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性的恢复:杀死自己的孩子
《太平广记》卷433唐薛用弱的《集异记》中,有一则小故事,精彩绝伦,为了方便大家阅读,我翻译成白话文:
蒲州人崔韬,去滁州游玩,南抵历阳,早上从滁州出发,至仁义馆住宿,馆吏对他说:“此馆凶恶,你还是别在这里住了。”崔韬不听,带着行李住下。馆吏备好了灯烛。等到二更,崔韬打开铺盖正准备睡觉,忽然看见馆门口有一只大足,像是野兽的。突然,大门豁开,一只老虎跑了进来。崔韬惊逃,在暗处藏着偷看,这只老虎在中庭脱去了兽皮,化为一个女子,奇丽严饰,来到厅上,钻进崔韬的铺盖。
崔韬出来问她:“你为什么睡我的铺盖?刚才我见你是一只老虎进来了,这是怎么回事?”女子起来对崔韬说:“请您别惊讶。我的父兄以打猎为生,家里贫穷,想求一个好郎君,不能如愿,只好夜里偷偷将虎皮穿上,知道有君子在这里住宿,想将终身托付给他们,前后许多旅客,都吓死了。我今晚很幸运遇到您,请您体察我的本愿。”崔韬说:“既然这么着,那咱们就相好吧。”第二天,崔韬将虎皮丢入厅后的枯井中,带着这个女子去了。
后来崔韬以明经及第,任职宣城,带着这个妻子和儿子一起赴任。走了一个多月,又在仁义馆住宿。崔韬笑说:“这里是我与你第一次见面的地方。”去枯井中看,虎皮宛然如故。崔韬又对妻子笑道:“你之前穿的衣裳还在哩。”妻子说:“可以让人取上来。”
拿到虎皮,妻子笑对崔韬说:“我要穿上啦。”走下台阶,将虎皮穿上,刚穿好,又化为老虎,跳跃咆哮,奔到厅上,将儿子和崔韬都吃了。
我太爱这个故事了,很早前读到后一直挂在心中,念念不忘,常常拿出来细品。古代笔记中这类故事非常常见,属于典型的志怪,从故事类型上来看并不新奇,那么,这个故事最大的魅力到底在何处呢?是其新鲜?是其生动?还是其恐怖?
私以为,这个故事的内核触及到中国古典文学中的一个重要母题:本性。
在讨论“本性”之前,再举一则唐小说《人虎传》(收在《太平广记》中,记载是出自《宣室志》,有的错误记成《宣宝志》,但因为本书缺失多篇,现存版本并未收录。日本作家中岛敦将这篇故事改写为《山月记》)——
这篇故事很有名,大略来说是讲述才子李征,恃才傲物,性情常郁郁不乐,最终发狂变为山中猛虎,而偶遇了故人袁傪,向他倾诉自己变虎后的复杂感受,并托付他照顾自己的妻儿。
这篇故事中的“自我意识”得到许多学者的重视,“我今形变而心甚悟”,将这篇小说解析为“困在老虎身体中的自我意识”。
这种解析不能说不对,但属于明显的以现代思维去硬套古典故事。李征变为老虎,是一个“本性渐渐丧失”的过程,化为恶虎,其实算是因果报应——在明清短篇小说中提及这个故事典故,也是作为“不要恃才傲物”的反面教材,用来规劝士人。
这种人与动物的互化,是比较浓厚的佛教轮回说,从人道入畜生道,是一种惩罚。李征因为性情太过执拗,最终丧失了本性,成为畜生,在人性与兽性之间苦苦挣扎,耻于吃人又不得不吃人,他的本性忽明忽灭——这造成了他最深沉的痛苦。
相比于崔韬的妻子,李征“不够纯粹”,崔韬的故事之所以震人心魄,就是因为这个化虎的女子可以决绝地划开界限,变为人,则彻底为人,变为虎,则彻底为虎,前后界限清晰,不存在模糊的挣扎。其本性是虎,却困在人形,不能张牙舞爪,等恢复了本性,则吃掉作为人的丈夫和儿子。
这个故事的高潮,就是女子变回虎吃掉崔韬和儿子。
若不吃掉崔韬和儿子,则不成其本性。
这种决绝的做法,在古代小说中也有例证,《唐国史补》卷中最后一则故事,因为文字简短,就录入原文:
贞元中,长安客有买妾者,居之数年,忽尔不知所之。一夜,提人首而至,告其夫曰:“我有父冤,故至于此,今报矣!”请归,泣涕而诀,出门如风,俄顷却至,断其所生二子喉而去。
如果要评选文学史上最佳微小说,我觉得这一则故事当拔头筹。这则故事的节奏极快,简洁中带有转折,内含丰富的信息,最后还有波澜——断其所生二子喉而去。这个女子报了仇,本已经离开了,却再回来,亲手杀了自己的两个儿子,才最终远去。
这个小故事中的女侠客,并没有“虎性人形”的束缚,那么,为何她报仇后,要离开丈夫、杀掉自己的骨肉呢?
