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这么苦,没有一口甜食可怎么办?

专家们都说吃甜食对身体不好。吃甜食易胖,易笨,会蛀牙,是对自己健康不负责任的表现。作为一个有自主意识行为的成年人,要自律,要早起早睡,要健身,要少吃脂肪少吃糖,要保持乐观的态度…是是是,我都知道。但作为一个有自主意识行为的成年人,我们也知道,吃一块黑森林或一碗杨枝甘露从来都不是为了果腹。吃甜从来都是一个有意识的自我放纵,是尝试不去掌控一切的探索,是为了吃甜的那一瞬间,满满的幸福感。

人为什么喜欢吃甜食呢?从我们自身说起,人在吃甜食的时候,大脑当中的多巴胺神经元会被激活,之后它会释放出一种名为阿片类物质的化学物质,会让人感到兴奋。从我们出生说起,因为母乳是甜的,说以我们形成了对甜味的口感依赖,如果我们生下来就吃辣味的母乳,也许我们后天就会喜欢辣的味道。从我们的祖先说起,因为甜味对应的食物是能量和碳源,是维持生存所需要的东西,比如有部分原始人类喜欢苦的而不喜欢甜的,那他们没等留下后代半路就死掉了,因为苦味植物大多数是有毒的,低能量的。

人类简史》中有这样一个观点:
那时,我们的祖先住在草原上或森林里,甜食的来源是熟透的水果。如果石器时代的女性发现一棵长满甜美果子的树,最明智的做法就是立刻吃到吃不下为止……于是,想大口吃下高热量、高糖分美味食物的直觉本能就深植在我们的基因里,并形成了一种自我奖励机制。所以,吃一口甜食,是一种满足你本能的行为。

我对食物一直都有一种固执。对我来说喜欢一个人的最高规格是,再喜欢吃的食物,都愿意分你一半。后来越来越成熟,心里的墙也越建越高,很难再去越过那些心防说什么喜欢。但执念一直都在。就是,我世界里所有的甜,都想和你分享。其实不光我们凡人喜欢吃甜,像鲁迅这样的国民男神也甘心成为糖的俘虏。

他的同胞弟弟周作人的回忆录中这么写到“传说鲁迅最爱吃糖,这自然也是事实,他在南京的时候常常花两三角钱到下关‘办馆’买一瓶摩尔登糖来吃。”在《两地书》中,鲁迅和许广平还探讨过如何解脱人生苦痛的问题。鲁迅直言自己也没有什么好方法,“苦茶加糖,其苦之量如故,只是聊胜于无糖。”

糖最初之所以可以成为全世界人民如此日常的必需品,也正是因为它可以让很苦的日子,稍稍甜一些。18世纪中期,从中国漂洋过海的茶在英国成了贫富皆饮的习惯。在那之前,最成功的殖民产物是糖。日不落帝国本国不产糖,是通过殖民巴巴多斯和牙买加,才让糖成了日常用品。虽说殖民后,糖已经便宜得飞入寻常百姓家,百姓却没养成吃糖的习惯。直到茶的出现。
茶很苦,不好喝,但劳作时间长的农民,等到能歇下来吃口饭,饭早就冷了。茶作为风靡全英国的饮料,需要用热水冲泡。这一口热茶下肚,冷饭也能吃出暖暖的感觉,比啤酒好。但茶太苦了,怎么办?加糖。从那以后,糖才真正成了贫富老少的日常生活:日子太冷,茶太苦,来口糖,舒缓舒缓。

其实嗜甜是我们祖先刻在我们基因里的欲望,当你看到一段美好的爱情,冒出来的第一个形容词便是“甜”,你喜欢的人的微笑你也会觉得甜,就像新垣结衣的笑俘获了多少宅男的心。

既然拒绝不了那就坦然接受吧,生活这么苦,是得留一口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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