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剧本的一种写法
在梅溪书院开新书分享会,有位书友说她爱写电影剧本,让我讲讲电影剧本的写作手法。这正好撞到我的枪口上。我在电影厂工作十余年,大部分时间呆在文学部,和电影剧本打交道。拆阅剧本外稿无数,经常和业余作者谈剧本,办过剧本创作班,办电影刊物编发过剧本,当过投拍电影的责任编辑,和知名编剧有过合作,自己写过剧本。虽然我的剧本都写废了,没有一部被拍成电影,但我写的电视剧投拍的不少。粗略算一下,十几部是有的。多半是行业片:机关或者企业吹嘘自己,要求我们将他们的工作与生活用电视剧的形式表现出来,以获取社会效益。这样的剧本很难写,吃力不讨好,一切以甲方意志为转移,拍出来行业自己叫好,是他们的政绩,播出时并无多少收视率。但只要最终上了央视,就算出色地完成了创作任务。我的剧本差不多都上了央视,但上黄金档的不多,行业片人家一般不往黄金档安排,深夜给你播一播就很给面子了。常有人问我,你说你是编剧你都编过什么剧呢,我无法作答也羞于作答。因为我写的那些东西很难被称作真正的艺术品,回头看都很垃圾。我自己精心创作的两部作品,我以为是有艺术冲击力的,经过多方努力筹备拍摄,却因为种种原因终于搁浅。其中一部被改成长篇小说出版。那是整整二十年前的事。
新书分享会上面对书友的提问,我忽然想起当年流行于我们文学部的一个关于编剧的戏谑性的说法:一个故事,两条线索,三个人物,四个高潮。这看起来简单的一二三四,却是当年业余作者们编写电影剧本的不二法门。当然只是野狐禅,电影学院文学系的教授们听到了一定大摇其头。仔细想想,如果一个作者要求不高,只是想编一个看起来还算曲折的故事,精不精彩,通过就成,艺不艺术,投拍就好,按这个一二三四去做,倒还真省事,抄直赶近,不走弯路,成功的机率很高。也许还能创造高票房。我的一个老同事奉行此创作法则,所写剧本投拍了好几部,并因此做了政协委员,名利双收。但如果你是个稍有追求的电影人,欲将自己的作品弄得很文艺,很先锋,很前卫,很实验,很特别,很个性,这个一二三四的剧本操作法显然就荒谬了。我心中的好电影,是我们通过影像对自己梦境最大限度的还原,这是所有艺术形式中只有电影才能做得臻于完美的事,这种伟大的还原岂是机械的一二三四所能概括的。我虽曾与电影打交道十余年,却至少十年不看电影。当下电影是什么样子,当下的电影创作又要遵循什么规则,我隔膜得很,一概不知。以我现在的性情,如果实在要进影院,我想看一部写日常的电影作品,舒缓从容的日子,平平淡淡的生活,波澜不惊的辰光,半是现实,半是梦境,真实得就只是对琐屑人生的一段随机裁剪,却又剪裁得意味深长。这样的电影大概没有什么创作原则。因为但凡原则,都是做作。一做作就会拍走样。
没有人肯拍我想要的电影。我自己拍。我的电影在我脑中上映。有时候我会将我脑中的电影翻译成文字。翻译过程中会有信息损耗,我会尽可能将损耗减到最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