在《太平广记》卷194中有《原化记》一篇,堪称这则小故事的详细版,在结尾处加了些细节——女子离开后又回来,说:“忘哺孩子少乳,遂入室,良久而出”,最后发现她杀了自己的孩子。文章末尾作者写道:“杀其子者,以绝其念也,古之侠莫能过焉”。
这句话试图为妇人杀子提出一种解释:就是断绝自己的念头,所谓关心则乱,若知道骨肉尚在世间,则自己今后余生都有了牵绊。毕竟,女侠嫁人做妾,就是为了隐藏身份,伺机报自己的大仇,生孩子,是迫不得已,最后杀子,也是迫不得已——女侠的本性就是女侠,她报了仇要离开,去哪里?做什么?不得而知,也无需交代,而隐藏身份的这段生活,并非她的“本性”。
所以狠心除掉一切羁绊,这种行为,类似于悬崖撒手——出家,是同一种觉悟,对有些人来说难以理解甚至说成是残酷,但作为故事的寓意,这便是“超拔爱河,遁出火宅”。
复仇的完成不是杀了仇人,复仇的完成是杀了自己的孩子,是抹去“非本性”的经历与记忆。
回到开头崔韬的故事,那个女子脱去虎皮,穿上虎皮,似乎都缺乏足够的动机——脱虎皮,或者是因为想做人妻子,体验人世滋味, 那穿回虎皮呢?小说中只说看到虎皮,她就想穿,如人渴饮水,饥则食,无需什么理由,穿回虎皮,就是告别“体验”,恢复本性。
——为什么说这是中国古典文学重要的主题?
想想《红楼梦》,石兄下凡一遭,体验荣华富贵,到头竹篮打水一场空,曲终而人散,宝玉遁入空门,明心而见性;《西游记》就是心猿成佛的大隐喻;《三国演义》开篇那首词,是非成败转头空,意思再明白不过,不要执着于帝王将相、功名霸业的“假我”;
《水浒传》鲁智深,临死前的偈子,还有颂:平生不修善果,只爱杀人放火,忽地顿开金绳,这里扯断玉锁。咦,钱塘江上潮信来,今日方知我是我。
各位梁山兄弟姐妹,鲁智深是假,花和尚是假,杀人是假,悔过也是假。
自不求真外觅佛,去觅总是大痴人——今日方知我是我。
明还日月,暗还虚空,不汝还者,非汝而谁——什么都可以“还”出去,还不走的,留下的,就是本性,就是“真我”。
“本性”是佛教的概念,解释起来很容易落入言筌,大概可等同于“真我”,即我们在俗世生活的肉体、杂念、欲望等等都是虚假的水中月、镜中花,并不是真性,只有觉悟超脱后,跳出轮回,“明心见性”,才是“真我”。
此“真我”,便是一点灵光,便是“传灯”之所传。最后再举一个故事为例,依然是唐小说,选自《甘泽谣》圆观一则,便是著名的《三生石》的故事:圆观是唐朝大历末年洛阳的一位高僧,与李源是至交好友,两人结伴入蜀游玩,返回时,圆观托生为一个孕妇的儿子,他圆寂前对与李源约定:十二年后的中秋月夜,与李源在杭州天竺寺外重逢,以证因缘。
十二年后的中秋节夜,李源到杭州天竺寺赴约,见到一个牧牛小童走来,唱了多首词,其中一首道:三生石上旧精魂,赏月吟风不要论。惭愧情人远相访,此身虽异性长存。
看到此处,兄弟姐妹当浮一大白。这是文学最精髓深处的浪漫。
“三生石”也由此成为古典文学中极为重要的典故与隐喻,许多诗词曲赋中都有“三生石”的影子,这段故事在清代古吴墨浪子的《西湖佳话》中有更详细的敷衍(这本小说水准很平庸,无须看)。
这首词最后一句“此身虽异性长存”,这里的“性”,便是真我本性,身体虽然不同了,但“性”却永存——这也是本文中所有故事的真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