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i! 瑞德 | 死亡之旅终点的人们 | Assistierter Suizid
首先声明写这一篇是为了科普和学习啊。旨在让大家更好地反思生命,并且努力生活。
时空轮转,国度变换,年代更替,我们都是旅人,向着没有例外的同一归宿。那就是死亡。 不知死,何知生。所谓"人死也善",经历过大病的人突然看开,晚年时见宿怨时常常再无嫌隙,这都在说,对于死亡的合理认知,将对自己的人生有大裨益。
感谢及致敬死亡之旅终点的人们。感谢他们带给生者的思考。如果后来者能从中得到丝毫启发,那么他们就没有白白受苦。
从傅达仁瑞士之旅谈开去
2018年6月,台湾著名体育主持人,傅达仁飞往瑞士,于瑞士苏黎世州,苏黎世尊严机构(Dignitas) 接受安乐死,享寿85岁。就地火化, 骨灰返回台湾,下葬于基督教平安园。生前傅老人家在台湾高调推动安乐死,曾与2016年上书领导人通过安乐死法案,并表示愿自身当台湾合法安乐死首例。自白: “欧美先进国家安乐死,已行之有年。我以自己、一位病魔缠身的84岁老人身份为例:自愿安乐死可以免除自身及家人痛苦,同时减少因高龄社会配套长照政策所造成的国家资源浪费。”[1] 其后两年,立法进展缓慢。同时,傅达仁健康状况不断恶化。2018年傅老人家第二次前往苏黎世,于6月7日在异乡接受"安乐死"。

傅老人家的举动在台湾反响广泛,争议不小。
不过我们绕开层层伦理讨论,单纯从法律上来看此次事件的原因。
他自白选择瑞士的逻辑是:1)"在台湾安乐死不合法。" 2)"瑞士是唯一为外国人提供安乐死的国家。"
事实果真如此吗?
1)"在台湾安乐死不合法"吗?
A.讨论以前,有必要了解安乐死(Euthanasia)究竟是什么。它不是我们说的"看别人活得太痛苦就帮人结束生命这么简单"。动机,法律流程,具体方案,里面太多种可能性了。并且因为话题敏感有诸多争议。因此在讨论以前务必厘清概念的内容。
广义安乐死范围非常大,目前大略可分为:
a)主动安乐死(Active Euthanasia/Aktive Sterbehilfe):在对象要求的情况下,第二人主动为其结束生命,例如通过注射毒药等方式。因为这种情况极其依赖对象的主观意图,非常微妙,所以在大多数国家被明文禁止,包括瑞士。
Aktive Sterbehilfe ist die gezielte Herbeiführung des Todes durch Handeln auf Grund eines tatsächlichen oder mutmaßlichen Wunsches einer Person (Österreich: unechte direkte Sterbehilfe; Schweiz: direkte aktive Sterbehilfe; Niederlande: Euthanasie; Belgien: euthanasie active). Aktive Sterbehilfe erfolgt zum Beispiel durch Verabreichung einer Überdosis eines Schmerz- oder Beruhigungsmittels, Narkosemittels, Muskelrelaxans, von Insulin, durch Kaliuminjektion oder einer Kombination davon.
b)被动安乐死(Passive Euthanasia/Passive Sterbehilfe): 在对象的要求下,减少或改变维持生命或治疗手段,以提高生活质量而不是延长寿命为宗旨进行治疗。缓和医疗也被归入其中。
Als Passive Sterbehilfe (Belgien: euthanasie passive) wird das Zulassen eines begonnenen Sterbeprozesses durch Verzicht, Abbrechen oder Reduzieren lebensverlängernder Behandlungsmaßnahmen bezeichnet. Dabei ist zu beachten, dass dies kein ärztlicher Behandlungsabbruch ist, sondern dass lediglich das Ziel der Behandlung verändert wird. Anstrengungen, die darauf gerichtet sind, das Leben zu verlängern, werden nicht mehr unternommen, aber durchaus solche Maßnahmen, die die Lebensqualität in der verbleibenden Zeit verbessern. Das Ziel der Maßnahmen ist nicht mehr kurativ (Ziel: Heilung), sondern palliativ (Ziel: Verbesserung der Lebensqualität).
c)协助自杀 (Assisted suicide/Beihilfe zur Selbsttötung/Assistierter Suizid):在对象要求的情况下,为其提供致死药物等手段,但是行为必须是对象自主实施的。
„Beihilfe“ zur Selbsttötung bedeutet die Selbsttötung mit Hilfe einer Person, die ein Mittel (meist ein Medikament) zur Selbsttötung bereitstellt. Eine Selbsttötung liegt aber nur dann vor, wenn der Suizident den letzten Schritt noch selbst beherrscht, also die sogenannte Tatherrschaft über das Geschehen hat. Sofern die andere Person die letzte todbringende Handlung vornimmt, ist kein Suizid mehr gegeben, sondern es liegt eine Tötungshandlung vor.
有的讨论中,临终关怀 (Sterbebegleitung)也被归入安乐死。
那么台湾究竟允许合法安乐死吗?
B. 2019年现状:不允许a) 主动安乐死与c)协助自杀,但是允许b)被动安乐死。
2000年通过《安宁缓和条例》,允许姑息治疗(也就是极端痛苦的情况下转变救治宗旨,以缓解痛苦而非挽救生命为目标而治疗病人)。也就是说,姑息治疗在台湾已经是被允许的事情了。
2016年底更进一步通过《病人自主权利法》 ,2019年此法将进入实施阶段。到时则允许病人拒绝医疗,自然死亡 。两点注意:一,仍然不允许人工缩短寿命的行为;二,适用范围较从前有所扩大,但仍有严格限定,包括末期病人,不可逆转昏迷,永久植物人,极重度失智等等,但是并不包含自然衰老以及精神疾病病患。
傅老先生在2018年,有条件进行姑息治疗,但是不能够加速生命进程。笔者猜测,对于当时身癌症晚期的傅老,可能耐心等待都是异常痛苦的吧。

