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法利夫人》 作者:福楼拜 读后随笔

我觉得人,幻想的东西千万不要太过偏离,偏离到天际。人是不能生活在幻想中的,一旦现实和幻想的差距拉的太大,脑筋那根神经会啪的一声断掉,超出负荷了。爱玛觉得她和罗多尔夫私奔是任凭怎样的沙漠、悬崖和大洋都挡不住他们的路,她是一个天马行空不切实际的人,怎么讲呢,不食人间疾苦。她将和爱情有关的一切都幻想成加了翅膀的云朵,甜美又梦幻;她所知的上流舞会,只经历过一次就念念不忘,回想起来就郁郁寡欢。她表现的一直都像是一个敏感的无知少女,任何的风吹草动就能影响她的流向,没什么心机地任人坑蒙拐骗。假如是前些年我读这本书,估计会讨厌她这个角色,也许会根据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否定她这个人,认为她爱慕虚荣,贪恋黄金路上的爱情,我会对她全盘否定,对她的死也会认为是咎由自取。可现在来看其实她真正贪恋的或许不是上流社会的权势和金钱,而是金钱堆砌出来的上流社会场景,明晃晃的红酒杯,雍容华贵的妇人,善于跳舞的绅士,满院的鲜花,精致的美食。这样的场景好像让她的幻想和现实产生了共鸣,所以她更加认为自己的不快乐怪罪到生活的环境不够优美,也就有了她即便是负债累累,和情夫约会依旧要住令自己满意的旅馆,丝毫不肯降低档次。
记得书中有这么一段话:“过惯了宁静的生活,反而想去尝尝动荡的滋味。她爱大海,是因为它波涛起伏,她爱青翠的树木,爱的是它们疏疏落落的点缀在断垣残壁之间。一切事物都得能让她有所得益,;凡是无法使她的心灵即刻得到滋养的东西,就是没用的,就是可以置之不顾的,——她的气质不是艺术型的,而是多愁善感的,她寻求的是情感,而不是景物。”这应该就是她的真性情了吧,所以导致她消亡的,大概就是她的盲目和她的不甘平淡。她盲目地将婚姻当做跳板,见识到了婚姻的柴米油盐;她盲目地被花言巧语所诱,在归于平淡后渴望通过私奔掀起自身情感的高潮;她盲目地投入到一段自以为真正的恋爱,待热情消散感到厌倦后逼迫自己做些无谓的事情不使感情降温;她是活在自己的臆想之中的,所以她一直飘着从未使双脚着地,更不懂得脚踏实地的生活。她认为世上是该有地方专门出产幸福的,幸福就像一株特别的植物,生长在那些沃土之上,移到别处就会枯萎。她认为一个男人应该样样事情都无所不知,样样技艺都无所不精。因此她四处碰壁,在琐碎且平庸的生活中不停地挣扎,甚至渴望从宗教中得到救赎。她不停的回忆婚前,却不是因为更喜欢婚前的生活,因为她讨厌农活,她喜欢的是婚前对未来的可能性要大大的高于现在的那种感觉,归根结底,她是一个吸食了过多飘渺分子的瘾君子。
她的两段所谓的“爱情”,第一段她作为“承受者”,她像是一个初出茅庐情窦初开的傻姑娘,被罗多尔夫玩弄在手掌之间,他暂时满足了她的渴望和幻想,罗多尔夫相对于她的丈夫夏尔更有男人味,更英俊,更有钱,她在他面前是羞涩的,纯情的;第二段她作为“给予者”,不知道是不是她将他从罗多尔夫学来的那一套施用在莱昂身上,她是热情的,是奔放的,不知节制的纵欲,她的狂热吓住了莱昂,令他悬崖勒马,最终在爱玛向他借钱偿还债务的时候,很正常的选择了逃之夭夭。爱玛的悲剧,是在于她不懂得收,当一个女人将幻想和现实混淆的时候,是很可怕的,她读的那些无谓的小说,加重了她的执念,可当时无知的奥梅之流控制着国民的阅读圈,善于挖坑的高利贷营业者勒候这样的人控制着国民的经济,上流社会如梦似幻的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社会风气,愚蠢的人们崇尚的尽是些不切实际的泡影,聪明的人们是懂得不停地往这些泡影里加肥皂和水的人。所以,也许认得几个字的社会地位不上不下的人们最可悲,他们不如上层有资本及时行乐却忘乎所以地学着散财买乐;他们不如下层人的知足常乐却又不明就里地贬责他们的生活。
全书最悲惨的,莫过于包法利,不知为什么他让我想起了武大郎,最怕秉性懦弱且没甚本事的男人阴差阳错地娶了个貌美如花的姑娘,更怕这姑娘是个有心气儿的,不满于现状却又不懂得如何跳出这个现状的,所以就造成了她们看到一根稻草就觉得它是能改变自己命运的渡轮,一个不行不死心,就再换一个,最后反而离自己的小船越来越远,她们原本都是想借着稻草滑向大船,结果全都半路淹死了。这倒也算了,但是她扑草的力量不可避免地波及到了原本的小船,最终殃及无辜的家庭,拉着丈夫陪葬。
