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询职业伦理考题解析(第二弹)

大家好,我是于玲娜,之前发布的《心理咨询伦理考试来了,4道难题,你怎么答?》一文,后台收到一些热心网友的回复。上周已经对第一题做了解析,今天我们来看看第二题。

问题 :男女授受不亲?
男性咨询师和女性来访者咨询一段时间后,来访者在生活中受到一些打击,有一天突然给咨询师发信息,说自己现在状态很不好,想立刻见到他。咨询师表示,咨询之外的会面是不符合设置的,希望来访者到正式的咨询中进行讨论。来访者随后发来一张自己骑坐在窗户上的自拍照片,表示咨询师如果不立刻赶来,她就跳下去。咨询师无奈,只得赴约。
到了来访者家中,咨询师好说歹说,来访者终于从窗户上下来,同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扑进咨询师怀中,紧紧抱住他。
此时咨询师出现了生理反应。
来访者也发现了,她勃然大怒,迅速推开咨询师,表示自己遭到了性骚扰,对方刚才紧贴她身体的器官直立行为,已经违背了职业伦理。
先来看看网友们的回答:
@秋樱子
咨询师有责任干预自杀所以赴约没问题,有生理反应也很正常仍然没问题,没付诸行动就不算违背伦理。
@静待花开
我是咨询师。我觉得这个咨询师没有做错。
@和悦
我认为咨询师边界不清,需要承担类似玩忽职守的责任。
@诗酒趁年华
不算违背伦理。是危机干预,但咨询师可以有更好的处理办法,比如打119,私见来访,会增加自己的危险性。
@李峥
没有违背职业伦理,会硬是正常的生理反应,而且明显存在患者的诱导。咨询师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槛内人
咨询师被迫来到来访者要求的地方,从这个角度来说,咨询师的人身自由受到侵犯了。来访者主动迅速抱住男咨询师,男咨询师有了生理反应我觉得很正常,有生理反应不是犯罪啊,男咨询师如果此时在未经来访者同意下暴力侵犯来访者,那确实是犯罪,可题目中男咨询师没有这个意向,就只是普通生理反应而已。
@草兽(映心堂助理)
我认为是界限不明确。在来访联系想要立刻见到的并且有危险行为的时候应该立即联系该来访的紧急联系人。我觉得应当要承担责任。双方结束咨询关系。
我把同样的问题也发给了映心堂的咨询师,来看看他们是怎样回答的:

个人认为咨询师在咨询时间、咨询室外,赴约来访是不合适的。咨询师对来访有责任,但不是全部的责任,咨询师自身在咨询中要有清晰的边界。对于有自杀风险的个案,咨询中要讨论,和来访约定咨询过程中不能做伤害自己和伤害他人的事情,以及告知对于紧急情况的处理方式,包括在危机状态下可以求助的渠道和方法,比如可以拨打危机干预的热线啊等等。同时,要及时将来访自杀风险告知其亲属、监护人。如果在做了这些之后还是不能避免来访自杀了,那么咨询师对于这个结果是不承担责任的,毕竟咨询师只是摆渡人,不是拯救者。

这个案例其实可以探讨的地方也很多,伦理守则里写的再全也不可能朗阔所有的现实情况,当出现争议的时候我们就推崇一条:两权相害取其轻。
来访者称其要自杀要求见面,咨询师是拒绝了的,确实咨询师不应该在咨询室意外的地方和来访者见面。然后来访者又以行动证明自己真的有可能会自杀,作为咨询师是不会轻视任何自杀信息的,所以被逼赴约是就设置和来访者性命这两者选择了保护性命。
从窗户上下来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扑进咨询师的怀里,咨询师有了生理反应,确实有点尴尬。
不知道咨询师之前和来访者的工作如何,他对这个来访者的评估是什么,也不知道是不是其他的咨询师也落进过类似全套,和来访者玩起她潜意识的游戏,因为这些都不知道,真的很难说咨询师有没有违背伦理。

