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d is a girl
我在二十岁刚涉足人情时,特别害怕伤害他人。我在泰戈尔的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这首诗的下面评论到,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是爱你却害怕伤害你。等到我经历了人世间诸多至深的疾苦后,我慢慢开始变得不再那么多愁善感,不再对别人的痛苦有着超乎现实的想象。在靠近二十几岁的终点时,我意识到痛苦使人净化。我该去做那个制造痛苦的人,我该无所顾忌的杀戮。为了活着, 战争永恒,和平只是乐章的一个休止符。
我记得读高中时,我们班有个长得胖,五官立体端正的男同学,他刚入校时说话不清楚, 堪称口吃。很多人仗着口齿伶俐一点捉弄嘲笑他。后来他开始练习朗诵,我们学校那时每天会有鼓舞士气的格言朗诵活动。他平时也很投入的在练习。一直到某一天,我在教室里听他领读一段文字,那种浩然正气,慷慨激昂让我心旌。我至今仍然记得他那句,丰碑无语,行胜于言。他的学习成绩也随之变好。他的气场盖过了那些嘲笑他的人很多倍。我当然不是那个当初嘲笑他的人,我只是一个安静的观察者。我也在高中花了很多别人无法想象的气力朗读,尤其英文。我比他受到了更多关注,很多时候,我在考试中是全校或全班第一名。
我自然觉得这是一个值得尊重的人,甚至是我学习的对象。他没有在遭受伤害之后陷入自怜,放弃自我。他变得更加强大。在我人生初期,我不喜欢嘲笑他人。因为我很小时爸腿脚不便,走路一瘸一拐遭受了很多嘲笑。我时不时因此跟同龄和比我大好几岁小孩卷入肢体冲突,打群架。我很早就从书上读到一句话,这世界上没有什么值得嘲笑,除了你自己裤裆开了。我在25岁之前基本奉行这个原则。
以致于我初中时,老师让我这个第一名和班里的倒数第一名做同桌。他也嘲笑我,我也不知道我这个长得美,学习成绩又好的女同学有什么值得他嘲笑。但基于我上面的原则,他嘲笑我时我就不说话,只是看着他。他其实长得挺好看,皮肤白皙,眼睛鼻子都有点像外国人。他嘲笑我时漂亮的眼睛里蒙着一层黑灰色的雾,折射着自卑,恐惧。我已经忘了他使用了什么词攻击我,总之就是傻之类的。本质上,就是班里很多人,包括老师都觉得他是智障。我是少有的对他没有表达歧视的人。
以及之后的十年,我也是这么度过的。在我抑郁最严重的时候, 我打电话给我大学培训过英文的学生。她说,我教她的时候就像天使。怎么会陷入那种状态。事实是,我最大限度压抑了我在语言上的攻击性,这种强大的攻击性没有指向外部时就指向了我自己。
回到高中时的男同学,因为我没有参与嘲笑他,我就更高尚一点吗? 他不会知道我观察过他,我都没有跟他说过话。我那时本着穷则独善其身的原则每天都在疯狂的学习。我会觉得这种嘲笑浪费时间,也不符合我原则。我会为了在跑八百米时冲到最前面准备几个月时间,测试时我一马当先,我们班里某个男同学就在跑道边喊我上帝。我会买好一天的馒头和咸菜,在别人去吃饭时,坐着教室读英文。在排队吃饭的路上朗读,背诵英文。经常我走进教室一声不吭,那个男生就起哄喊上帝。过了好久我才知道艾薇儿有首歌叫《God is a girl》。
后来因为我和老师闹了不愉快,整个高三我基本都在家待着,父母也因此闹腾,弄的我情绪非常糟糕。我高考并没有进入清华,北大或者什么重点学校。我读了烟台这个海滨小城的二类本科 滨州医学院。但我强大的自学能力一直伴随着我,没有因为高考让我失去人生该有的全部精彩。道路的曲折甚至让我的人生更具传奇色彩。
这篇随笔主要是想聊用语言表达攻击性的问题,这个故事很长,很长,够写好几本书了,这里只是开个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