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年轻时写的小说不是狗屎丨No.001
一个二十多岁无所事事的年轻人,多半会把自己想象成一个作家

王十二丨文
-1-
2015年,我即将从北京前往台湾,开启半年的交换生活之前,曾和同一宿舍的藏族同胞卓玛对我那两年未曾收拾过的床位展开了大扫除,因此竟翻出了许多我十八岁以前还在老家时写过的小说的手稿,当天下午,我俩便坐在地上,一人一本读起来,下面就是我把这些小说整理的内容。
小说的主人公呢,几乎都是一个叫王一九的少年,你们可以看出,王一九正是我王十二的化身。但其实这个名字并不是我的原创,乃是剽窃自当时一同创作的一个同学小说中的名字。我是习惯了剽窃的,就像现在我正在写的这个故事,也是仿照了太宰治先生《小说灯笼》中的《小说灯笼》一文。但是王一九这个名字,我在最初使用时,因为已经获得了我这位同学的批准授权,现在用起来倒是没有任何负罪感。小说的另一位主人公,也就是女主人公,一般都叫温玉卿,这个名字看起来就取得比较用心,乃是因为我至今唯一喜欢过的某男名字里带一个“卿”,根据这个字,我于是化出了温玉卿这个名字。
王一九和温玉卿的故事,可谓变幻莫测,多种多样。有时在现代,有时在民国,有时在古代,有时是魔幻现实,有时又比较荒诞。虽然说王一九是我本人的化身,但在这些小说里,主人公王一九的人生志向,大多不是当个小说家,他有时是个歌手,有时是个画家,我甚至还为他安排过小倌儿这种奇特的职业。由此你们也可以看出,我其实是不太愿意承认自己对文学的喜爱的。毕竟在当代社会,喜欢文学,实在是有些不合时宜。怎么会有人喜欢文学这样无用又无聊的东西呢,喜欢也就罢了,竟然把成为一个伟大的小说家作为自己的终生目标,实在是太奇怪了。现代人就应该搞IT,搞设计,或者搞经济才对嘛。不过我倒是从没给我们的王一九安排过这样的职业,不是我不想,实在是这些行业太难,我想破头也想不出这些从业者的工作内容,偶尔听闻一些,也只能涉及皮毛。对一个小说家来说,一件事自己都搞不清楚,又怎么能狂妄的胡编乱造,写给读者看呢。
说到这儿,我就又要多提一句。王一九和温玉卿的全部故事都是悲剧,大概就是讲温玉卿是如何玩弄、背叛了王一九的。你们指望我十八岁以前能写出什么深刻的哲理内容呢,不外乎就是情情爱爱嘛。这样的故事走向,你们看了就一定会开始揣摩我的人生轨迹,包括我和那位名字里带“卿”的某男,是不是爱情最后也走向了灭亡。你们如果这样想,那实在是有点大惊小怪了,世界上哪有不会消亡的爱情,你们自己难道对此时的爱人,就可以保证说,在他/她之前我从没爱过别人,在他/她以后我也不会再爱别人吗。
其实故事最有趣的地方在于,也许是因为读多了男性作家的小说,加之第三性的特征,王一九总是一名男性,那温玉卿就注定是一个女性了。然而现实生活中,我其实才是女性,而温玉卿的原型,那位名里带卿的某男,乃是一位壮汉,身高足有187厘米,体重也差不多187斤。我不禁想,如果他能早点儿看到了这些小说,仅仅是为了我对他的编排,也决计不会同我分手。
-2-
卓玛读的第一个故事,大概是这样:
民国,某年。(我一定是因为没有学会计算民国年份的方法,而胡乱编造了数字)王一九乃一北洋军阀,生平一爱杀人,二爱大洋,三爱嫖戏子。而温玉卿,此次则是一位富商之女,因为痴恋某戏班班主,而偷入戏班学戏,上台演出时,恰好被前来准备嫖戏子的军阀王一九一眼相中。接下来就是拉锯式的男女混乱关系,一会温玉卿和戏班班主私奔了,一会又投向了王一九的怀抱,总之磨磨叽叽几千字后,先是王一九拔枪射杀了戏班班主,继而文玉卿又毒死了王一九,最后温玉卿准备自尽时却发现自己有了身孕,于是只好勉为其难活了下来。故事的最后,我还用颇为悲怆的笔法,描写了一个自以为十分有深意的结局。
“ 她怀抱着这个本不该降临于世的孩子,转身走入漫天风雪之中。”
根据落款推断,此篇大概是我十三四岁时写成的。那时我饱受网络小说的荼毒,颇爱这种爱恨两难,纠葛不清的故事。其实回溯一下时光,那时我与这位“卿”男,正是刚互表心意的时刻,我就已给彼此安排了这样一个悱恻的故事。这足以证明,这段爱情从一开始,就已经有了悲剧的伏笔,乃至我在写作时,不自觉的就代入了。
-3-
而我读的那一篇,就有意思多了:
1974年,王一九乃是一乡野少年,出身地主坏分子家庭,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兄弟叫高挺。这位高挺的原型,就是那位被我剽窃了王一九此名的朋友。温玉卿则是北京来的女知青。
这个故事我是有印象的,因为在创作时便日思夜想,几乎整整一年全荒废在这篇小说里,乃至耽搁了学业,成绩一落千丈,最后沦落到K大这样一个不入流的大学来了。
