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笔记
之前还是本科的时候就一直觉得这些书肯定读不来,原因无非是糟糕的翻译。后来逐渐看懂了一些,可仍然看不懂另一些,此刻才发觉是自己不努力的结果导致。当然很多时候阅读是一种水到渠成的结果,《S/Z》于现在的我是无论如何都读不进的,我现在也坚信,这并非全因翻译,而是自身问题。毕竟很可能巴特原文写的就是那样晦涩。但这本《流行体系》还是找到了一些方法与步骤,遂决定每读完一章便写下读书笔记,以此方法,或可作为自己的某种动力,也是为了将来的开悟(或许吧,希望吧)打下基础。当然在自己的笔记中,不可避免地会掺入误读,我不希望能够穷尽原意,也无力做这些事情,只不过是想在阅读的过程中,逐渐寻找到更多的方法,所以修改在所难免,写下这些无非是想提醒自己,阅读开始于重新写作之时,写作开始于删除已有内容之时。
进度:第一部分,包含四个小章节,分别为书写的服装,意义的关系,在物与词之间,无以穷尽的服装。
第一部分需要注意的地方:
1. 前言中所透露出来的后结构主义倾向,即他所言的没有话语就没有完整的流行,“人类语言不仅是意义的模式,更是意义的基石。”这句话大概是绝大多数人对于罗兰巴特等人的认知开始,同时也是误解的开始。因为意义产生于语言,所以没有语言则没有意义,彷佛人世的一切都被建立在语言之上。这里需要真正弄清的是,巴特的“意义”并非是语言学上的意义,比如当我们说到牛这个字时,我们意指的是有关牛的一切概念,而这个牛也可以直接指向现实里的真实存在。但在流行体系的研究范围内,“词语所支配的不是什么实在物体的集合,而是那些已经建立起意指系统的服饰特征。”在这里,巴特提出了转译的概念,这是因为这里存在着两个独立的符号系统,其一是由词语所构成的语言,其二是独特的服装体系。后者的所有意义都离不开语言的规范,我们也才可以说没有语言也就没有“意义”,诸如巴特所举出的例子“印花布衣服赢得了大赛”,其真实服饰符码的含义则为“印花布衣服同义于大赛”。在这里,真实的印花布衣服并不具备任何意义,它不可能是大赛的符号,它只能是穿在我们身上的,用于装饰或其他功能的具体衣物。只有“印花布衣服”这个词本身(将词限定在这一模糊的概念之内,而不去触及更为复杂的现实情况),才限定了它在这一符号系统中的具体所指“大赛”。至此,我们不难发现符号学的主要研究对象,不再是语言学当中被纯化的能/所指建立起来的符号,而是真实世界中被我们用语言(或话语)所构建起来的意义体系。当罗兰巴特说符号学是语言学的一部分,并不只是单纯地指向自己的研究方法继承自索绪尔(实际上,两者的方法相去甚远),而是在说,符号是语言的一部分,没有语言的先在,也就没有后来者符号的意义。
2. 转形与分形是一组相对的概念,分形很好理解,诸如“夏天穿山东绸”,我们就需要把山东绸和夏天提取出来,以作为最基本的意义单元,于是构成符号【山东绸-夏天】,其中“-”表达同义的含义。简言之,分形是为了“把握那些能产生意义的最为细小的片段。”而至于转形,则需要引入叶尔姆斯列夫的一些操作方法。在叶式建立的系统中,有两种不同的分节体系,其一为含蓄意指,其一为元语言系统。如果语言学可划分为表达层和内容层,分别用E与C表示,那么这两个层面则是由关系R来连接,由此可得:ERC。在含蓄意指系统中,第一层意指关系构成了第二层意指关系的能指,即为(ERC)RC。在元语言系统中,第一层构成了第二层的所指,即ER(ERC)。我们可以举两个简单的例子,在卓别林的某部电影中,羊群的画面叠至人群的画面,这种物理层面的转换本身构成直接意指,而这一象征性并列的关系所引发的联想便隐约指向了含蓄意指。语言科学,则把其研究对象定位为具体的人类纯语言,用一套独特的术语规则(能指),来描述研究对象即所指,当然,对象本身也包括一种意指关系。在这一基础之上,巴特建立了一套“三体系统”,用以作为自己符号学的基础。此处的理解要点在于,叶式建立起来的元语言或含蓄意指,均属于正常语言学的范畴,是为了涵盖语言的具体现象。而三体系统的诞生,是属于符号学的部分,在这里巴特特意强调的是“第三种系统自然就只能由语言以外的符码组成,其实体是事物或意象。”其文字模型为(ER【ERC】)RC。这里中括号内的意指系统也就是真实符码,即符号学的主要关心对象,而小括号内的系统则为术语系统,即直接意指。需要说明的是,此处之所以违反数学习惯,把小括号和中括号的用法颠倒,是因为真实符码的能指与术语系统的能指,其实体实为不同性质的两种,只有术语系统和最外围的修辞系统,才同为句子或言语。所以最里层的能指不与中间层的能指直接相关,它需要有一个中介(语言)才能完成自己的转化,中括号则意味着这种转化过程或者阻隔状态。
