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知全能的上帝为什么会允许罪恶?

在基督教信仰中,上帝是最高存在。他全知全能:什么都知道甚至什么都能预见到,他的能力也是无限的,他的道德也是最高尚、最博爱的——总之,他一个是最完美、最没有局限性的存在,所有美好的的属性都集中在这个存在里面。这个世界,包括世界运行的规律都是由他创造出来的,这种对于上帝的信仰在很长时期内成为了欧洲人世界观的重要部分。
但是古希腊哲学家伊壁鸠鲁却提出了一个问题,使得哲学家和神学家们在很长时间里如坐针毡,这就是伊壁鸠鲁悖论:如果上帝是全知全能的,那么它完全可以创造一个像他一样完美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没有病痛、悲伤,也没有伤害、牺牲等等不好的事情,那他为什么会创造一个并不完美的世界呢?或者这个世界出现了不完美,他却没有阻止呢?
上帝或者愿意但不能除掉世间的丑恶,或者能够但不愿意除掉世间的丑恶,或者既不愿意也不能够除掉世间的丑恶,或者既愿意又能够除掉世间的丑恶。如果上帝愿意而不能够除掉世间的丑恶,则它不是全能的,而这种无能为力是与上帝的本性相矛盾的。如果上帝能够但不愿意除掉世间的丑恶,这就证明上帝的恶意,而这种恶意同样是与上帝的本性相矛盾的。如果上帝既不愿意也不能够除掉世间的丑恶,则他既是恶意的又是无力的,如此一来,他就不再是全善和全能的上帝。如果上帝既愿意又能够除掉世间的丑恶(这是唯一能够适合于神的假定),那么,邪恶是从何处产生的? 他为什么不除掉这些邪恶呢? ——(转引自-陈波《有关上帝的悖论》)
(在这里,我必须补充的是:在古代,人们所说的“恶”,并不仅仅是道德上的恶言恶行,还有世间所有不完满的事情,既包括天灾,也包括人祸。)

由以上伊壁鸠鲁的论证过程看,我们发现只有五种可能:
①上帝并不存在。
②上帝存在,但并不全知全能。
③邪恶并不是上帝创造的,它有自己独立的原因,所以不能归罪于上帝。
④恶有自己存在的意义,这些意义使得恶最终落脚于善,所以一切都还是最好的安排。
⑤上帝不制止邪恶,是因为他有自己的道理或苦衷。
其中①、②这两种可能性是基督教欧洲万万不能接受的。那么欧洲人只有从后面三个方向去维护上帝的“人设”了。从③出发的是奥古斯丁;从④出发的是莱布尼茨;从⑤出发的是陀思妥耶夫斯基。接下来我们一一介绍,他们的观点。
在介绍奥古斯丁之前我们还得再做一些关于原罪说的铺垫。《圣经》认为人类社会之所以会有那么多苦难和罪恶,都要归咎于亚当和夏娃,他们被上帝造出来的时候非常纯洁,而且无忧无虑的生活在伊甸园中,既没有罪,也没有罚。有一天,魔鬼化身为一条蛇,挑唆夏娃吃了禁果,罪恶从此开始。
如果仔细思考这个很蹊跷的开端,会发现很多疑点:首先,那个怂恿夏娃的魔鬼是怎么产生的?其次,上帝为什么要给伊甸园里安排那个禁果呢?按照上帝创造一切的原则,魔鬼和禁果都应该是上帝创造出来的,上帝既然创造了他们,又安排他们(或者至少允许他们)诱惑夏娃,那上帝这个行为属不属于钓鱼执法?
好了,接下来我们正式介绍奥古斯丁(中世纪经院哲学的著名哲学家和神学家)。奥古斯丁当然还是坚持上帝创造一切,而且上帝不会犯错。至于魔鬼挑唆夏娃和夏娃吃禁果这两件事都不是出自上帝的意志,是他们自己要这么做的,因为上帝早已经警告过夏娃不能碰那个禁果,所以恶行的源头是当事人(或当事蛇)恶的意志。
那恶的意志又是怎么产生的?是不是上帝在创造魔鬼和夏娃的时候注入到他们身上的?这就牵扯到奥古斯丁的伦理学说。他认为人们的罪恶欲念各不相同,有嫉妒、自私、贪婪、懒惰等等,但这些不尽相同的罪恶却有一个共同的起点,那就是骄傲。正是因为上帝将自己身上很多美好的品性先后注入给魔鬼和人,所以他们显得也很完美(虽然不能和上帝的无限的完美相提并论),他们在欣赏自己完美形象的同时就滋生出了骄傲的情绪。骄傲使得它们从此不再面向上帝,敬仰上帝,而只敬仰自己,被自己的美好形象和品行、自己的利益蒙蔽了双眼,殊不知这些都是来自上帝的,这使他们偏离了通向真、善、美的道路。所以,刚被创造出来的魔鬼并不是魔鬼,刚被创造出来的人也不是我们这样充满苦难的人,他们最初都很完美,恶在他们身上产生都是后来的事,而且不关上帝的事。就这样,奥古斯丁将罪恶的动因隔离在了上帝身外。
我们对这种解释仍然很难满意:上帝既然是全能的,能把那么多美好的品性给撒旦和夏娃,为什么不能把谦虚的品行也给他们呢?上帝既然是全知的,那为什么没有预见到恶产生的可能性呢(不管这个可能性是否要归罪于自己)?而且我们刚才提到了恶并不只是人的罪恶的欲念,还有自然灾害等客观的灾难,但是奥古斯丁却没有关于这部分的解释——这些就成了奥古斯丁的重大漏洞了。