2)"瑞士是唯一允许为外国人提供安乐死的国家"吗?
A.准确来说,傅老人家在瑞士接受的是"协助自杀" (Assisted suicide/Assistierter Suizid) 。瑞士禁止主动安乐死(不然以谋杀论处)。
B.目前为止,瑞士是唯一不禁止为外国人合法提供安乐死的国家。笔者没有发现其他的案例。每年大约有200外籍人士前往瑞士寻求解脱。目前运营的组织有Exit,Dignitas,基本的运营模式是会员制,也就是多数人只是注册成为会员每年缴纳会费。真正实施的人是极少数。组织必须非营利。Dignitas也接受外国人(如傅达仁)。
C.瑞士不是允许提供安乐死,而是不禁止。即并没有专门的 "安乐死法案"。说白了就是法律相对疏松,所以造成了允许任何人在非出于自私意图下,协助他人自杀,不论是否末期病患,对象也包括外籍人士。所以说瑞士不是相对先锋,而是因为过于保守,因而不做规定。
其他国家也允许对本国公民实施主动或被动安乐死或协助自杀,但是身患重疾的标准往往很高。比如一个人逐渐衰老,却并不患有致命疾病(如澳大利亚科学家David Goodall);或者是从表面看上去健康状况良好,但罹患严重精神疾病,在很多国家这些人"不能达标",必须接受生活质量不断下降的局面。而在瑞士,本着互相信任的原则,法规相对宽松。甚至实施方都不在政府及公立医疗框架内。只要不以盈利为目的,没有自利动机都可以。
纳尼??大家一定开始想了,这国家药丸啊?! 没病没灾单纯厌世就可以协助自杀,这多大法律漏洞啊! 还搞"革命输出",接受外籍人士,据说很多德国人和英国人跑到瑞士来死亡之旅,真的不会挑出国际事端吗? 提供服务的组织,是完全私人性质,游离于官方框架以外的,真的不会被邪教组织啥的利用吗?
本文的后半部分,就来试图一窥瑞士国内的情况(同时开启瑞德模式)。简言之:
瑞士,被动直面安乐死问题
以上已经写到瑞士的法律现状(相对宽松),组织现状(私人组织,公立框架以外)。不过我们究竟是没有看到活生生的人,到底是什么样的社会造就了这样的现状?而在人口老龄化风口浪尖的瑞士,未来又要何去何从呢?
SRF的一档严肃讨论节目Arena,就安乐死问题展开去深挖瑞士社会。
立法之辩:争议诸多,立法艰难
反方意见: - 基督教人士:人根本不应当自杀,应当干脆禁止,而不是立法以规范安乐死活动; - 政府:政府必须保持中立,不进行干涉。联邦政府拒绝承担立法及监督责任。出于基本人权考虑,个体有权利不被禁止自杀,包括协助自杀,所以政府不能够明文禁止,但是另一方面,明文限制和规定也有问题,因为这样一来,某种程度上或许助长辅助自杀风气,甚至对本来希望求生的高龄者带来压力。
支持声音:私人组织不断壮大,而法规却基本空白,这带来了诸多问题。 + 来瑞士死亡之旅的人逐年上升,影响本国居民(周围的居民怎么想?国家形象怎么办?); + 影响国际关系:如德国开始出台专门限制Dignitas跨国操作的法案。 + 不在公立医疗体系内运行的此类组织,隐患很大。2015年一些组织开始接受单纯厌世的人,引起巨大争议。如果没有法律规范,则这些组织会凭空生长,游离于控制之外。
这是怎样的社会呢?从以上讨论里我们可以看出: 瑞士"政府保持中立" 的一贯风格和基于信任的社会体系。前者体现在政府不为老百姓做决定。后者体现在瑞士竟然能依靠非常简化的法律体系维持良好运行,很多时候没有明文要求的事情大家也会主动达成某种共识,在行为上甚至显示出"利他"和"有空子也不钻"。
(吃瓜群众:真是傻气呀!) (瑞士法律:如果一个人不是出于自利目的,辅助他人自杀,没毛病。我说完了,就这一句。)
独立自主是后天教育
正如Exit组织主席在Arena节目中所说:我们(瑞士的)50后一代,被教育着为自己做决定,对自己负责,高龄时要努力好好活。然而到了生命的最后一步,却依然没有自主权,知情权。我以为人人当有自主决定权("Autonome Entscheidung")。
这老太太气场强大,7年任龄,在她任内解脱的人得有三到四千人(Basel口音真的好强)。