故事中,温玉卿因为想要返回北京,而出卖了身体给村庄的大队支书,王一九则因为苦恋温玉卿不成,与高挺一同杀害了大队支书,兄弟二人因此扒上了南下的火车,准备逃港。最终高挺翻过了栅栏,王一九却失败了,因此又返回了村庄。一直到那个时代结束,也没有人发现他杀了人,王一九于是准备参加高考,考去北京找温玉卿。
故事到这里就戛然而止,看来在当年我是预备写一本长篇的,但是后来就又被搁置了。不过人在十几岁时写的小说,大部分都只有个精彩的开头,侥幸写完的,也都是良好的开头,冗杂的中间,和故弄玄虚的结尾。因此这篇小说到此就结束了,也是它最好的宿命,再写下去,恐怕也不会有什么出彩之处。
后面故事的大概走向,我还是记得的,因此在这里把它补充完:
王一九考上大学去往北京之后,果然重新找到了温玉卿,彼时温玉卿已经有了所爱,乃是一位医生。王一九于是愤而南下,去深圳卖宝石,竟然还因此发了家,成了一位富商。他于是请了一位港星来做代言人,无意间得知港星包养了一位男大学生,最后发现竟然是高挺。高挺因此得以脱身,与王一九一起卖起宝石。整个八十年代就这样过去了,九零年刚开始的时候,王一九和高挺把公司迁往了北京,王一九于是又去找了温玉卿。这时温玉卿已于第一任,就是那位医生离婚,又再婚。一个雪夜,高挺被竞争对手错当成王一九而杀害,侥幸捡回一命,乃是因为王一九为此去买了血,只是没想到买回来的是脏血,高挺因此成为了一名艾滋病人。卖血者正是温玉卿的此任丈夫,王一九于是又找人杀死了此人。再接着,王一九准备送高挺去美国治病,却被高挺拒绝了,高挺乃从高楼一跃而下,彻底身亡。没过几年,王一九的宝石公司也因为经营不善而破产,王一九便在五台山出家。此时时间已推进到1997年。结局便是,两年后,千禧之夜,温玉卿来到五台山,二人世纪大和解。
构思此文的时候,恰好是我的同乡莫言获得诺贝尔奖的前后,这种带有土味的魔幻现实宏观巨制影响我颇深,我不只构思了这一个故事,还接连写了三篇雷同的此类小说。后来其中一篇,也是第一篇,还总被人拿出来津津乐道,但现在我对此类题材已完全丧失了兴趣,这篇未完的小说恐怕要被永远搁置下去了。
而我成文的时间段,差不多是我与这位“卿”男的感情已濒临破灭,仔细回想我当年的心境,其实也颇有写文哀悼纪念这段感情的意思。所以写小说,有时候跟人生也没有什么区别,一段感情莫名其妙的崩溃,一篇小说也会不知所以的无疾而终,尽管爱时,写时,都存有无尽的激情与畅想,爱后,写完,又总觉得怅然若失,其实不过是平平一段,也没有那么精彩。
-4-
卓玛继续读下一篇,此篇与之前的都不相同,乃是因为这一篇里被辜负的是温玉卿,而王一九此次才是负心人,写此文时我与那位“卿”男已分手,这恐怕是我在悲愤中神智不清,而写下泄愤以用:
此次王一九乃是一位进京赶考的书生,偶过一地,因为连日阴雨无法前行,于是在此地暂住。一日无意路过某处,被恰好临街开窗的温玉卿瞧见了,竟然从此种下了情根,乃至日思夜想,茶饭不思。没几日,雨停了,王一九于是继续上路,自始至终对温玉卿的思慕一无所知。温玉卿因为对王一九的情情至深,竟然忧思过度,几个月后便死去了。死后人们把她葬在城郊。多年以后,已经做了官老爷的王一九路径此地,当地人把这件事告知,王一九于是命人挖开温玉卿之坟,竟发现温玉卿尸身皆以腐烂,唯有一颗心脏鲜活如初。王一九感慨于此,于是把心脏捧出,没想到刚碰到心脏,心脏变化成一缕灰,重新滑落入泥土了。
这个故事的原型,乃是我不知从哪本志怪小说上看来的,故事的原本剧情记不清了,哪本书也记不清了,只是凭着记忆,加之自我的填补,又创作出了这么一段可悲可喜的佳话吧。
-5-
故事到这里,好像也差不多了,其它的大多都是练笔的习作,或者是无病呻吟的随笔散文,竟还有不少酸诗,唯有一篇,是我与卓玛共同读的,仍然值得记录一下。
这是唯一一篇王一九乃是一位作家的小说,因此我们都觉得倍加惊奇,继续读下去,才发现更有趣。故事里这样写:
王一九,一个从小立志成为作家的少年,因为夜雨寂寥而无法入睡,于是提笔写下这样一篇小说:
在伦敦滑铁卢桥附近,住着一个叫王十二的文学青年,他深居简出,生平最惧与人打交道,平日只是躲在家中写小说,他的小说的主人公总是叫王一九,因为他曾经有个朋友创作过一个主人公名叫王一九,女主人公总叫温玉卿。因为他只跟一个名字里带“卿”的人谈过恋爱,他给王一九和温玉卿编排了无数故事,其实情节,但都是悲剧,因为这段感情在现实生活中以失败告终。他还写,王一九乃是一个作家,总创作一些文学青年王十二的故事。
所以,王十二写王一九,王一九也写王十二。只是不知道他们俩到底谁在书里,谁在现实,又或者这两个本来就是一个人,只是作者自以为是的故弄玄虚罢了。
-End-
投稿要求:自行领会
投稿邮箱:fanhang_return@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