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算活过?——读欧·亨利《感恩节的先生们》
久仰“欧·亨利”式结尾,我便在最近买了一本《欧·亨利短篇小说精选》,想学一学其短篇小说的精悍手艺。其实初读前几篇都有一种不过尔尔的感觉,反转的套路猜得到,故事也多为暖色调的“小幸运”主题,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但我今天读到的这篇《感恩节的先生们》,却让我有了极强的共鸣。
故事很简单,一个流浪汉在每年的感恩节都会得到一位老绅士的午餐施舍,可这一年在约见老绅士之前,他意外得到了另一位富贵人家的一顿丰盛午餐,因此不知道怎么和老绅士解释。他知道老绅士是个孤寡老人,每年对他的定时施舍已经成为他生命中最具仪式感的重要时刻之一,所以即便撑到恍惚,他还是装作很饿的样子去和老绅士吃饭。两人分手后,流浪汉因为吃得太撑而晕倒被送进医院。过了一会儿,饿晕的老绅士也被送进了医院,原来他已经三天粒米未进。
诚然,这个小故事的描述笔力和情节设计都非常精道,但这并不是我想记录的地方。我想说的是那位老绅士,他其实活成了我期望的样子。
我是个不婚主义,注定会在几十年后成为孤寡老人。我想过那时的生活:在我自己的小房子里,每天定点起床洗漱遛狗,然后回到房间看书、写字;每周末和朋友约饭、每月去逛一次商场、每年有一次短途旅行。在生命余下的时光里,我要做的只有自我充实,自我满足,把自己打扮体面,让自己活得舒服。
这是一种有仪式感的生活,而且是“绝世孤本”。书中,老绅士一直想找到这份仪式感的继承人,希望自己的孩子在同样一天施舍穷人的时候,想起这是自己定下的“制度”。正因为了解这份心意,流浪汉很清楚这份施舍的神圣性,即便可能把自己撑死,他也不忍拒绝老人。有这样一个同为绅士的知音,老人家不亏。
我会有知音吗?可能不会。我很难相信人,这也是我喜欢一个人生活的原因。或许我也会不吝施舍我的善意,可我更有可能把钱捐给小动物,而不是人。毫无疑问,猫猫狗狗会对我感恩,但他们对我更多的是信任羡慕,而不会感受到我的孤独。那么,这样的“孤独终老”,真的还算活过么?人真的要留下些继承的人、继承的仪式,或是能够思念自己的人,才算活过么?
作为社会的动物,或许能为社会创造价值也算活过,可社会价值消灭不了孤独感。如果成功能驱散孤独感,那所有的霸道总裁文都没法写了。在我看来,正义的成功是我活此一世对社会的交待,即我此生享受社会资源和公民权利,我也对这些做出我的付出和回报;我对自己的交待,就是我能过我理想的个人生活,这种生活方式不需要被其他人理解认同,他们能尊重,就足够了。
可我能为我自己留下什么呢?烟花一瞬,起码还绽放过,如我平淡一生,是否就不会留下任何痕迹了?仔细一想,还真的挺惨的……无法消灭的孤独感、逃不掉的社会属性,真的蛮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