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格林童话,还可以和小孩说的故事
《贾诩的怪癖》作者:阿小号
1
贾诩投奔曹操的时候曹操一直不语。不说杀,也不说留,只是若有所思的看着他,不知道在等什么。
这样的生死未卜让一向冷静持重的贾诩也冒了点儿冷汗:活着固然好,死也就是疼那么一下,可是被人掐住脖子的滋味儿毕竟不好,况且还掐这么久。
而后曹操问了贾诩一个问题,他这辈子头一回说了句大实话,于是便被留了下来。
曹操问,文和啊,你若是死了,可会有人在你坟头一哭?
贾诩想,他儿子自然是会哭的,只是那是规矩,管他想不想哭总得跪在他牌位前掉两滴眼泪,曹操问的显然不是这个。他老婆自然也是会哭的,只是女人也是不能算的。再然后呢?贾诩是个极有自知之明的人,于是他说,恐怕没有。
2
后来贾诩仔细思考了这个问题,他觉得没人哭无所谓。
身后被人记住的,无非是大忠大奸的人。大忠的人,活着太辛苦,如同那个年纪轻轻便常常一副苦瓜脸的荀彧一样,没必要。大奸的人,活着也太辛苦,总得在睡梦中防着被旁人砍了,如同那个睡着了还得睁一只眼睛的曹操一样,没意思。真正的逍遥,在不好不坏之间。木秀于林,风必崔之,但木朽于林,雷也必劈之。像他贾文和这样混饭吃,是最好不过的。
可是后来他又觉得不对,因为没有人哭就没有冷猪肉吃。这事情就很严重。人都有癖,贾诩的癖好是吃肉。离家之前他从没有吃过肉,因为有肉的动物只有人和骆驼。骆驼是有用的,不能吃。能吃的人都被吃光了,也轮不到他,所以他没吃过肉。
3
贾诩的人生信仰是这样的:提出问题,解决问题。可是这个问题,他不急。因为曹操比他急。
通常的情况是这样的:
曹操和颜悦色道:文和啊,你欠我一个儿子。你害我儿子死了老婆跑了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贾诩笑了笑低头倒酒,我们俩生不出来的。
曹操紧追不舍的又笑:你得还我一个儿子啊。
贾诩盯着酒面上那张还算不错的脸皮也笑,当年孔融老往你老婆那儿晃,晃的脑袋没了,有儿子没老子的事情我不干。
这样反复了很多次之后,贾诩觉得时候到了。
终于有一天,贾诩说,我替你养个儿子。
曹操笑着抬手一指,谁应了你你就领去好了。于是贾诩抬起眼睛朝着儿子们看过去。
那会儿曹操的儿子们正排排坐吃……喝酒。大家听到他们这么说都自觉地低下头去消失在地平线以外,只有曹丕,上一刻他正奋力啃着一只猪脚,专心致志到这会儿油光满面的抬脸看见爹和贾诩慈祥的笑着盯着自己,不知所云。于是只好赔笑着马屁不穿道,“孩儿在。”
4
之后曹操有一个月没有给曹丕吃肉。明着的原因是曹丕上一回啃了猪脚之后腹泻三日,实际上却是因为那声孩儿在。曹操心里犯嘀咕:何谓吃里爬外,有肉便是爹么?幸好那肉是生的。不过他不怀疑曹丕是贾诩的种,他有信心。
曹操的其他儿子不喜欢贾诩,是因为一个可怕的传说。传说贾诩除了上班之外一年四季宅在家,从来不下馆子的原因是他家里养娈童。贾诩家的娈童不用来取乐,用来吃。半夜的时候,贾诩家的大门就会打开,丢出一个麻袋,麻袋里必然装着一个死了的美少年。
因而贾家总是飘着肉的味道。
曹操的儿子们都觉得很恐怖,尤其是正是花样年华的曹冲,但是他们觉得曹丕去给贾诩当儿子是最好,因为他长得丑,丑的,跟爹一样。
5
曹植后来有回在曹丕处劫后余生得意洋洋的说漏了嘴,曹丕才知道这回事情。所以他常常忧愤。因为每一旬,他都被要求去贾诩家住一天。
援琴鸣弦发清商。短歌微吟不能长。明月皎皎照我床。星汉西流夜未央。
曹丕在贾诩面前一步一句,字字泣血。贾诩正低头看他的作业:官制改革的前途和设想。贾诩家的布局很奇怪,书房后面是厨房,只要烧点什么,书房里一定先闻到味道。曹丕觉得很恐怕,这不是没有原因的事情。
曹丕借着擦眼泪鼻涕的当儿小心的吸了一下鼻子,他闻到肉汤的味儿。然而,他看了眼眯着眼睛盯着他的作业的贾诩,觉得自己格外悲壮,这诗就成了绝命诗,要念完!
