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外人》
1. 「在那些把马朗戈与大海隔开的山丘之上,天空中红光漫漫。越过山丘吹过来的风,带来了一股咸盐的气味。看来,这一定是个晴天。」
2. 「有一阵,我们经过一段新修的公路,烈日把路面的柏油都晒得鼓了起来,脚一踩就陷进去,在亮亮的层面上留下裂口。车顶上车夫的熟皮帽子,就像是从这黑色油泥里鞣出来的。我头上是蓝天白云,周围的颜色单调一片,裂了口的柏油路面是黏糊糊的黑,人们穿的衣服是丧气阴森的黑,柩车是油光闪亮的黑,置身其中,我不禁晕头转向。所有这一切,太阳、皮革味、马粪味、油漆味、焚香味,一夜没有睡觉的疲倦,使得我头昏眼花。」
3.但是在他看来,它真正的病是衰老,而衰老是治不好的。
4. 「海滩离汽车站不远,但必须经过一片俯临大海、面积甚小的高地,由此沿坡而下,直达海滩。高地上满是发黄的石头与雪白的阿福花,衬托着蓝得耀眼的天空。玛丽抡着漆布提包,在空中划圈,自得其乐。」
5. 「但更多的时候,我感到他的面孔在眼前一片燃烧的热气中跳动。海浪的声音更加有气无力,比中午的时候更为沉稳。太阳依旧,光焰依旧,一直延伸到跟前的沙滩依旧。已经有两个钟头了,白昼纹丝未动;已经有两个钟头了,白昼在沸腾着的金色海洋中抛下了锚。在天边,有一艘小轮船驶过,在我视野的边缘,我觉得它像是一个黑点,因为我一直正眼紧盯着那个阿拉伯人。」
6. 「我意识到这样做很蠢,挪这么一步无助于避开太阳。但我偏偏又向前迈出一步。这一下,那阿拉伯人并未起身,却抽出了刀子,在阳光下对准了我。刀刃闪闪发光,我觉得就像有一把耀眼的长剑直逼脑门。这时聚集在眉头的汗珠,一股脑儿流到眼皮上,给眼睛蒙上了一层温热、稠厚的水幕。在汗水的遮挡下,我的视线一片模糊。我只觉得太阳像铙钹一样压在我头上,那把刀闪亮的锋芒总是隐隐约约威逼着我。灼热的刀尖刺穿我的睫毛,戳得我的两眼发痛。此时此刻,天旋地转。大海吐出了一大口气,沉重而炽热。我觉得天门大开,天火倾泻而下。我全身紧绷,手里紧握着那把枪。扳机扣动了,我手触光滑的枪托,那一瞬间,猛然一声震耳欲聋的巨响,一切从这时开始了。「我打破了这一天的平衡,打破了海滩上不寻常的寂静,在这种平衡与寂静中,我原本是幸福自在的。接着,我又对准那具尸体开了四枪,子弹打进去,没有显露出什么,这就像我在苦难之门上急促地叩了四下。」
7. 「像往常那样,当我听某个人说话听烦了,想要摆脱他时,就装出欣然同意的样子。出乎我的意料,他竟以为自己大获全胜,得意扬扬起来:“你瞧,你瞧,你现在不是也信上帝了?你是不是要把真话告诉他啦?”我又一次说了声“不”。他颓然往椅子上一倒。
他显得很疲倦,待了好一会儿没有吭声。打字机一直紧追我们的对话,这时还在打那最后的几句。」
8. 「我过去在书里读到过,说人在监狱里久而久之,最后就会失去时间观念。但是,这对我来说,并没有多大意义。我一直不理解,在何种程度上,既可说日子漫漫难挨,又可说苦短无多。日子,过起来当然就长,但是拖拖拉拉,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最后就混淆成了一片。每个日子都丧失了自己的名字。对我来说,只有“昨天”与“明天”这样的字,才具有一定的意义。」
9. 「这些人都是陪审员,但我说不清这些面孔彼此之间有何区别。我只是觉得自己似乎是在电车上,对面座位上有一排不认识的乘客,他们审视着新上车的人,想在他们身上发现有什么可笑之处。我马上意识到我这种联想很荒唐,因为我面前这些人不是在找可笑之处,而是在找罪行。不过,两者的区别也并不大,反正我就是这么想的。」
10. 「“说到底,究竟是在控告他埋了母亲,还是在控告他杀了一个人?”听众哄堂大笑。但检察官又站了起来,披了披自己的法袍,高声宣称,只有您这位可敬的辩护律师如此天真无邪,才能对这两件事之间深层次的、震撼人心的、本质的关系视而不见,无动于衷。他声嘶力竭地喊道:“是的,我控告这人怀着一颗杀人犯的心埋葬了一位母亲。”这一声宣判,显然对全体听众起了很大的影响。我的律师耸了耸肩,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看来他本人也颇受震撼,这时我感到我的事情不妙了。
审讯完毕。出了法庭上囚车的一刹那间,我又闻到了夏季傍晚的气息,见到了这个时分的色彩。我在向前滚动的昏暗的囚车里,好像是在疲倦的深渊里一样,一一听出了这座我所热爱的城市的、这个我曾心情愉悦的时分的所有那些熟悉的声音:傍晚休闲气氛中卖报者的吆喝声、街心公园里迟归小鸟的啁啾声、三明治小贩的叫卖声、电车在城市高处转弯时的呻吟声、夜幕降临在港口之前空中的嘈杂声,这些声音又在我脑海里勾画出我入狱前非常熟悉的在城里漫步的路线。是的,过去在这个时分,我都心满意足,精神愉悦,但这距今已经很遥远了。那时,等待我的总是毫无牵挂的、连梦也不做的酣睡。但是,今非昔比,我却回到自己的牢房,等待着第二天的到来,就像划在夏季天空中熟悉的轨迹,既能通向监狱,又能通向酣睡安眠。」
11. 「即使是坐在被告席上,听那么多人谈论自己,也不失为一件有意思的事。在检察官与我的律师进行辩论时,我可以说,双方对我的谈论的确很多,也许谈论我比谈论我的罪行更多。但双方的辩词,果真有那么大的区别吗?律师举起胳臂,承认我有罪,但认为情有可原;检察官伸出双手,宣称我有罪,而且认为罪不可赦。使我隐隐约约感到不安的是一个东西,那便是有罪。虽然我顾虑重重,我有时仍想插进去讲一讲,但这时我的律师就这么对我说:“别做声,这样对您的案子更有利。”可以说,人们好像是在把我完全撇开的情况下处理这桩案子。所有这一切都是在没有我参与的情况下进行的。我的命运由他们决定,而根本不征求我的意见。时不时,我真想打断大家的话,这样说:“归根到底,究竟谁是被告?被告才是至关重要的。我本人有话要说!”但经过考虑,我又没有什么要说了。而且,我应该承认,一个人对大家感兴趣的问题,也不可能关注那么久。例如,对检察官的控词,我很快就感到厌烦了。只有其中那些与整体无关的只言片语、手势动作、滔滔不绝的议论,才使我感到惊讶,或者引起我的兴趣。」
摘自:《局外人》 — 〔法〕阿尔贝·加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