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二语教学与二语本体研究之间的博弈
二语教师究竟需不需要具备一定研究思考的能力? 最近这个问题一直让我觉得有些困惑。起因是我在读普林斯顿大学教授的《Explain Me This》的时候,惊奇的发现了很多初高中英语老师讲的习惯用法,其实背后并非简单的只是习惯,只是他们缺乏这一块的知识来解释为什么,让学生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比如我初中一直也很疑惑,为什么有的动词(e.g. tell me a story)可以接双宾语,有的(e.g. explain)为什么又不可以。老师会说,这样的用法很多,你只能见一个背一个。但是语言学经过大量语料的实证研究,发现了一个规律:听起来带有拉丁语调的词(外来词)都是不能接双宾语结构的,而这并不是什么“习惯用法”。而这本书出版的时间是2019年,而我碰巧旁听了这门课,那学科教学的,又或者是现在大部分的英语教师并没有读到最新的文献,不了解最新的研究成果,那么他们还是只能对学生说这是“习惯用法”。
今天有幸听了北大中文系马真教授的讲座,她讲到她在二语教学中,遇到学生问她为什么有的词可以用“别+VP+了”,而有的只能用“别+VP”。为此她做了大量的案例分析,进行规律总结,最后才补充在了她出版的语法书中。老一辈的研学精神真的很让人敬佩,但接下来她也说,希望未来二语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也能多一些研究的能力。
而听完她的话,引发了我对于二语教师教学能力和二语本体研究能力的思考。比起说哪一方更重要,或者“相容”这样偏中庸的说法,虽然在理想的状态下,两者的确可以相容,但是如果要基于现实来看,我觉得这两者的关系更像是一场零和博弈,一方得利,必定另一方会面临损失。
因为教师的时间是一定的,如果他花在二语教学上的时间多,那么二语本体研究上的时间一定会减少。那么他可能会成为一个受学生喜爱的老师,但当他面对学生的疑惑时,也只能“搪塞”过去,那大多数年轻的学生是不具备判断能力的(教师的地位转变:Source-Resource-Arbiter-Elicitor- Co-researcher - Co-learner),就把他说的话当作真理来看了,想想还是后患无穷。

而对比中美课堂来看,中国教师更倾向于混淆fact和opinion,而美国课堂会更侧重讲某事是某人的一个opinion,这样的结果就是学生在课堂根本不敢提自己的意见,因为既然是事实,那还有什么讨论的余地。但如果说某事只是某人的一个观点,那么课堂的开放程度也会高很多,那么批判性思维也就能顺理生根发芽,不会到了大学再“移花接木式”地谈批判性思维。
固然,在我看来,我更倾向于选择一个通晓专业知识的老师,如果他碰巧还顺带具备了不错的教育能力,那么就是惊喜了。不过以上都是个人观点,欢迎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