牵牛织女遥相望。尔独何辜限河梁!
曹丕咬牙切齿的当儿,贾诩正对着他的作业一下一下的点着脑袋,那些规整的隶书慢慢的变成一坨一坨的烂黄色,好像是家乡的骆驼刺,一整片一整片的沙漠,只有这种东西像馒头一样一颗一颗的落在里面。这是年少的贾诩最喜欢嘲笑的生物,贾诩讨厌绿色的东西,因为人们总把它们称作希望,然后引申为理想,而后引申为济世救民或者绝世独立。贾诩觉得那不如叫胡扯淡,因为那些绿的最自以为是的往往先被骆驼吃掉。黄的很多,烂黄烂黄的,能活很久,反正从他小,到他离家,家门口的那颗黄的最烂的一直都在。
曹丕念完很久,贾诩一直没有反应,他只是保持着节奏,一下一下的对着他的作业点着脑袋。曹丕很尴尬,另外也很害怕,可是他的肚子很不要脸的大叫了一声。贾诩的头忽然不动了,而后曹丕听见他连声说,“好文章,好文章!”再过了一下,贾诩又嗅了嗅鼻子,皱眉,“肉都散了,全部散在汤里了,怎么吃,怎么吃啊?”说着拂袖而起,曹丕只看见一阵风,以及风里没说完的话,“我是高工资吗?我很有钱吗?”
曹丕没控制住的冷颤了一下。
6
“你不吃吗?”
虽然不是很情愿,但是贾诩还是留了曹丕的饭,这样一份肉汤就要两个人吃。
贾诩不喜欢有人跟他分而食之,很不喜欢。每当有人跟他一桌吃饭的时候,尤其是别人吃了他的肉的时候,他都要狠狠压着想要把那盘肉抢过来端了脑袋直接倒进喉咙里的愿望,这让他很不安。
曹丕侧着身子尽量远离那盘肉汤,觉得那就是他的前车之鉴。只要贾诩还有的吃,就不会杀他,过了这一天就好了。可是他很不要脸的咽了一口口水。
“减肥呀。”
贾诩很快活,不吃嘛,正中下怀。
曹丕忍了一忍,又忍了一忍,终究觉得生死事小失节事大,他一字一顿道,“我不需要减肥。”
贾诩看也没看他一眼,点着头,以一种听了就和没听一样的敷衍口气说,“也是,也是。”
曹丕觉得一个吃人的恶魔正张开血盆大口在慢慢调戏着他,他忍无可忍的一筷子砸在桌上,大喝一声,“贾文和,当此乱世,不思进取,只知道吃肉你到底是不是个男人?”
到底,曹丕也没敢说出他吃人肉的事情。
7
贾诩没理他,慢悠悠的提着筷子在汤里面捞肉,捞了半天也没有捞上来。曹丕红了脸,坐立不安。
“进取是什么?能吃吗?”
曹丕的不安全成了莫名其妙的羞愧之后的怒意,“吃吃吃,你就知道吃。”
“不吃干嘛?”
“天下!家国!百姓!人生理想啊!”
