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街头“卖唱”经历
很小的时候,就见过许多在街上卖唱的人。他们有的活力四射,歌声迷人,街道已经是他们的舞
台;有的从歌声到神情颓废疲惫,好似已经被生活的大山压倒;有的歌声轻快,享受自己卖唱的时间,
并不在意眼前摆着的钱罐里钱多钱少。
还记得在初中的时候,班里有一个女同学非常文艺,热爱摇滚乐。她在一个暑假尝试了几次街头卖
唱。虽然她没有成为“西单女孩”那样因为卖唱走红的人,不过我一直觉得,对一个初中女生来说,这个
故事还是很热血的。作为她的同班同学,“街头卖唱”从此也在我的概念中成为一件酷酷的事。
多年后,我一个人在纽约曼哈顿的中央公园里散步。中央公园里永远不会缺两种人:远动的人和玩
音乐的人。中央公园里面运动场地设施非常齐全,从棒球到篮球到慢跑,做什么运动的人都有。而玩音
乐的人也在公园里大显身手,走一小段路就能发现一堆人在一起交流,弹奏,歌唱。
一开始,我只觉得很愉快,觉得氛围好,可以欣赏的音乐真多!直到一首熟悉的旋律入耳,我的心
情开始激动起来,是The Beatles的《Love me do》!从高中的时候起,我成为了一个摇滚迷,尤其喜
欢The Beatles。我寻着旋律传来的方向走去,看到一张长椅上,四个弹着吉他的人边弹边唱,在他们身
边有几个人在驻足倾听。他们唱了一首又一首,我也从沉醉其中变为跃跃欲试。我去跟四位乐手说:“我
能在你们的伴奏下唱一首吗?”头发稍显灰白,人非常友好的其中一位说:“好的,你想唱哪一首?”我想
了想,选了《And I love her》。
之后,我在曼哈顿岛的中央唱了我最喜欢的The Beatles的歌曲之一,虽然周围没多少人,但我还是
很严肃很紧张。虽然参加过歌唱比赛,但是街头艺人还是第一次当啊!一不小心起高了,后面很艰难地
唱了下来。之后,我稍微跟他们聊了两句,击掌庆贺。跟四个乐手和观众拍了照发朋友圈纪念我的初次
街头卖艺。
当时,我的头发留得非常长,朋友圈照片里的我被评价“非常像艺术家”。
后来,我在离家不远的商场遇见了一批大学生在卖艺。设备齐全,有一把不错的吉他,还有一套很
不错的音响设备。我没有现金,就掏出一支香烟放在他们的音响上。他们邀请我唱一首,我就唱了一首
最拿手的《夜夜夜夜》。之后,我的表演欲被激发了出来,我一下子唱了六七首,我的第二次街头卖艺
成了一场“mini concert”。
街头卖唱,再来一次又何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