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猫酒仙是可爱的中立英雄
凌晨一点二十二分,奥克兰市中心的公寓也熄了灯,窗外飘着零星小雨,夜色如墨,适合饮酒。今晚确定,确定是喝的有点多了,我贪心地饮尽了所有的knife party,然后又不甘心地灌下了半支mill road. 我喜饮酒,尤爱独酌,曾被指出多次,然未曾改观。 West Coast的酒花与酵母,Waiheke的水,它们过不过波本桶,组成了什么,我愈发地了解。橙皮与水芫荽的香气,深色水果与焦糖的韵味,我也渐渐能胡诌乱侃两句。"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今早本打算去激流岛痛饮一番,在顾城故居前献上一束花,奈何大雨倾盆,遂电邮Epic期待去酒厂参观,收到热情洋溢的回复,此乃后话。
酒,某音的老宋说"微醺胜买醉",我深谙其道,不论是几块钱的青岛,乌苏大绿棒子,还是ratebeer鼎鼎有名,价值不菲的艾尔史密斯,w12,于我,喝到兴起,喝到痛快时,酣畅淋漓的还是那些驳杂的心情,最下酒无非情绪。"一生大笑能几回,斗酒相逢须醉倒",这是岑参的酒意,但我不爱喝喜酒,酒在我这里,是忧伤的摆渡人。成年后,慢慢接触了大大小小的清吧,嗨吧,夜店,细细回味自己的饮酒之旅,最动人的,仅仅两处。泰国苏梅,既不是林德曼,也不是诱惑的local果啤,加上少许科罗娜,让愣头青的我躺在地上说着胡话。那时,我不知道科罗娜最好压一瓣青柠,我不明白lager与ale的区别,但我喝的很肆意,我喝的,是波浪涛涛,是海风阵阵,是沙滩的粗砺。另一处,当属屋顶,那是西大生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记不清去了多少次,只在酒醒时懊悔地发现两个人或者三个人或者四个人,是怎么在这个偏僻的,其貌不扬的酒吧里消费一千多。每次酒醒后细数,惊觉是真的喝了很多酒下肚。从一开始屁都不懂的百威狗,逐变成科罗娜喜力换着来,一打起步,冰茶,莫吉托,僵尸,b52,金本做点缀的喝法。我不抽烟,但我爱点燃一支爆珠,让薄荷味的烟雾弥漫我的四周,包裹着我,在酒里,在心里,做自己。屋顶的那些时刻,有房少,有虞子桐,有奇奇,有森哥,听过了太多的故事,讲过了太多的故事,见证了太多的欢笑与泪水,那些喜悦,悲伤,茫然,都融进酒中,一饮而尽,兄弟拍拍肩膀,一切尽在不言中。
将汹涌情绪酿成酒,方能一醉方休。不知不觉就两点了,莫名其妙写了一大堆了。我作为一个理科生与一个IT男,夜半时矫揉造作,这让我感到一些羞耻却又有一丝庆幸。在半醉半醒间,我明白我真正想要什么,尽管现实告诉我那些太难了,那些已经结束了,那些不适合你,但是我明白我想要什么。然后我趁机将内心的声音记录下来,等酒醒时带着嘲讽地激励自己,这,也许就是我所追寻的,这就是所谓的初心。习惯了独酌时用音乐将自己包围,通常是杰伦,eason和燕姿。那些忧郁的曲调太适合这种矫情的情绪了,我逐渐发现一个变态的结论,痛苦也能带来快感,伤心或许也是一种调剂。所谓刻骨铭心,无非是情绪与境遇的跌宕,那种刺痛让人沉迷。这种耻辱般的痛感,激励着我向前,向前,成为更优秀的个体。
酒是最好的催化剂。不求悠然见南山,等不到诗酒趁年华,甚至常常会承受浓睡不消残酒的生理性不适,但只愿有朝一日,能举杯望明月,对影成双人,是我与那个心爱的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