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至!毛至!
不久前,一位朋友来电话,聊完正事,我问起孩子们,她说,“春天了,孩子们很秃废。”我一下子没有反应过来,追问孩子们怎么了,她说,“孩子们很秃废,没有精神。”
“哦”,我明白了孩子们的状态。我没有就“秃废”发表任何意见,“秃废”就“秃废”,既不耽误吃饭,也不耽误睡觉,有什么关系。而且,我相信,总有一天,我的朋友会把丢掉的那一“页”找回来。
我敬重这位朋友。她初中毕业,读书不多,但是不自满,有追求,一直在努力学习英语。她选择“秃废”这个词,表明了她在遣词造句方面的努力。对于这样的人,我深怀敬意。
对于读错字,我从来持有多重标准,个案看待。初中毕业生把“颓废”念成“秃废”,我认定她尊重知识,要求上进。即使北大校长把“鸿鹄”读成“鸿浩”,我也觉得他毕竟是个理科生。而一个名校文科博士把“耄耋”读成“毛至”,我不认为存在任何合理的抗辩。

陈果女士是复旦大学的哲学博士,复旦大学思想品德课教师。她的其他教学视频,我不想多说什么。单从这十秒视频来看,“毛至”这个词用得过于突兀了,与整个画风不合。
不同的教师,话语风格不同。有人一贯文白夹杂,有人一贯平淡如水,只要风格一贯,无可褒贬。陈果这一段呢,前面是大白话,后面是大白话,中间突然窜出一个“毛至”,唬人一跳,破坏了整体的大白话话风,但是又无法构成亦文亦白的风格,四六不着。
“无论中年少年青年还是毛至之年,无论你是体力劳动者,还是个保安,还是个小摊贩。”只要老老实实地用“老年”代替“毛至”,或者更口语化的“七老八十”代替“毛至”,这段话也算得上自自然然。但是,突然窜出个“毛至”,就不搭了。即使她念对了“耄耋”,也与整体话风不搭,属于不好好说话的那种。
如果是我的那位朋友,初中生,把“耄耋”说成“毛至”,我照例是很佩服,这证明她不甘心自己的初中生的词汇量,这次“毛至”,终有一天会“耄耋”。但是复旦大学的文科博士“毛至”了,怎么说呢?就像法庭上某个证人在一个证词上撒了谎,她的其他证词的可信程度都要大打折扣。
她说“毛至”的时候,没有犹豫,没有迟疑,没有不确定,没有吃不准,好像完全了解、稔熟、掌握她所说的这个词。一个认真的读者,第一次遭遇“耄耋”这个词,大概都会像扫罗遭遇歌利亚,难免心生畏惧。但是只要你翻一翻字典,你就是大卫。
吸取“毛至”教训,向伟人学习,多查字典,不要“秃废”。
当然,“耄耋”这样的词,普通人用到的机会不多。无论说话还是作文,使用大词和典故的时候,最忌与话风或者文风不和谐不相配。陈果用“毛至”,想必为了增加文采,结果不搭。一个词用得好不好,要看搭不搭,不搭不能硬用,否则就是新布补在旧衣服上,漏洞会破得更大。
陈果是网红教师,有名气,但是还没有足够大的权力,不能禁言删帖。这样的名人有一个最大的好处,就是一旦犯错,天下皆知,热心群众会一涌而上,帮助他/她们改正错误,他/她们因此也就有机会不断地完善自己。这是名师陈果的幸运之处。普通人和位高权重的大人物,都没有这种机会。像我那位朋友,势必还会“秃废”下去,或许要“秃废”到看见我的这篇小文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