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后日本一个世纪的设计抄袭之路,我们能否后起直追?
设计1983

谈到中国的设计,常常被人诟病的两个字就是“抄袭“。在很多中国人眼里,中国设计的原创力缺乏,有的只是大量的抄袭和模仿。更有甚者,一些客户在请设计师做设计的时候,会直接要求:“我就要那样的设计,给我就照这个来设计一个”于是,又一个雷同的设计作品就这样诞生了。
到底什么是抄袭?在法律上,中国《著作权法》在第46条第五项中使用了“剽窃”一词,但没有对此概念进行界定。1999年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关于如何认定抄袭行为给青岛市版权局的回复》第1条指出:“著作权法所称抄袭、剽窃,是同一概念(为简略起见,以下统称抄袭),指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片段窃为己有的行为就叫做抄袭。
抄袭侵权行为的认定需具备4个要件
第一、行为具有违法性;
第二、有损害的客观事实存在;
第三、和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
第四、行为人有过错。
简单的说,用别人的作品为自己赚钱,就是抄袭。

事实上,邻国日本,作为设计界的大神级存在,他们在抄袭之路上却是早已驾轻就熟。















可以说,日本设计在最初崛起的那几十年,就是在抄袭中摸索前进的。甚至到今天,依然会出现类似东京奥运会LOGO的抄袭事件。设计大神况且如此,那么起步比日本晚了一个世纪的中国,情况又怎么样呢?

1977年以来,德国反剽窃行动协会"AktionPlagiarius"每年都会选出10件山寨产品,为他们的“杰出抄袭”颁奖。今年,这个奖的前十名被中国公司全部包揽,如此丢人的“辉煌”业绩,不知国人作何感想。

以下就是我们的“获奖作品”
特等奖
下面这个小小产品,因为被19家仿冒厂商同时抄袭,而获得了2019年度德国“金鼻子剽窃奖”的特设奖项“鬣狗奖”!
也就是说图片里的21个动作探测器,只有2个真正来自原创者Steinel公司,其他全是来自中国的仿冒品。Steinel公司表示:“我们的经济损失必须以百万计。”

一等奖
“Typ 2000”角座阀获得本届“金鼻子”的第一名,中国厂商照搬了Bürkert的所有典型设计元素并且还复制了他们公司的整个系列产品。


二等奖
德国Bruder玩具公司出品的这款仿真轮式挖掘机,是经过原车厂授权的(专利号CN302550564S ),以1:16的比例复制的。实体车辆上的铰接式转向、可倾斜铲斗等技术,也在这件玩具上精细地体现了出来。


三等奖
Staub铸铁锅


中国的山寨能力,真的是非同小可。但是我们不禁想问,难道只有抄袭这一条路吗?中国制造,何时才能真正变成中国创造?

原产品已经在中国取得了专利授权(专利号:CN302753839S),中间的伪造产品甚至连”hansgrohe“字样都复制了,侵犯了商标权,罪加一等。

抄袭的盛行,很大的原因是中国设计的不自信,我们普遍都喜欢用外国的标准去衡量自己,总觉得别人已经成型的,才是合理的,企业不愿意花费时间和精力去探索新的可能。再加上社会的浮躁、商业的急功近利,设计教育的粗制滥造,大量不合格的设计师在什么都不知道的情况下就已经走上工作岗位。。。。。种种原因,造成了山寨横行,最终的结果就是客户说怎么做就怎么做,要求抄这个就抄这个,抄那个就抄那个。设计师被频繁的改稿弄的不厌其烦,只要能顺利的定稿随便怎么样都行的糊弄态度。结果就是客户不信任设计师,设计师吐槽客户不懂设计。如此糟糕的合作关系,好的作品能从哪来?
所以说,中国设计摆脱抄袭之路的责任并不能全部归结于设计师个人的原创力,社会对设计观念的改变和整体创作氛围的营造也是非常重要的因素。抄袭的大量涌现其实也是从侧面反映了原创的艰难,只有给与设计创意者足够的空间和信任,给原创作品以时间,好的作品才会更多的出现在公众面前。中国的设计之路才能越走越自信,抄袭之风自然会随之消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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