“说说看。”
贾诩终于放弃了捞肉,放下筷子小咪了一口酒。
“孟子说,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务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饿矣。”
“哦。”贾诩拉长了声音,稍微回忆了一下小时候过目即忘的圣人之言,似乎是有这一段的。“那不也还是吃吗?”
曹丕觉得,他圣洁的人生理想被这个吃人的魔鬼给完全的摧毁了。因为,他也没说错啊。
8
后来,曹丕做了皇帝。贾诩出了大力气。
可是曹丕一直胆战心惊在哪一天就被贾诩吃掉的恐慌当中,所以他专门写了文章给自己壮胆,说自己十岁就可以百步穿杨。意思是,要想吃他是很不容易的。但是他还是怕,于是他把那篇文章复印誊写,到处传播。可是他还是怕,于是他先给贾诩加了食邑三百,后来又加了两百,意思是,不吃人肉,吃猪肉也是可以的,不吃猪肉,也可以吃菜。
可是……他还是怕。于是在埋伏着好多人的前提下,他偷偷的半夜三更躲在贾家的后门边儿想看看被他吃过之后是什么样子的。
丑时三刻,果然丢出来一个大麻袋。曹丕咽了口口水,把快要跳出来的心咽了下去,然后指了指那个麻袋,向扮作卖混沌的士兵做了一个打开的手势。
麻袋打开了,曹丕远远的只看了一眼,一堆黑漆漆的东西,像头发。
曹丕浑身发凉,转身就在众人的簇拥之下往回走。回到宫里,下了一道奏折:太尉贾诩年老功高,即日起可以不用上朝。
过了几天,就有参贾诩的本子递上来:贾家半夜倒垃圾,不付清理费,有偷税漏税之嫌。
9
再过了一年,曹丕决定打东吴,为了求得上天的保佑,全体朝臣通通斋戒三个月,捐献一年工资。
很久不上朝的贾诩忽然来了,浑浊的眼睛在大殿里搜索了一会儿才找到曹丕。
“东吴不能打。”
曹丕一边听着贾诩说着东吴不能打的原因,一边数着他的下巴,一层,两层,三层……果然,肉是不能多吃的东西,男人的天敌不是秃顶,是发福。
曹丕自然没有听他的,他现在有把握,贾诩吃不动他了。
于是贾诩和所有朝臣一样,捐了工资,斋戒了三个月。
之后,贾诩就死了。
曹丕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松了一口气,于是那天晚上他找了个借口大摆流水席,庆祝自己总算是熬出了头。
贾诩的儿子有别的住处,所以他的家自然充公成了国家财产,自然就是曹丕的财产。曹丕对那个地方有深刻的恐惧,因而就让它空着,没有做其他的用途。
过了一段时间,有人来报告,说贾诩家的空宅每天晚上都会有敲门的声音。
一阵阴风,曹丕缩了缩脖子。他觉得,是那些被贾诩吃掉的男孩子来了。或者,是贾诩死了还在吃?
又过了一段时间,因为总是有敲门声,那条街都不太安稳了。那条街是老干部扎堆的高干区,那条街不安稳,曹丕自然安稳不了。于是他硬着头皮下了决心,查!
10
结果很快就报了上来。
贾家每晚的敲门声来自两个武威农民,他们每天把家乡绿色的骆驼刺拔掉,装满一袋,送到贾诩家里。
“骆驼刺是什么?能吃吗?”
