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度的杀戮—读《无人生还》
最爱的小胡子侦探波洛的创作者--侦探小说女王阿加莎.克里斯蒂的经典著作。然而,由于前不久看了东野圭吾模仿这部小说作的《大雪中的山庄》,之后再读原书反而缺少了惊艳之感。
整体读起来,情节和语句非常紧凑,中文翻译也比较通畅,结果就是以偶吃书的速度,两个晚上的空闲时间就把它over了。虽然没有惊艳之感,结局的意外还是有的。侦探小说女王构思的巧妙也令人叹服。不过除了故事本身之外,引人思考的还是凶手的作案动机。
“我意识到这就像一位艺术家极力想表现自我一样!没错,我想变成一个犯罪学艺术家。我被**这个职业所束缚,我的想象力被压抑着,逐渐变成一股巨大的力量”,“我的杀人方式必须与众不同,具有艺术感与仪式感,让人感到奇妙,非常震撼。”。这一段的描述令人想起《嫌疑人X的献身》中对完美犯罪向往的描述。把杀人变为一种艺术追求,也算是让人脊背发凉的爱好了。索性的是“**这个职业”(隐去,为了不剧透)还是沉淀了“无辜之人不应该死”的信念,因此最后上了祭台的就是几个有罪而未受到法律惩罚的人—姑且称其为“灰度的杀戮”。
这种“灰度的杀戮”可以理解为第三人行使的“私立救济”(还给老师前稍微还留了点法律概念【捂脸】)在现代社会是存在的,而它如何被对待?在社会热点问题,如幼儿园、小学生被打、欺凌事件出现时,就会被激烈讨论一番。依据丛林法则行侠仗义的大侠被拍手称赞,反映了普通大众对为民出头(除害)人士的赞许,可是这种在“法治社会”并不被法理认可,如果掌握不好“度”还会给招致刑事责任。《无人生还》中的凶手就是站在了上帝的视角,根据自身的职业素养给人定了罪,并执行了刑罚,是该嘉许还是批判呢?虽然偶学了法,还是无法给出答案,也许等社会大同的时候才会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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