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作品中的骂人桥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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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尔加斯在那一刻突然感觉到这地方其实没啥意思,一个屠宰场,沾满了血腥的地方,能有什么意思呢,它从大门向里看了看,那里面有一条路,和其它工厂的那种路没什么不同,水泥铺就,一尘不染,正对着路的是一座大房子,大门洞开,门口是一处水池,里面是绿萤萤的药液,这些药液在阳光下发着绿光,戴皮围裙的工人在大楼的阴影下面拿着刷子洗皮靴,中间是三个男人,剩下的全是女人,他们大概说了什么笑话,因为男人旁边的一个瘦女人伸出手捂住嘴笑了起来,她长得挺漂亮,有点像奥黛丽·赫本,如果她也愿意穿那种办公室职业女性穿的那种西装而不是白得发灰的工作服的话,而且不能笑得太过自然,因为她笑的时候牙龈就露出来了,所以要用手捂住,这是对于自己的笑容不自信的表现,他记得2004年的时候他又一次回到博蒂,参加一场友谊赛时的情景,那是赛季外俱乐部安排的一次商业活动,几乎所有人都知道这种比赛不必在意,随便玩玩儿就行了,可能只有他对那场比赛是认真的,因为他想到可能他就读的那所学校的校长会去看他,他想那是个机会,让那个老混蛋知道自己是个什么样的货色。那是一个很好的晴天,博蒂的上空飘着他熟悉的糖厂里煮甘蔗的气味儿,比赛开始仅三分钟他就进了一个球儿,随后对方发球,他在后场抢断成功,带球过了对方十名球员,一直冲到守门员面前,守门员是个大个子,身高足有两米,他们俩眼光对视了一下,他就发现他只是个外强中干的家伙罢了,他想到有个女子乒乓球运动员说过,有时候一对眼儿就知道对方心里虚着呢,我能看得出来她怕我,他那时候就想,这娘们儿说的是真的呀,那家伙真是怕我呀,于是他把速度慢下来,在守门员面前开始盘带,看起来像是亚马逊河边的某部落的战舞,当他感觉对方后卫接近他的时候,才一步晃过了守门员。在他晃过守门员的那一瞬间,他看到了对手眼中的绝望,他想这家伙很明显的是进错了门儿啦,也许他可以有更好的选择,比如去卖游戏机或者去打篮球,他带球直接奔进球门,然后裁判的哨声响了,进球有效,这时他突然感觉到那个大个子守门员有点可怜,在往回跑的时候他想伸手安慰他,手还没有碰到他,他就倒在了地上,双手捂着胸口来回打滚,他站在他身边对他说了一句你这个王八蛋,拿好心当驴肝肺呀!当他再抬起头来的时候,看到的是裁判的黄牌儿,大个子被几个人抬到场下,比赛继续进行,巴尔加斯在大个子打滚的那短暂的时间里看了看观众席,他看到了观众席上的足球学校校长和巴赛德,他心说巴赛德这小子鼻子够灵的,这种地方他都能找得到,他看到他们的时候他们正在交头结耳的说着啥,可能巴赛德在说这小子太不冷静啦,也可能校长会说这小子比咱们都聪明,后来的比赛成了他们球队的单方面表演,他队以四十比零的大比分把足球赛踢成了篮球赛,他个人进了八个球,而且由于他的认真,带动了全队的热情,他的那些想顺路来旅游的队友们争着往对方球门里送球,好好的一场比赛成了十一个人的现场表演,因为守门员太闲,也参与到了进攻中,而且还进了三个球。到了比赛结束后,他第一时间和巴赛德通电话,问他他们说的什么,巴赛德告诉他,那个傻大个儿还没到医院就死了,死因是心源性猝死。
“可能你那一刻死神附体了。”
他说完之后,安慰巴尔加斯说这种事情很常见,现在好多了,以前总有人跑着跑着倒在地上,还没等担架抬上赛场就直接翘辫子了。
它那时才想到,哎呀,那天正是妹妹达米丽娅结婚的那天呀,他那天比赛结束后心情突然很不好,胜利来得太容易,如果一个人和很差劲的对手比赛的时候,就容易产生那种说不上来的心情,一点儿也兴奋不起来,比赛结束后,他想和巴赛德见见面,但他说他已经到了火车站了,他还要去纽约转转,他开玩笑说我去美国给你们这帮小兔崽子看看能不能去NBA,说完之后他们哈哈大笑,最后巴赛德说你呀,要注意呀,别太嚣张了,你知道你队里那帮都是什么人呀,你要是不老实,他们会让你老实的。巴尔加斯说我知道了,这种事儿不用你管,你好好做你的买卖就行啦,然后他突然问了他一句,我们算是朋友吗?巴赛德在电话那一边有一秒钟没说话,他大概是愣住了,他应该是不相信这小子能问出这种话来,一秒钟之后,他说你不踢球儿的时候,咱们就能好好做朋友啦。然后,他听到电话里传来一声汽笛声,然后巴赛德说该死的,火车进站啦,他挂掉电话,回味着他的话,他说什么时候不踢球了什么时候就可以和他做朋友,也就是说,这个离他最近的家伙,他一直当成是好朋友的家伙,或者恩人其实只是拿他当成一枚棋子儿,他想到这些的时候就觉得一切都处于梦幻之中,他站在更衣室里,但心却跑到别的地方去了,他想到自己二十多年来的人生,不禁问自己,妈的我从哪儿来,我之前干了什么,我这是怎么了,我到底犯了什么罪啊,让我来这种地方和这种王八蛋们哄另一帮王八蛋们玩儿呀,真他妈的王八蛋啊。