回到转形这个概念本身。不难看出,符号学的研究目标在于找出最里层,也就是真实符码之间的关系,而最外层的修辞系统则是与研究者或受众直接相关的语言实体。比方说“一条小小的发带透露出漂亮雅致。”假设这是某本时装杂志上的一句原话,那么这句话本身实则属于修辞系统,按照巴特的理解,小小的意在标明其背后的谦恭,朴素,可爱迷人的特质,而透出这个动词,则以隐喻的手法,将漂亮雅致直接归属于发带本身,意即它掩盖了这一意指过程的人工痕迹,将服装流行的含义自然化了(这实际上也就是意识形态最擅长的操作,也不难得出,与意识形态相关的部分即为修辞)。在这里,如果我们不进行转形的作用,就会错失捕捉流行的背后含义,而被其表面的修辞所透明化。于是第一层转形即是从修辞系统转为术语系统,可得:发带是漂亮雅致的代表(符号)。这一次转形几乎没有任何压力,我们只需要去掉那些被认出是修辞操作的部分就可以直接捕获到这句话实际上是在说什么了(所以才叫直接意指)。而第二层转形则是巴特着重论述的地方,诚如之前所言,真实符码体系的能指与另外两个体系的能指,在实体上并不具备同一性,一者是语词,一者是真实存在的服装,由于这种性质上的不同,巴特说道:
“如果我们把书写服装的单元当作文字单元,那么,在这一服装中,我们唯一能够接触到的结构就是法国人的语言。我们分析的是句子的意思,而不是服装的意思。如果我们把它们当作事物,当作服装的真实要素,那么,从它们的排列组合中,我们找不到任何意义,因为这些意义就是制造它的那些杂志的言语。”
这句话的前半段很好理解,其意为服饰体系之间的关系,并不是语法上的关系。如果我们说“日常服装上的白色主调是城市的符号”,那么在日常服装,白色和主调之间,其所构成的关系应该是组成了一个主语,其中日常服装是作为白色主调的限定性词。但若我们以服饰体系的关系表达,就成了巴特口中的:日常服装·白色·主调-城市。这中间的差别无需多言。
后一段话中,我们将再次回到先前提过的那个例子,在现实生活中的真实服装,其本身并不具备所谓的符号意义。这条发带可能很漂亮雅致,但发带绝不可能作为一个能指,意指着漂亮雅致。现实中的发带可能是千变万化的,功能不同,每个人对其的感受也都不同(同一条发带,可能我觉得好看,而你就觉得俗气),如果我们真要在这诸多不同的实体中寻找意义(排列组合),那将是徒劳的。所以我们必须要用语言来进行陈述,“语言是一道界线,没有它意义就无法理解,也无法把语言的关系与真实服饰符码的关系等同。”这道界线的意义就在于把具体的术语规范在一些特定的框架中)。以上的推导过程看起来很繁杂,但不要忘记的是,这种转形是从语言转向为实体。假设我们在现实中看见了一条款式独特的裙子,它的布料以及裁剪都别处心裁,我们可能理解这其中的美,也可能不理解,对于看到它的我来说,它只具有一些功用的含义,诸如装饰,朴素,新奇这些粗略的概念。但若有一个权威机构,用各种详细的叙述描述这件裙子,如“褶裙是午后的必备,其上的饰件意示着春天。”那么,我们便被强迫以这种特定的方式去看待这件裙子。我们知道它和午后的联系,也知道那些饰物具有什么含义。
流行体系正是如此才横跨了真实与书面之间,而巴特最初声称自己的研究将定位于流行的书写,其实他也不可避免地要面临跨越。他不得不通过语言(术语规则/书写服饰符码/直接意指)走向真实(真实服饰符码)。因为这一所谓的真实服饰符码,并非自然真实,它是由流行团体的一系列话语规则所建构起来的想象体系,是他们用语言规定了什么是流行,什么不是流行。
进度:第二部分,意指单元。
