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与处
《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2〈三法品 1〉:「問界義云何。答一切法種子義。謂依阿賴耶識中諸法種子說名為界。界是因義故。又能持自相義是界義。又能持因果性義是界義。能持因果性者。謂於十八界中根境諸界及六識界。如其次第又攝持一切。法差別義是界義。攝持一切法差別者。謂諸經說地等諸界及所餘界。隨其所應皆十八界攝。」(CBETA, T31, no. 1606, p. 704, b25-c2)
《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2〈三法品 1〉:「問處義云何。答識生長門義是處義。當知種子義。攝一切法差別義。亦是處義。」(CBETA, T31, no. 1606, p. 704, c3-4)
略说:界就是种子,也就是功能差别和界限,第八识流注种子出生一切法,一切法谢灭熏成种子回到第八识。界是一切法出生的因,它决定诸法的功能差别和运作界限。处就是第八识流注种子出生识的地方。根尘差别决定了处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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