看来大家对身体反应这部分的看法基本一致:咨询师也是人,也有自己的人性,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突然被对方拥抱,并出现身体反应,并不违反伦理。
这里扯开谈一点:在心理咨询界,对身体接触的限度,一直就存在争议。尤其是对“拥抱”这件事,“可以拥抱”派和“不要拥抱”派争论已久,各执一词。我个人属于“不要拥抱”派,理由是:
1)在西方文化下,拥不拥抱很容易出现争议,因为亲友见面本来就有拥抱,甚至贴面礼的习惯。但中国文化没有这样的习惯,我和亲友不论见面还是告别,都极少拥抱彼此,所以也很难想像为什么要和来访者拥抱。“拥抱派”要引入一种不在文化习惯内的东西,显然需要更站得住脚的理由。
2)咨询师对自己的潜意识和身体,到底了解多少呢?这是非常值得存疑的事。意识层面对来访者没意思,不代表潜意识层面没有。来访者也是一样,拥抱之前只是想获得一些安慰和支持,拥抱时或拥抱后,也许就有了别的感觉。而每个人对身体边界的界定也不一样,如果手碰到了腰,在有些人看来已经有了性意味。
咨访之间的色情性移情和色情性反移情,本来就常常是复杂而棘手的问题,如果还加上各种误会,想想也头大。相比之下,如果拒绝了来访者的拥抱,需要讨论的内容就比较清晰简明:拥抱对你来说意味着什么?拒绝对你来说又意味着什么?
多年前,很多咨询师还会在拥抱问题上对不同性别采取不同应对:异性不抱,同性可以抱一抱——这恐怕是大家对同性情感的集体否认和压抑。其实同性的咨访关系中,类似问题也是经常发生的,近年来越来越多进入公共视野,也给了咨询师们一个很好的提醒。

回到题目本身:既然身体反应没有违背伦理,那么咨询师在收到来访者自杀要挟的情况下,突破咨询设置去见来访者,是否违背伦理呢?
需要注意的是:“伦理”和“设置”是两个概念。咨询师的职业伦理,是所有从事这一行业的人都必须遵守的规则。而“设置”,则是具体到某个流派或取向,习惯使用的一种“工作框架”。违背“设置”,绝不直接等同于违背“伦理”。
“伦理”是基本职业道德,不可以违背,而“设置”,在特殊情况下是可以违背的,比如本案例。
进一步阐述我个人的观点,不知读者是否会觉得激进:“设置”不是僵死的规则,它本身就需要弹性、灵活性和适应性。一个严格遵守所有设置的咨询师,和任意破坏设置的咨询师一样,很可能只是自己和权威的关系还没有修通。好的咨询师,应该灵活把握设置,让它适应不同来访者的不同情况,也让自己可以更稳定地工作。
回到本题。来访者逼迫咨询师突破设置,咨询师可以不去吗?为了避免这种难题的出现,当咨询师评估到来访者有自杀风险时,就可以主动和来访者讨论:想自杀的时候,可以用哪些方式来帮助自己。

然而这又是一个经不起推敲的悖论:一边想自杀,一边还能采取正规、有效的方式成功阻止自己自杀——即便事先接受了咨询师的指导和建议,有这样功能的自杀者也是少数。
也就是说,不论咨询师事先做了怎样的工作,也无法完全避免本案例的这种情况。
如果还嫌事情不够复杂,可以再考虑一个因素:很多自杀者,并没有决绝地想去死,而也是希望通过自杀这种“姿态”,来获得别人的帮助和拯救。然而这种“姿态”本身就有危险:也许你只是往窗台上站一站,想看看对方是不是还在乎你,但搞不好一阵大风刮来就失手掉下去了呢?
这里面也许有操控、有陷阱、有危险……但我还是强烈建议你去。落入情感陷阱还可以挣脱,来访者去了另一个世界就不那么容易回来了。
如果你的来访者在咨询期间自杀身亡,如果你本有机会阻止,却选择了“严守设置”,这对你来说会意味着什么呢?意识层面也许你有充分的理由告诉自己不是你的过错,但在潜意识层面,真正消化这种丧失和遗憾,恐怕不会容易。
还有两道题的解析,敬请期待。
欢迎继续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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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玲娜 / 文 猫和老书 /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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