定的。但它也是由可观察到的自然进程规定的。
在规训权力的体制中,惩罚艺术的目的既不是将功补过也不是仅仅为了压制。它进行五个阶段的运作。它把个人行动纳入一个整体,后者既是一个比较领域,又是一个区分空间,还是一个必须遵循的准则。它根据一个通用的准则来区分个人,该准则应该是一个最低限度,一个必须考虑的平均标准或一个必须努力达到的适当标准。
检查把层级监视的技术与规范化裁决的技术结合起来。它是一种追求规范化的目光,一种能够导致定性、分类和惩罚的监视。它确立了个人的能见度,由此人们可以区分和判断个人。
检查处于使个人成为权力的后果与对象,知识的后果与对象的程序的中心位置。由于检查将层级监视与规范化裁决结合起来,就确保了重大的规训功能:分配和分类,最大限度的榨取力量与时间,连续的生成积累,最佳的能力组合,以及随之而来的对具有单元性、有机性、创生性和组合性的个性的制作。——“第三部分·第二章 规训的手段”
全景敞视建筑有一种增益作用。虽然它对权力进行了妥帖的安排,虽然这样做是为了使权力更为经济有效,但是它这样做并不是为了权力本身,也不是为了直接拯救受威胁的社会。他的目的是加强社会力量——增加生产、发展经济、传播教育,提高公共道德水准,使社会力量得到增强。
表面上,纪律不过是一种子法。它们似乎是把法律所规定的一般形式扩展到个人生活的无限细小的层面,或者说,它们看上去是能够使个人被整合进这些一般要求的训练方法。它们似乎是在另一种范围内构成了同类的法律,因而使之更精细也更宽容。纪律应该被视为一种反法律。它们具有引进不可克服的不对称性、排斥相互性的作用。
虽然现代社会的法律之上原则似乎划定了权力行使的界限,但是广泛流传的全景敞视注意使它能在法律层面之下运转一种既宏大又细密的机制,从而维持、强化和扩大权力的不对称性,破坏以法律为中心所划定的界限。细密的纪律,日常的全景敞视方式能够安之若素的在重大机构和重大政治斗争的层次下运作。但是,在现代社会的系谱中,它们与遍布社会的阶级统治一样,一直是对权力进行再分配的法律规范的政治对应物。——“第三部分·第三章 全景敞视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