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被公司冒名登记,该如何申请撤销登记?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指导意见,被冒用人要撤销被冒用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应由本人向作出该次登记决定的登记机关反映。登记机关发生过变更的,由现登记机关负责撤销。
被冒用人应提交如下材料:1、本人签字的撤销登记申请;2、本人当前使用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到场的,要出示原件)。此外,被冒用人还可以一并提供身份证件丢失报警回执、身份证件遗失公告、银行挂失身份证件记录、由专业机构出具的笔迹鉴定报告等文件材料,这些材料非必备材料,但对查清基本事实有重要作用。
这也提醒我们,在身份证件丢失时,要及时采取措施固定事实,如报警、登报公告等,以便在发生身份信息被冒用登记时,可以更好的去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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