奥古斯丁的理论及其问题就介绍到这里,接下来我们看莱布尼茨(17、18世纪德国著名哲学家)是怎样解决这个伊壁鸠鲁悖论的。他认为万物既然需要由上帝来创造,那么它们肯定不会像上帝那样完美(至少它们的存在不是独立的,而是要依靠上帝才能实现的)。而且上帝的造物也不应该和上帝一样完美,否则它们就成了上帝自己了。莱布尼茨把这种有限性叫做“形而上学意义的恶”。也就是说,万物作为“被创造物”,它们的角色决定了它们绝对的有限性,所以恶是先天的、必然的(西方哲学家们普遍把罪恶和灾难定义为对美好的缺失,即一种不完美性或有限性)。这种绝对的“形而上学意义的恶”又衍生出了“道德的恶(即恶言恶行)”和“形体的恶(即客观灾难)”。
那么上帝对此就只能袖手旁观吗?莱布尼茨认为上帝并不是没有看到人间的灾难,只是他要实现的是大善,要对世界整体负责。狼吃羊对羊来说是一种恶,但是如果把羊救下来,狼就要饿死,而且整个生态链就要断裂,大家都落不到好。所以为了整个生态圈的稳定和持续,上帝必须“容许恶事”,这些恶对于受害者来讲不公平,但对于整个世界的最终的大善却是必要的,所以我们所忍受的罪恶都最终归于善——我们在为更大的善做必要的牺牲。
莱布尼茨的解释似乎无懈可击,但是我们会发现,这一套解释使得我们完全失去了对恶的所有的主观能动性。遇到了不公、掠夺和迫害的时候,我们只能认为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如果反抗就是在违背上帝的意志,没有替上帝着想、顾全大局——这已经不是在为上帝辩护了,而是在为所有的恶辩护,结果就是人类不仅要匍匐在上帝脚下,还要匍匐在自己的脚下。

最后我们来看陀思妥耶夫斯基的思考。他虽然是一个俄国作家,但终其一生都在思考罪与罚的问题,而且提出了很多独到的见解。首先,他承认上帝在种下善恶树的时候,就已经预见到了以后会发生的事情。但是他还要这么做,因为在他看来(道德的)罪恶产生的根源并不是骄傲,而是自由。我们不会因为海啸冲毁了房子、淹死了人而去责怪大海、认为大海是罪恶的,因为大海并没有自由意志,它只是一个服从自然规律的自然物而已。如果一个精神分裂症患者突然发病,杀了人毁了房子,我们也很难去责怪他或惩罚他。而如果一个理性人在没有外力强迫的情况下杀了人继而烧毁了房子,我们会谴责他、惩罚他,因为他有罪。所以,只有人,只有有自由意志和自由选择权的人,才会有罪可言。
既然自由会导致罪恶,那上帝为什么不剥夺人类的自由呢?陀思妥耶夫斯基认为这是在因噎废食,因为自由不仅能产生罪恶,更能创造出更多美好的东西。比如“善”和“信仰”。如果一个人在被外界威胁的情况下把自己的钱交给了你,我们很难判定他是善良的。而当你困顿的时候,有人自愿接济你一笔钱,你才感受到善良——因为有自由意志参与了进来。所以, 与恶一样,善同样需要自由做必要(不充分)条件。
人类出于自由做出的善行才是真正的善,同样的,出于自由产生的信仰才是有意义的信仰。上帝需要的是经过选择之后、出于自愿的、真心地信仰,而不是先天被规定好的、盲目的信仰。
既然上帝的最终目标是最大限度的善,而自由是通往最终的真、善、美的重要条件。所以上帝“别无选择”,只好将自由留给人类。
尽管也是头头是道,但不知怎么的,我们还是隐隐有些不满:全能上帝就不能创造一个只能为善、不能作恶的自由吗?

其实,不管是奥古斯丁、莱布尼茨还是陀思妥耶夫斯基,还是其他哲学家和神学家,他们都无法给出一个令我们完全满意的答案。因为基督教把上帝设定的太完美了,而这个世界又太不完美了,不管怎么袒护上帝,我们还是无法对这些不完美完全释怀(更何况上帝在这个时代已经自身难保)。
与其证明恶的必然性,不如以上帝视角去挑剔这个世界和人类自己;与其为恶开释,不如努力弥补和解决这些恶。我想,这可能也是哲学与宗教的不同处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