社会现状:老龄化国家压力初显
据UN2015年统计,瑞士人均寿命达到82.7,紧跟日本及香港之后排第三位。中位年龄(Medianalter)42岁(Vs. 德国46.5,欧盟全体42.5,中国36.8)。
大家都知道年龄是很多疾病的关键因素,寿命上升,则患病率也上升。加上医疗手段先进,则不免有强制治疗维持生命的情况。而很多治疗不仅昂贵,又具有破坏力。
瑞士人是傻气爆棚的外星生物吗?是70岁还在积极健身,开车满世界跑的健将之国吗?是不在乎天伦之乐,可以洒脱搬到敬老院的不近人情者吗?
笔者觉得,答案不是那么简单。
- 老龄化对于发达国家也是新近事物。是否能够洒脱搬到敬老院,取决于医疗设施的完善程度。而医疗设施,都要依靠工作人士收入的养老金投入支持(pay as you go system)。未来是否能够可持续,不光是中国,就连老龄化开始比较早的国家也面临着挑战。
多说一句德国为什么接收难民?为什么移民政策宽松?圣母婊和白左不是唯一的解释,人口失衡摆在那里,如果不引进移民,未来国家是否能够维持都是问题。

- 其实生而为人,跨越国家种族,大家的诉求没有大的差别。不愿孤独,愿有陪伴;愿有尊严,即使年迈也能不被剥夺一切。Arena节目里面一位老者就描述了自己搬进养老院的恐惧:

- 所谓的人性化姑息治疗方案,诚然我们不能作为楷模,但某些所谓的先进国家也不见得更先进。动用一切手段维持生命体征的医疗体系也不见得会让人少些痛苦(不然请看傅老先生)。追求生命长度,不仅是医疗体系被赋予的使命,也是普通人被灌输的思想(重病者不能表达观点,医生和家属都不敢说停止治疗,这种情况太多了,大家是被什么绑架了呢?) 。避免谈及死亡,更不愿说安乐死这种事,瑞士与天朝,是五十步与一百步的区别。
总结
安乐死本来是争议众多,甚至死亡也不是大家能够坦然谈及的话题。Arena的讨论也罢,傅达仁老先生的举动也罢,引发的讨论可能多过政策影响。我们要的是政策吗?也许真正需要的是:关注病者的真正需求的医疗观念,教导大众直面生死的启发教育。
活着是为了什么呢?也许思索死亡,我们心里的答案会更明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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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82%85%E9%81%94%E4%BB%81 [2]|《安宁缓和条例》 [3] 《病人自主权利法》介绍 [4] Zu alt, um zu leben? Arena,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