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之甘露
EB怀特谈起关于《精灵鼠小弟》的创作,他写道:我让斯图尔特处于自己的探寻中,目的(如果我当时真的有的话)是为了表明,追寻比发现更加重要,旅行比达到目的地更加有意义。这意义对孩子们来说,太大了,有些难以把握,不过反正我已经把它扔给了孩子们。(1961年4月18日)
(上面这个可以在六一的时候贴出来。)
1938年,他逃离城市,来到缅因州北布鲁克林的一个海水农场,把那里的生活记录在《哈泼》月刊的专栏里,并最终结集成为他那本最佳作品(如果非要提出一部最佳作品的话)《吾之甘露》(one man's meat)。在该书1942年第一版问世40年之后,怀特在序言中这样回忆道:
每个人的生活中都曾有某一个阶段是彻底清醒而非半梦半醒的。圣物我,那就是在缅因度过的5年时光......我突然像一个孩童似的观察、感受、聆听。那是一段珍贵而不再重回的日子,一段令人沉醉的岁月。我真是很幸运,能把其中的一部分记录在纸上。
关于翻译,译后记里译者说:英文里有“one man's meat is another man's poison”的习语,大意是“对某人有利的对另外的人未必有利”,也就是说,人与人所欣赏、向往、关注的东西未必相同,在某人看来奉如珍品的东西,或许另一个根本毫不在意。斟酌片刻,我们把它译为“吾之甘露”。
......
同样,对于我们,在不盲从的前提下,相信“吾之甘露”的存在,努力明白身外的包袱在哪里,“不合时宜”的勇气在哪里,这大概就是对遥远的怀特表达了最诚挚的敬意。
(我猜这两位译者应该年龄都不是太大,或者干翻译时间不太长,或者是特别热爱翻译,译后记很严谨,且写了10多页)
这本书的序言是那个写兔子四部曲的约翰 厄普代克写的,他写道:EB怀特书信的行文,在从容不迫的节奏中闪现着敏锐的真知灼见,这一与人并无不同,其出众之处在于,读者常会不期而遇诗意之震撼。
以上摘自EB怀特所著《最美的决定》。
PS:译文里的哈泼兄弟出版社应该是哈珀柯林斯出版社吧,为什么不把哈泼译为哈珀,刚才特意在网上查了下,好像就是同一个的。
PPS:最近翻看了三本书,《汉字之美》最先看的,朱锷设计的,和爸爸聊,爸爸说难得有人专注这个,看作者介绍就又说研究美学的嘛,在这个今天没多少人能用笔写好字儿的今天,毛笔书法有点像稀缺品,看的时候想,以后该不会也对纸制书作这样的回顾吧。《厨房里的人类学家》写的很有诚意,但文字写的一般啦,视角不是太独特,这有点意外,作为哥伦比亚人类学硕士,没有写出饮食文化,只是记录了学厨过程和感受,中西交汇也没碰撞出点什么太没道理啊,内容有点水,作为赠品还可以。
PPPS:这三本都是塑封的,唯独《过得去》没有塑封,没看呢,觉得封面设计成黄色是取意怀旧吧,但还真不太耐看。如果是塑封的话,从出版社角度想,还真是得有腰封哈,要不然,小小的广告放哪里啊,现在很多人看内容还不一定买呢,何况不知内容为何,可又一想,我不也没看内容没看腰封就买了吗?我是因为什么呢?阅读习惯决定的一定周期性的对阅读的关注,还有特别重要的一作者,二领域,就是关于哪方面的,好像是这样。
PSS:《厨房里的人类学家》第一页上是:献给永远支持我的妈妈和Jim,后者是作者的丈夫,嗯,对我特受用的是书前的这些东西,觉得有人专门写了字儿,甚至是编了书送给另一个人,受者一定是在作者的心里的。
PSSS:昨天有点怪,本来都不想上网就直接睡的,因为回来一路雨感觉有些冷,不知道为什么就像有所交待似的写了点什么,今天又不知道为什么看了偶尔会看的邮箱,猜是不是有小孩了啊?
(上面这个可以在六一的时候贴出来。)
1938年,他逃离城市,来到缅因州北布鲁克林的一个海水农场,把那里的生活记录在《哈泼》月刊的专栏里,并最终结集成为他那本最佳作品(如果非要提出一部最佳作品的话)《吾之甘露》(one man's meat)。在该书1942年第一版问世40年之后,怀特在序言中这样回忆道:
每个人的生活中都曾有某一个阶段是彻底清醒而非半梦半醒的。圣物我,那就是在缅因度过的5年时光......我突然像一个孩童似的观察、感受、聆听。那是一段珍贵而不再重回的日子,一段令人沉醉的岁月。我真是很幸运,能把其中的一部分记录在纸上。
关于翻译,译后记里译者说:英文里有“one man's meat is another man's poison”的习语,大意是“对某人有利的对另外的人未必有利”,也就是说,人与人所欣赏、向往、关注的东西未必相同,在某人看来奉如珍品的东西,或许另一个根本毫不在意。斟酌片刻,我们把它译为“吾之甘露”。
......
同样,对于我们,在不盲从的前提下,相信“吾之甘露”的存在,努力明白身外的包袱在哪里,“不合时宜”的勇气在哪里,这大概就是对遥远的怀特表达了最诚挚的敬意。
(我猜这两位译者应该年龄都不是太大,或者干翻译时间不太长,或者是特别热爱翻译,译后记很严谨,且写了10多页)
这本书的序言是那个写兔子四部曲的约翰 厄普代克写的,他写道:EB怀特书信的行文,在从容不迫的节奏中闪现着敏锐的真知灼见,这一与人并无不同,其出众之处在于,读者常会不期而遇诗意之震撼。
以上摘自EB怀特所著《最美的决定》。
PS:译文里的哈泼兄弟出版社应该是哈珀柯林斯出版社吧,为什么不把哈泼译为哈珀,刚才特意在网上查了下,好像就是同一个的。
PPS:最近翻看了三本书,《汉字之美》最先看的,朱锷设计的,和爸爸聊,爸爸说难得有人专注这个,看作者介绍就又说研究美学的嘛,在这个今天没多少人能用笔写好字儿的今天,毛笔书法有点像稀缺品,看的时候想,以后该不会也对纸制书作这样的回顾吧。《厨房里的人类学家》写的很有诚意,但文字写的一般啦,视角不是太独特,这有点意外,作为哥伦比亚人类学硕士,没有写出饮食文化,只是记录了学厨过程和感受,中西交汇也没碰撞出点什么太没道理啊,内容有点水,作为赠品还可以。
PPPS:这三本都是塑封的,唯独《过得去》没有塑封,没看呢,觉得封面设计成黄色是取意怀旧吧,但还真不太耐看。如果是塑封的话,从出版社角度想,还真是得有腰封哈,要不然,小小的广告放哪里啊,现在很多人看内容还不一定买呢,何况不知内容为何,可又一想,我不也没看内容没看腰封就买了吗?我是因为什么呢?阅读习惯决定的一定周期性的对阅读的关注,还有特别重要的一作者,二领域,就是关于哪方面的,好像是这样。
PSS:《厨房里的人类学家》第一页上是:献给永远支持我的妈妈和Jim,后者是作者的丈夫,嗯,对我特受用的是书前的这些东西,觉得有人专门写了字儿,甚至是编了书送给另一个人,受者一定是在作者的心里的。
PSSS:昨天有点怪,本来都不想上网就直接睡的,因为回来一路雨感觉有些冷,不知道为什么就像有所交待似的写了点什么,今天又不知道为什么看了偶尔会看的邮箱,猜是不是有小孩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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