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档《公正》哈佛大学桑德尔
今天,桑德尔为我们解释了康德的一点点哲学,我自然不会放过与康德对话的这样一个大好机会,读康德,再理解康德,再述康德哲学。 如果你是一个店主,有一天,一个弱智或智能不全者(比如一个孩子)来你店里购物,你可以考虑多收一点钱,因为孩子不知道本来你卖的价钱,但是你再考虑后没有多收孩子的钱,因为你考虑到万一你多收了孩子的钱,并且被其他人知道了,会给别人留下你不诚实的形象,这样可能会影响你以后的经营。 康德会认为你这个行为是不道德的,因为在康德看来,公正的行为,也就是正当的行为,应该也是有道德价值的行为,一个行为的道德价值并不是由随之而来的结果所构成的,而是由完成这一行为的意图所构成的,重要的是动机,你的动机是为了你以后的经营更好,是受利益趋动的,所以没有多收孩子的钱,你这个行为的结果虽然不错,但你的动机不纯,所以谈不上有道德,也就不是正当的行为了,康德认为,只有当你认为人本来就应该是诚实的,诚实是每一个人的义务,所以你应该诚实,所以你不多收孩子的钱时,你的行动才是自由的,才是道德的,才是正当的。 比如,你认为作为一个社会人,应该孝敬父母,所以你每天打电话问候不在身边的年迈的父母亲,这个行动是自律行动,如果你的小孩在你身边,你做个榜样给孩子看,要孝敬父母,并且希望你的孩子将来也象你现在做的一样,那么,你的行动是孝敬,你的目的是教育孩子,行动只是手段不是目的,所以也不是有道德的行为。 美国商业界有一句著名的广告语:“诚实是最好的策略,也是最有利可图的”,虽然这句口号所起到的实际效果不错,但同样在康德看来也算不上是道德的,原因很简单,动机是谋利而不是为诚实而诚实。 康德认为人的活动有他律运动和自律运动之分,我们可以通过考察几种情况来说明他律与自律:台球的下落是他律运动,尽管在物理学上我们称台球的下落运动为自由落体运动,但是,因为台球没有主动理性,台球自己控制不了它的运动方式,只是受到地球的引力而下坠;所以台球下落的运动是他律运动;如果一个人,比如你自己不巧也从高处坠落,虽然你是一个理性的存在,你有思想,但是这时候你也控制不了你的下落运动,所以此时,你的运动应该也是他律运动。 当你口渴的时候,你去喝水是不是自律运动呢?你当然觉得你是自律运动,因为是你的脑子指挥你的肢体去运动了,但是,在康德看来,你去喝水的运动还是他律运动,因为你喝水的行动是“服从你的渴望”,服从你的生理需要,是生物性规律支配了你的运动,所以还是他律运动。 康德认为:当我们象动物一样追求快乐或者避免痛苦时,我们并不是真正地自由行动,而是作为欲望和渴求的奴隶而行动,只要我的行为被生物性所决定或被社会性所规范,那它都不是真正的自由,自由行动就是自律地行动,自由行动就是根据我给自己所立的法则而行动,而不是听从于生物本性或者社会传统的指令。 在我们这个社会上,出卖自己的器官,比如卖肾、许三贵卖血,当然是自愿的,这样的行为是自律行为吗?显然不是,许三贵卖血是为了挣钱,挣钱是为了购买吃的穿的,有吃有穿许三贵才能感到舒适,感到舒适是生理需要,所以,卖血的行为是受生理需要所支配的,是他律行为,他律行为不是真正的自由运动。康德认为,只有自律运动才能算是自由的运动,只有自由的运动才有可能是有道德的运动,才有可能是正当的、公正的运动。 只有当我的意志是被自律所决定,受我自己给定的法则所支配的时候,我才是自由的。如果你没有首先自由地选择这些欲望,那么,在你追求它们的时候,又怎么能够认为自已是自由的呢? 