曹丕问身边越老越瘦成精的钟繇。
钟繇摇头。于是曹丕说,带来我看看。
曹丕看见一只大麻袋,麻袋里一坨一坨的墨绿色,远远看过去,像是树妖的头发。
《约翰·克里斯朵夫》作品简介
约翰·克里斯朵夫出生在德国莱茵河畔一个小城市的穷音乐师家庭里。其祖父和父亲都曾是公爵的御用乐师,但此时家庭已经败落。老祖父很喜欢小克里斯朵夫,向他灌输了不少英雄创造世界的观念,这使他从小就产生了要当大人物的想法。
克里斯朵夫在父亲的严格管教下学习音乐,他早熟的音乐天赋引起了祖父的注意。祖父暗地里把他随口而出的片断缀成乐曲,题名为《童年遣兴》献给了公爵。小克里斯朵夫被邀请到公爵府演奏,被夸赞为“在世的莫扎特”。11岁那年,他被任命为宫廷音乐联合会的第二小提琴手。眼看孙子有了出息,祖父在欣慰中去世了。然而,他的家境愈发败落了,父亲整日酗酒,养家的重任过早地落到了他的肩上。克里斯朵夫在附近的一家豪宅找了一份教钢琴的兼职工作,并与和他年纪相仿的学生弥娜之间相互产生了好感,但在遭到弥娜母亲的一番奚落后愤然离开。此时,父亲也去世了。克里斯朵夫的童年也就这样结束了。
此后,克里斯朵夫经历了两次失败的爱情,他的心绪烦乱,意志更见消沉,整天和一帮不三不四的人在酒馆里泡。在这个时候,自小就教他安贫乐道、真诚谦虚的舅父再一次指引他走出了情绪的低谷,使他重新振作起来。有一次,克里斯朵夫去听音乐会,他忽然感觉到观众都是百无聊赖,而演奏也是毫无生气。他回到家里,把他所景仰的几位音乐大师的作品拿出来看,竟发现其中同样充满了虚伪和造作。桀骜不驯的克里斯朵夫随即发表了对大师们的反面意见。结果可想而知,他失去了公爵的宠爱,把他所在的乐队和观众也全部得罪了。一个星期日,他在酒馆里借酒浇愁时替一位姑娘打抱不平,和一帮大兵发生冲突闯下大祸,他只好逃到巴黎去避难。
在巴黎,克里斯朵夫陷人了生活的困境之中。最后,他终于在一个汽车制造商家里找到了一个教钢琴的工作。制造商善良的外甥女葛拉齐亚对他的命运充满了同情。克里斯朵夫继续着他的音乐创作,他用交响诗的形式写成了一幕音乐剧。然而,他拒绝一个声音庸俗肉麻的女演员演出自己的音乐剧,又给自己惹了麻烦,演出被人捣乱搞得一团糟糕,他气愤得中途退场。由于这次不成功的音乐会,他教课的几份差事也丢了,生活又一次陷入窘境。深爱他的葛拉齐亚因无法帮助他而伤心地离开巴黎回到了故乡。
在一个音乐会上,克里斯朵夫结识了青年诗人奥里维,二人一见如故,从此住到一起。不久,克里斯朵夫创作的《大卫》出版了,他再次赢得了“天才”的称号,生活也出现了转机。但不谙世故的克里斯朵夫仍被人利用,卷人一个又一个是非之争,逐渐身心疲惫,狼狈不堪,幸得葛拉齐亚的暗中帮忙,他才又—次脱身。然而,在一次“五一”节示威游行中,他的好友奥里维死于军警的乱刀之下,他出于自卫也打死了警察,最后不得不逃亡瑞士。
在瑞士,克里斯朵夫思念亡友,悲痛欲绝。一个夏日的傍晚,他外出散步时与丧夫的葛拉齐亚不期而遇,两人沉浸在重逢的喜悦中。然而,由于葛拉齐亚的儿子仇视克里斯朵夫,二人始终无法结合。
岁月流逝,克里斯朵夫老了,葛拉齐亚去世了,充满激情与斗争的生活也遥远了。当克里斯朵夫从瑞士的隐居生活重新回到法国的社会生活中时。他的反抗精神已完全消失,他甚至和敌人也和解了,并反过来讥讽像他当年那样反抗社会的新一代。晚年,他避居意大利,专心致力于宗教音乐的创作,不问世事,完全变成了一个世故老人,进入了所谓“清明高远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