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房思琪一起痛苦,我没资格
读《房思琪的初恋乐园》是我最分裂的阅读体验。在Kindle进度条从1%到100%的时间里,我的精神、道德,以及感官神经,都被毫不留情地整个撕扯开,又揉成一团;揉成一团,又再朝四面八方被撕烂;如此往复。我又呕又笑又哭又骂。我的感受太多断层,太多撕裂感,太难喘息,以至于深夜读完,后半夜我胃里海啸,心脏地震,脑子刮龙卷风。我痛苦么?是,这我确定。我快乐么?好像有,我不确定。我该痛苦么?我该快乐么?不知道。这我不知道。 奕含问:“会不会,艺术从来就只是一种巧言令色而已。所谓的艺术家,他不停地创新形式,翻花绳一样创造各种形变、各种质变,但是这些技法会不会也只是一种巧言令色而已呢?”她说的是艺术粉饰罪恶,或是文学粉饰屠戮,或是修辞粉饰戕害。她说的是李国华的“温良恭俭让。温暖的是体液,良莠的是体力,恭喜的是初血,俭省的是保险套,让步的是人生”;是胡兰成的“我已有爱玲,却又与小周,又与秀美……‘星有好星,雨有好雨’,人世的世,亦理有好理”。 那是她问的,我要问的是,由《房思琪的初恋乐园》滋养的痛苦,是不是也巧言令色?鲁迅说的是“悲剧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坊间有传“悲剧将美的东西毁灭给人看”,无论哪一个标准,这本书都是彻头彻尾的悲剧。我不记得在哪里看过一句话,大意是“谁看悲剧不是边流着泪边收获快感”。所以这层痛苦是快乐的过渡吗?是快感的前菜吗?是获得满足的资格吗?还是只是一种肤浅的掩饰,只是读者对自己似乎拥有“感同身受”敏感神经的自我骄傲,是似乎拥有悲天悯人慈悲心肠的自我标榜,是似乎对肮脏污秽下意识义愤填膺的自我认可。我有资格、有立场轻易获得这样的感受吗?我凭什么,我凭什么呢?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在思考这些,我甚至有点迷惑自己该如何反应了。小说高潮之前,也就是思琪发疯之前,有一段文字我该永远难忘: “思琪跟怡婷在聊上大学第一件事想要做什么。怡婷说她要学法文。思琪马上亮了眼睛:‘对,跟法国学生语言交换,他教我们法文,而我们教他中文。’怡婷说;‘我们可以天花乱坠地讲,字正腔圆地教他说,‘我矮你’,说‘穴穴’,说‘对不挤’。’两人笑开了。思琪说:‘是啊,每学一个语言总是先学怎么说我爱你,天知道一个人面对另一个人要花多大的力气才走得到我爱你。’怡婷笑了;‘所以如果我们去海边丢了护照,也只会一个劲的在街上喃喃说我爱你、我爱你。’思琪说:‘如此博爱。’两个人笑翻了。怡婷继续说:‘人家在路上讨的是钱,我们讨的是爱。’思琪站起来,踮起脚尖转了一圈,把双手向外游出去,对怡婷送着飞吻;‘我爱你。’怡婷笑到跌下椅子。” 这一段太亦舒了,莫名就想起亦舒的《雪肌》。房思琪拥有的,这样阳光明媚的时刻,柔软温馨到有点不搭调,在小说后半段仅此一处。毕竟思琪永永远远地浸泡在黑色里了,她再怎么美,她即便快乐了,也应当是哑黑色的,是无力开口的,是幽闭的,是暗无天日的。但这里,林奕含却短暂地把黑色还原成三原色,涂抹在思琪身上。读这部分,我感受到久违的放松,因为我可以跟思琪一起快乐了;我是因为她的快乐而快乐,而不需考虑是不是因为她的痛苦我才有痛快。可是然后就是思琪疯了。原来这是为她送行。 林奕含在后记里说“有时候我竟会……醒过来,发现自己站着,正在试图把一把水果刀藏到袖子里……这么多年,我写这么多,我还不如拿把刀冲进去杀了他。真的。”现在奕含先去了,留我们在原地,疑惑自己该痛苦还是痛快。她还把水果刀传给我们了。呵,这可是荆轲的使命。“李国华”们呢?他们胆敢把自己比作嬴政吗?他们怎么不敢,他们可能还瞧不上秦始皇嘞。 温良恭俭让啊?我心里依然有很多矛盾和不堪,我不想说,我不能说,我也不愿说了。 温良恭俭让啊?长歌当哭,长歌当笑,长歌当骂,长歌当一切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