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热
昨日舍友自喜爱老师的课堂上回来,坐在床沿与我们喋喋了近半小时的课堂内容,虽未至现场,却能通过她完整生动的复述,勾勒出些许场景。她甚而都没有刻意去记忆,只是听过便都记下了,完完整整记下了。多令人惊奇的热爱。 我是缺少某种狂热的人。 或许有人追星、追现场、追剧追到不能自已,用网络流行语说是“入坑”,而我始终找不出一个会喜欢到日日夜夜念叨的人或事。自小的不偏科教育便提醒我凡事中庸,平均分配。分来分去,最后发现自己对什么也谈不上喜欢,对什么也都勉强学得下去。但被公认的另一个“真理”恰是,要在任何一个领域有所建树,没有某种狂热沉迷的态度是不行的。我从未因作一篇文或读一本书或追喜欢的事物而通宵达旦(也许更多的人会说自己只是快赶上deadline了)。我曾把这当作养生、惜命,但近几个月慢慢发现,不过是不够投入、热爱,只是在清醒地劳作,许多事能勉强做到中等偏上水平,但永远做不到极致,总差一点狂热,将自我推向顶点。永远看不见山顶的震撼与壮丽。 要体会狂热必然要有所牺牲。为狂热,有时需整夜熬着,看星辰吊在天空,或抽一夜的烟;为狂热,需牺牲其他要做的事,不得不有所取舍;为狂热,会逐渐与身边的人格格不入,或使自己变得神经质。当然,最可遇而不可求的,是要先有能为之狂热的事物。 是一大憾事。因而分外眼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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