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徒步之旅
查看话题 >30天,800公里,我们一起横穿西班牙
谢谢大家的喜欢~我只是个非常热爱徒步的男孩子,虽然年纪不大但是已经徒步8年了。过去八年中我徒步过十来个国家,在五个大洲一共走了2000多公里。我不喜欢给自己戴帽子,听过最顺耳的称号是“a weary backpacker”.
是的,我只是一个疲惫,但快乐的背包者。
现在我也开始创业,把自己热爱并擅长的东西转化成事业。如果你想和我一起出行,或者只是看看我的经历与思想的话,请关注我的公众号“兮客旅行”吧!
-----------正文----------
2016年5月27日
自巴黎坐高铁到法国与西班牙的边境开始,
我用30天的时间
穿过了超过120个西班牙小镇,
6个主要城市,
走入无数个大大小小的教堂,
一共130余万步。
这是彭彭,丁满,兔子与狗头徒步一个月的故事。
我是彭彭

如果徒步旅行只是低着头在路上走,
那我们还不如去跑步机上锻炼。
这条路上我遇见形形色色的人,
发生了很多小故事。
很多素未谋面的人给了我深远的影响。
今天我想讲三个故事,三个「传奇」的故事。
1
第十一天,
我站在布尔戈斯主教堂的阴影下。
我的面前是一尊威风凛凛的雕像,
雕像上的人举剑策马,披风在他的身后飞舞。


熙德,原名罗德里戈
公元十一世纪出生于布尔戈斯。
美国的旧金山,圣地亚哥,
西班牙的瓦伦西亚,毕尔巴鄂
都能看见他威武的雕像。
他是西班牙,甚至是欧洲的守护者
11世纪唯一打败过摩尔人的天主教将领
他在进攻与防守中的毅力
令敌人惧怕至极
他曾围攻瓦伦西亚长达20个月
也曾在大军临城之际鼓舞军心
他在国王背叛之时绝地逢生
平等的对待穆斯林与天主教子民
他的同僚在欧洲各个角落庆祝他的胜利
他的对手给予了他最尊贵的称号:el Cid

我看着他沉思:
他以坚持和隐忍守卫他的世界。
800公里,西班牙从东到西的距离,
就是他的全世界。
800公里,从北京可以到平壤。
800公里,从上海可以到长崎。
800公里,从广州可以到河内。
800公里,是我将要行走的距离。
2
第十七天,那是一个星期二
我们四人团队分成两拨。
虽然路程只有17公里,
但是丁满与狗头的跟腱肿大变得严重,
只能选择休息一天,
提前带好行李前往下一个大城市—里昂。
我和兔子背起小包上路


17公里的路我们在午前就能走完,
走到大概10公里处
我们看到了一个缓慢爬坡的背影。
他形单影只,弓着腰,背着一个破布包。
不一会儿几个法国人走上去与他攀谈了起来。
我们快步路过听到他们在用法语交谈。
这时我回头看了一下,
内心充满了震惊。
这是位衣衫褴褛的老爷爷,
如果放在城市里我可能会认为他是个乞丐。


我说「看,那个老爷爷也是来朝圣的,
他走得这么慢不知道多少天才走到这。」
兔子回复我:
「是啊,而且他一定是从家门口开始徒步的,
在法国某个地方。可能已经走了几个月了。」
「你觉得他今天能到里昂么」
「不知道诶,可能明天才会到吧。」


五小时后,
酒足饭饱的我们在城中漫无目的的闲逛,
我一眼扫去,看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
「看,老爷爷走到了」
此时已经是下午三点,
7公里的路程他比我们多花了3个小时。
我心中五味陈杂。
一个人,行走数月,来到语言不通的国家。
他一路上可能都在依靠陌生人的善意前行。
也许和我们比起来,他才是真正的朝圣者?


我想起前些天反思的一些事情:
绝大部分人活着,索取大于给予,
在这条朝圣之路上,亦是如此。
也许我应该做点什么,从自己开始「奉献」。
我和没有见过老爷爷的二人解释了一下,
跟丁满借了10欧元。
我们四个人围了上去
很抵触主动和陌生人说话的我鼓起勇气:
「Manger」我用手在嘴边比划了一下。
老爷爷抬起头,
一双眼睛向外涌出童真
与眼眶周遭如同折起的纸扇一般的皱纹
形成强烈对比。
「Merci…」
学过一年的法语
但是人在紧张的时候,只记得「吃」啊。
3
第三十天,
「四只蜗牛」终于走到了朝圣的终点圣地亚哥。
30天的路途中,
四个人的跟腱,小腿,胫骨前肌
轮番发作。
脚上的水泡更是不值一提。
大家终日以云南白药抚慰自己。


这其中最为严重的是丁满和狗头,
两个初次徒步者就踏上了600多公里的旅程,
中间背着我哭了不知道多少次。
我知道之后心中是愧疚的:
大家都是二十出头的独生子女,
为了自己的梦想被拉出来睡大通铺,
走到脚起紫色的泡中血泡,
跟腱发炎到寸步难行。
曾经都是在父母身边撒娇的宝贝,
现在为了自己的倔强都不愿放声大哭。
还好
这条路上每一个人的脚都不好看,
但每一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笑容。
「Buen Camino」「一路平安」


丁满说,
小时后她妈妈问过她长大以后想做什么。
她说:「我想每天去不同的地方,见不同的人」
她妈幽默,或是无奈的说:「那不是讨饭么」
第17天,
丁满说:「我觉得我现在好像做到了」



有一天走在路上,前方乌云密布,
她们三人在我后方一百多米的地方。
我在一个路标处停下等待她们,
却发现路标上有个奇怪的「涂鸦」。
「看,这像不像我们四个」
我指着路标上的蜗牛和刚刚赶上的三个人说。

「以后我们写下徒步的故事,应该有个名字」
狗头说
「就以这个蜗牛来起名吧」
三人你一言我一语尝试找到最佳的表达方式。
我说
「就叫‘legend of the four snails’怎么样」
就这样
我们的故事成了四只蜗牛的传奇。


我们四个站在圣地亚哥大教堂前。
兔子开口了
「现在我们不再是朝圣者了」
「我们变成了游客」
没有狂欢,没有流泪,每一个人都很平静。
我们看着面前熙熙攘攘的游客,
默默褪去了自己佩戴了一个月的标签。
我们曾是四只面向圣地亚哥的蜗牛。
我们曾是四个向自己内心行走的「朝圣者」。

-END-
速度是出神的形式,
这是技术革命送给人的礼物。
而跑步的人...身上总有自己存在,
他感到自己的体重、年纪,
就比任何时候都意识到自身和岁月。
当人们把速度性能托付给一台机器时,
一切都变了:
从这时候起,身体已置之度外,
交给了一种无形的、非物质化的速度,
纯粹的速度,实实在在的速度,令人出神的速度。
---米兰·昆德拉《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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