在第一部分的末尾,我们主要理解了转形的必要性以及如何具体操作的问题,但分形的部分比较粗糙,具体来说便是,我们依据怎样的普遍化规则来为一段复杂的表述区分出具体的能指单元呢?所以,对于“形式”的寻找提上了议事日程。一个最基本的部分是划分意指单元,也就是语意段单元(法文中即为unités syntagmatiques)。
意指母体,是巴特用来形容他找到的这一表达公式:OVS。其中O代表对象物,V代表变项,S代表支撑物。O与S在结构上的性质等同,它们都是实体,且在语段中本身都不具备含义。V则身处于一个独立的大语库,意义本身也由它产生。我们大致可以把V看作是传播者,S则类似于神经递质,它只传播意义而本身不具备意义,O则是接收者,它承载最终的意义,但原先并不具备意义。如果这里有这样一句描述“一件长袖羊毛开衫或轻松随意,或庄重正式,取决于领子是敞开,还是闭合。”那么领子则是作为支撑物而存在,敞开或闭合则是变项,它发出意义,而我们最终得出的是,羊毛衫或轻松随意或庄重正式(而不是领子或者衣服的其他部件显得轻松或庄重),那么意义的承载者也就是这件毛衫。
这种表述本身是清晰的,但巴特在随后将书写服装体系和语言体系进行了一层对比,用以更为详细地说明书写服装体系的特殊性。在这里我们有必要分清两个概念,其一是语段,其二是系统。关于语段,先前我们有过简短的说明,如果我们认为刚才的举例可以变化为这种形式:长袖羊毛衫·领子·敞开-轻松随意。那么这就是一个完整的语意段,其中的能指单元被划分为三个部分,也就是O(羊毛衫),S(领子),V(敞开)。那么所谓的系统,实际上也就是这三个单元所赖以形成差别,并组合在一起共同产生意义的一个规则或场域。但是我们不要忘了对象物和支撑物的特性,它们虽然构成了一个语段中两个必不可少的单元部分,可它们本身并不具备意义,意义的产生者来自于变项。换言之,长袖羊毛衫的领子,这句话本身无法产生轻松或庄重的意义,只有变项启动了意义枢纽,羊毛衫才能脱离原先的物质特性,而涌入语言所制造的世界。唯有变项的加入与否,才决定了系统的成立与否。可是在一般的人类语言中,系统是可以独立存在的,即使去掉一句话中的主谓宾随便哪个部分,语言系统并不会因此而消失。对此,巴特的原文写道:“我们可以说,在语言中,系统有存在的价值,而在服装中,它的价值主要是属性的。”存在即为自身存在,属性即为从属依附性,系统只有在完整的语段被实现之后,才能真正存在。在另一种符码体系里,我们也可以看见类似的情况,比如很多符号学家便把电影说成是一种没有语言的言语,是一种不断生成意义的言语。在同样一个段落中,有一个非常有意思的表达:“在语言中,没有一个符号,不管是音素,还是语素,都不是一系列意指对立或聚合关系的一部分。”这句话乍看之下很难理清内在逻辑关系,这是因为逗号的用法不太适合中文的语感。实际上,如果我们去掉“没有一个符号”之后的“音素语素”这些内容,而把之后的“都不是”连接上,就会看到这是一个双重否定表肯定的句式,换言之,我们知道,语言中任何一个符号,都是一系列意指对立或聚合关系的一部分。这再一次地呼应了电影符号学的内容,相比于影片的组合关系,聚类关系实在是少之又少,特别是在镜头层面。但这倒不是出于和服装体系中同样的原因,即支撑物和对象物本身无意义,而是因为影片的这些镜头本身,与现实指涉物体太过相近,它们的意义往往都是有理据的,即能/所指之间的关系不是如语言中那样完全任意武断的。可是也正如我们所知,当镜头逐步连接起来,成为段落时(或者更准确说,当影片开始叙述时),聚合关系又变得丰富了起来。这些段落所表达的意义,大大不同于或超越了这些段落本身所表现出的意义,对于同一个意义呈现,可以存在多种不同的方法与手段。
从电影符号学的内容回到服装体系。随后,因为是变项使得语段产生意义,所以巴特进一步认为,在这种母体中,单个能指单元并不具备意义,只有它们互相联系,互为依托时,才能进一步产生意义。据此,对象物和支撑物被连接在一起,支撑物和变项被连接在一起,而后者则被统合进“特征”这一概念当中,比如“一顶边沿上卷的帽子”,其中边沿上卷就是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