他想到自己突然出现在这儿的事儿之后,就觉得一切都处在梦幻之中,他想这种感觉应该不是他自己一个个例,一定还有更多的人和他一样,突然之间觉得自己像是一棵不合适做家具的木头从一堆木头中被挑出来,被几个裤子左侧大腿根外侧打了补丁的家伙品评一番后又被扔到了另一个陌生的木头堆里,然而他仔细想想就发现,咱本来就是这样儿,咱本来就在这里呀,这才是咱应该呆的地方呀,他想到这儿,就觉得一切都很正常,像是从梦里醒过来似的,只是这个梦幻时刻是私人的,只有自己知道,也许这是生命偶尔给他的一点点馈赠吧。他想到这些的时候,更衣室里的其它人已经换好衣服了,他叫了几个朋友出去喝酒,因为当地出产一种口味特别的木薯酒,那玩意儿根本连酒都算不上,因为口味是酸的,有点像醋,是一种醋不醋酒不酒的东西。只是酸的有点奇怪罢了,一般人一开始喝不习惯,后来就觉得这味道还行,再后来,就觉得这味道很诱人了,在没喝过的人眼里,喝这种酒的人就像是精神病,他们也许会说,臭泔水汤子有啥好喝的,真是不知道香臭啊,可是喝习惯的人会觉得你们才他妈的是精神病,你们全家都是精神病啊。巴尔加斯和队友们说这件事的时候就碰到了类似的问题,那几个小年轻说你今天太兴奋了,脑子有点短路,他说你们不知道那玩意儿好,再说,谁也没掐着你们脖子往你们嘴里灌呀,你们喝你们愿意喝的就是啦。他们说着话上街,走到博蒂市中心的大街上,那天天气说不上不好,只是老天板着脸,蒙着淡淡的云彩,灰蒙蒙的,大街上有几辆拉甘蔗的大车时不时开过,他向队友们解释说这是往糖厂送甘蔗的,队友们说我们知道,谁都知道博蒂盛产蔗糖,主要是这儿适合甘蔗生长,巴尔加斯说你们还不真知道,盛产蔗糖的地方也同时会盛产酒精,因为甘蔗渣可是再次发酵做酒精嘛,做完酒精的甘蔗渣还可以做饲料或者种蘑菇,这只是一方面,还有另一方面是甘蔗好的地方过敏性哮喘病人也多,因为甘蔗上容易生长一些真菌,一到季节,这些真菌会产生一些孢子,那种看不见的小东西飘浮在空气中,是非常常见的过敏原,咱们走在这样的空气中,就像是在脏水中游泳。然后他说到他的朋友卡门,他说卡门死于孢子肺炎,他们问他什么叫孢子肺炎呢,他说就是肺里长了蘑菇,他们说你就吹吧,真是黑牛满天飞,有个孙子在地上吹呀。他们说着闲话走到一家名叫“雷霆”的小酒吧,巴尔加斯第一个进去,和老板打招呼,老板是个包着头巾的大胡子,个子不高,腰板儿溜直,身材健美,脸上的五官像是刀刻的一般,他看到巴尔加斯就笑了,笑得很腼腆,就好像笑也是一件见不得人的事儿似的,他说你这小子几年不见,现在成了大明星啦,巴尔加斯说你太看得起我了,我这算什么明星呀,他伸手招呼巴尔加斯和他的朋友进去,问他们喝什么酒,巴尔加斯说我就是来聊天的,顺便喝点儿木薯酒,这时酒吧老板本来在擦桌子的手停住了,他看着巴尔加斯说,你可能不知道,他很长时间不来啦,巴尔加斯回头招呼大家坐下,把酒水单扔给他们让他们点酒,然后才和酒吧老板说他知道,他说他死了,你可能不知道,他肺里长了蘑菇,酒吧老板就笑了,他说我说呢,这小子如果不死他总会来看看我的,他不是那种没良心的家伙呀。巴尔加斯回头和他的伙伴们解释,他说这是说卡门呢,这小子有什么想法从来不直说,也就是说,比如他说到这儿来是为了和包头巾的那个家伙聊天,那他就是想喝酒啦,如果他说是来喝酒的,他肯定就是实在是闲的没事儿干了想找个人聊天儿,我们在一起时间长了,自然的就知道了他的毛病,大家也都不在意,这时他的队友说,那要是他死的时候,总不会说我其实不想死的,我只想知道死是什么滋味儿,是吧。他们听了这话,都在那儿哈哈大笑,只有酒吧老板板着脸在一边冷冷地看着他们,他的脸色就像是外面的天气,到了他们笑完,他和巴尔加斯说,交朋友要谨慎啊,你这个年纪,说好就好,说完蛋就完蛋呀。巴尔加斯回答他说你也比我大不了多少,装什么大尾巴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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