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点《在昼犹昏》的出版感想
一个人的时候,我总是喜欢发呆。我并不感到孤独,相反我喜欢一个人想事情的感觉。今天看见了下了雨的黄昏,昨天在家门口看见一只瘸腿的黄狗,前天过马路时看见一个神情焦虑的少年,我就喜欢无意识地把它们联想起来,自己在脑子里编成故事。想得多了,脑子装不下了,就会想记下来。不知不觉,就写成了厚厚一本。
我记得,在我十八九岁的时候有一天,我坐在高三的教室里盯着课外读物上的一首诗词发呆,看见“横柯上蔽,在昼犹昏”,突然我又来到了深绿幽凉的山林,不知是几时的阳光照进来如同薄暮时分,泛着粉色的温柔,当下思想就困在了那里,之前曾随手写下过无数的事物也在这一刻串联起来了。
那时我就想立即着手写下这个故事,就像已经打好气准备冲刺的运动员那样。但在那时,有一件当下对我更重要的事要做,高考。所以我忍了几个月,出考场以后,我便开始了。
我一直觉得自己是个努力得有点傻气,也不是特别聪明的人,在大多数事情上如果我只花同样的时间,基本上做得会不如别人。不过我不在意,我喜欢的是全身心投入做一件事的那种感觉。
当我真正开始写故事的时候,我才发现我之前喜欢的一切,那种徜徉在自己世界不被打扰,全身心投入的感觉都可以实现,第一次不用在乎几点熄灯睡觉,几点出门做事,不用在乎投入的时间成本,就只专心地做就是全部了。然后我意识到,因为这是我喜欢的事,所以我不用在乎其他的。
为喜欢的人拍照,没人会在乎拍一千张。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也不会有人在乎耗尽几千个夜晚。
我知道每个写故事的人都会不自觉地把生活中的事带入到故事中,像《在昼犹昏》中的桃华集团,就是我老家一所超大规模的商场叫泰华,跟书里一样,它是一所商场,旗下也有酒店,房地产,我永远记得它开业的第一天,我和表弟兴高采烈地去看热闹,还有我整个童年的节假日都是在那里度过的。
赵苑玫身上有我的影子,我们有很微妙的相似之处,我们都曾经失去过很爱的人也有过很多遗憾。所以我常常在想如果我当时怎样怎样,会不会怎样怎样。所以我创造出了一个人物,与事事心软的我不同,她很坚强也很心狠,我让她去走那些我永远也无法走的路,替我说出那些我永远无法说出口的话。
她在回答林海那句“如果下辈子怎么样的话”时,回答了“下辈子的事,下辈子再说吧。”因为我清楚的知道,人只有当下这一辈子,我选择了这样生活就注定不能那样生活,既然如此不如做自己喜欢的时事,尽量开心的生活。在写故事的时候,我感觉不到任何的疲惫,困倦和饥饿,那种灵感来时酣畅淋漓写一整个通宵,静静看着窗外淡落的月亮等待破晓时分,喝上一杯热水的感觉,真好。
所以我要坚持写下去,把我不能经历的那些生活写成另一种人生。我现在最多是一个写故事的人,算不上作家,但我希望有一天我可以真正成为一个作家。毕竟,每个人小时候都会幻想自己成为一个作家。
这部作品我从不到二十岁时开始写,前前后后改了无数次,兜兜转转过去了三年。现在看起来当时的文笔还是会觉得很稚嫩,但我在当时也是尽了全力的。如今我在新西兰,感受到的夏天耀眼的阳光和冬天连绵不绝的雨水,这些也都化成了墨水,化成爱,被我写进新的故里里了。
最后一点,编辑姐姐问我出版后的感想。相比我的高兴,这件事可以给我在乎的人带来的喜悦更令我心满意足。我拜托编辑姐姐把几本样书寄到了我妈妈的公司,这样我即使在远隔千里的地方,也可以想象出她从收到快递到一路走回办公室,在众人面前那种喜悦的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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