一个极端的例子是,当我病魔缠身、痛苦不堪而想结束自己的生命之时,我想到,人是具有尊严的个体,我们任何人都无权结束自己的生命,所以我毅然选择了坚持活下去,我的这个行为才是自律行为,因为活下去的行为是受我自己制定的法则支配的。 如果你现在还是个孩子,你还在上学,你当然需要好好学习,为什么呢?为了能够在以后的考试中得到一个好成绩,有了好成绩,就能上好的大学,上了好的大学才能找到好工作,才能挣到更多的钱,有了更多的钱,你才能享受美好的龙虾,才能住高档舒适的房子。你看看,你的好好学习的行为是什么行为呢?当然是他律行为。对于康德而言,指使你好好学习的指令还有一个名称,那就是假言命令,假言命令的形式是这样的,如果你想要A,那么就做B,如果你想达到另外一个目的而命令自己做某事,这样的命令就是假言命令。康德认为,要想获得自律意义上的自由行动,就不能因假言命令而行动,而应该执行绝对命令,如果一个行为本身就代表着善,并因此对意志(符合于理性的意志)来说非常必要的话,那这一命令就是绝对的,绝对命令与行为的内容及其预期目的无关,而与这个行为的形式以及那产生这一行为的原则有关。 举几个绝对命令的例子来看看: 一个年迈的母亲,住在老年公寓里边,已经出不了门了,她非常想念她的小儿子,但是,数天以前,她的小儿子已经因车祸而丧生,现在大儿子来到这个老母亲身边,如果大儿子诚实地告诉母亲她小儿子的不幸,她的母亲也许会悲痛地气绝身亡;如果出于怜悯母亲而说谎,也许老母亲还能度过这一关。照康德的意思,大儿子只有诚实告知是执行绝对命令,是自由的,而说谎则是执行了假言命令,是不自由的。 某一天,一个穷凶极恶杀人凶手来到你家门口,询问你是不是有一个女子逃进了你的屋子,而这个女子真的恰好逃在你的屋子里边,你也许会说,没有女子逃在屋里。但这样你就是在说谎了,你是在接受假言命令而行动,康德建议你这样回答:刚才我在街角那边看到一个女子。而且你确实街角边看到了这个女子。你应该避开说谎,因为康德认为在谎言与误导性的实话之间,有着一种与道德相关的巨大差别。如众所周知的那样,克林顿在公开声明中说与莱温斯基小姐没有发生性关系而受到公众的指责,但克林顿先生的律师说总统只是误导了公众而没有说谎,因为总统与公众在什么样的行为才是发生性关系这一点上看法不一致。 再来看看康德自己是怎样避开说谎的,据说,康德曾经因为其发表的宗教观点贬低了基督教而被国王禁止就宗教话题发表意见,康德回应道:作为陛下忠实的臣民,我将彻底停止所有与宗教有关的公共演讲与论文写作。康德知道,国王年岁已高,活不了多久了,而当国王驾崩之后,他会成为另一个国王的臣民,到那个时候他还是能够做关于宗教的演讲与写作的。康德不愿意说谎,他成功地避开了执行假言命令,给了自己道德上的自由。 康德认为,人类是一种理性的存在,人能够进行推理,所以任何人值得拥有尊严和尊重。他反对把人当成手段而被利用,反对把人当成谋取利益的工具,所以他反对卖淫,因为在康德看来,卖淫者仅仅把自己的身体当作谋利的工具而没有尊重自己。人并不是他自己的财产,我们并不拥有自身,也不任由自己随意支配我们的身体。康德的对于康德的对于人类尊严的思考,启示了近代普遍的人权观念。 小结一下上面所述的康德的哲学,第一,只有具有正当理由的行为才是有道德价值的行为,才是正当的行为;第二,只有自律的行为才是自由的行为,只有自由的行为才谈得上是具有道德的行为,才算得上是正当的行为;第三,只有执行了绝对命令而发生的行为才可以算是具有道德的行为,才可能是正当的行为。最后,人类要尊重自己,任何人都是尊严需要尊重。 我还不大看得出康德的哲学与社会公正之间的关系,而且迷惘于这样的哲学思辩有什么意义?真的不好说,那么,权当一次智能训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