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可不知的逻辑谬误
人的认识是一个极为复杂的活动,它能产生正确和错误两种不同的结果,前者是真理,后者就是谬误。真理和谬误之间存在着对立统一关系。谬误的定义:指同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相违背的认识,是对客观事物本来面目的歪曲反映。真理在斗争的过程中会越辩越明,显示出其巨大的生命力,并日益得到丰富和发展;相反,谬误则会在斗争中日益暴露其本来的面目,为大多数人所抛弃。人们在社会实践中,有成功也有失败,只要在失败中善于分析犯错误的原因,总结失败的教训,就能达到对于事物的正确认识,使错误转化为正确,使谬误转化为真理。以下是我总结的在豆瓣时间专栏《杀死一枚诡辩者》中提及的谬误的种类,希望能让大家在重要的场合理性地看待周围的声音,拥有自己的思考。
第一大类,不一致的谬误。指的是某一项言论或者思想做不到自圆其说。就是所谓的自己和自己打架。 第一,自相矛盾。同一时间肯定又否定同一件事情。 第二,自我推翻。如果一个说法不含有也不隐含矛盾,当假设他为真时,却又能推出它为假。 第三,双重标准。错误的使用不同的标准去看待事物。
第二大类,不相干的谬误。指的是前提与结论不相干,或者言论与论题不相干。 第一,诉诸人生。意思是把某个人的人身特质当作论据,去批评或支持他的言论。 第二,诉诸群众。意思是仅仅因为有较多人认可就得出某项言论为真。 第三,伪托权威。指的是错误地使用不同的标准去看待事物。 第四,偷换论题。意思是使用不相干的问题来转移原本的讨论焦点。 第五,刺稻草人。是指首先把原有的论点扭曲成另一个样子,往往是绝对化、普遍化、极端化,然后对这样一个虚假的靶子,也就是所谓的稻草人进行攻击。 第六,诉诸无知。只因为某个看法,没有证据证明它为真,便推论他为假;或者只因为某个看法没有证据去证伪,便推论他为真。 第七,诉诸情感。指在一些应该讲道理的场合,不恰当地把情感因素作为支撑某项观点的理由。
第三大类,不充分的谬误。指的是论据没有给结论提供充分的支持。 第一,偏置取样,意思是样本选取存在偏差而不具有代表性。 第二,居后为果。指的是单纯由于一件事在时间顺序上发生在另一件事情的前面,就推论前者是后者的原因,后者是前者的结果。 第三,类比不当。指的是仅仅基于两个事物之间的某些相似性,就同日而语,得出结论,但却忽略了其中的关键差异。 第四,滑坡谬误。意思是似是而非的连锁推理。
第四大类,不当预设的谬误。指的是一句话在某一语境中,不能合理地被所有对话参与者接受,但却被作为当然的假设。 第一,混合问题。意思是在某情景下提出的问题,包含有不能被所有对话参与者同意的预设。 第二,循环论证。指的是,论证的前提包括了对方在不接受结论的情况下,也肯定不会接受的内容。 第三,不当二分。指的是在某一种语境下,不恰当地假设只有两种可能性,而排除其他选项。而这两种可能性,在该语境下带来的都是不好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