虽说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但我还是觉得书里边的人个个都过于自私了,包括包法利夫人本身。他们好像都没什么同理心和同情心,人在正当行径下的为己自然是无可厚非的。但一个个的表现出一副伪善的模样且践踏着对方获得财富和欢乐,他们不确定自己是否幸福,他们的幸福更多的来源于别人的不幸。这一点到文章快结束的时候刻画的更明显,真正害死包法利夫人的两位情人,夜夜安睡。而看到包法利夫人服毒的那个伙计,跪在墓前的松树间哭岔了气,还被误认为是偷土豆的贼。所以相对的我喜欢絮斯丹和鲁奥老爹这样明事理的“下层”,比起别人他们更有人情味。
人苦于不知足,知足不是盲目的知足,知足的前提是澄明,什么东西重要什么东西不重要心里要有杆秤,很多人说包法利夫人是个女文青,不明白为什么现在【文青】这个词是含有贬义的,多读了两本书写两篇书评,就被人冠上了【文青】的称号,甚至说女文青不可娶男文青不可嫁,我觉得这是对文青的歧视,读书要读好书,又不是全天下的书都如包法利夫人读的那些荒诞不经地骑士爱情,一本好书是会让读者产生对自我不同意义地反思,更加清楚地看清自己,看清身边的人,看清社会,看清人性,会慢慢地变得更加懂得珍惜美好,避免变成曹雪芹笔下的【鱼眼睛】们,这不是很好吗?不过是更珍惜春天的花秋天的月,怎么就不切实际追求虚无了呢?假如实际的人往往以金钱为基准,不是会少掉很多乐趣吗?我不是说金钱如粪土,金是明晃晃很可爱的东西,但春花秋月的可爱也毫不逊色。福楼拜曾说他就是包法利夫人,其实我不怎么明白他为什么会这样说,因为毛姆说他的一生是不缺金钱的,所以可以高风亮节。大概是他和包法利夫人同样追求永不安分的生命状态吧,又或许,是容易有那种满足后的习以为常的厌倦感。
好吧,看来我是一个不仅很安分还很容易满足的小文青,大致的水平相当于托儿所毕业。也许是国情的原因吧,我相对更喜欢平庸生活的一点小点缀,害怕生活天天像坐过山车。
注:“#”后为本书摘录
#过惯了宁静的生活,反而想去尝尝动荡的滋味。她爱大海,是因为它波涛起伏,她爱青翠的树木,爱的是它们疏疏落落的点缀在断垣残壁之间。一切事物都得能让她有所得益,;凡是无法使她的心灵即刻得到滋养的东西,就是没用的,就是可以置之不顾的,——她的气质不是艺术型的,而是多愁善感的,她寻求的是情感,而不是景物。
# 她渐渐感到厌倦了,但又不肯承认,依然留连在这种境界里,起先是出于习惯,随后是由于虚荣。
# 她觉得世上是该有地方专门出产幸福的,幸福就像一株特别的植物,生长在那些沃土之上,移到别处就会枯萎。
# 巴黎,浩瀚胜于大洋,因而在爱玛眼里仿佛在朱红的氤氲里闪闪发光。可是,那儿充满喧闹得躁动纷繁的生活,又是各有世界,分成若干不同场景的。爱玛只瞥见了其中的两三种场景,它们却遮蔽了其他的场景,让她觉着这就是整个人生。
# 她不曾意识到,即使在屋子的露台上,一旦檐槽给堵住了,雨水也会积聚成小湖,就在她自以为平安无事地待着的当口,冷不防就会瞅见墙上已经有了裂口。
# 她沿着生命的历程一路失去它们,就如一个旅客把钱财撒在沿途的一家家客栈里,
# 新奇的魅力,渐渐地像件衣裳那般滑落,裸露出情爱永恒的单调,始终是同样的模式、同样的强调。这个征逐情场经年的男人,却不会从表白的雷同中分辨情感的不同。
# 任何人都无法找到一种很准确的方式来表达他的需要、他的观念以及他的痛苦,人类的话语就像一只裂了缝的蹩脚乐器,我们鼓捣出些旋律想感动填上的星星,却落得只能逗狗熊跳跳舞。
# 再说,也并没有什么当真值得去寻觅的;全都是骗人的!每个微笑都藏着个无聊的哈欠,每次欢乐都蕴含着一场悲剧,兴致盅然背后永远是腻烦嫌恶,最甜蜜的吻留在你嘴唇上的,也只是对更酣畅的快感的无奈渴望。
# 他要是有这笔钱,也许是会拿出来给她的,虽说干这等蠢事通常总让人扫兴;爱情会经受阵阵寒风,而金钱上的要求风力最猛,能把爱情连根拔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