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堡荐|《寄生虫》不就是阶级这件事
奉俊昊的电影《寄生兽》从拿到戛纳金棕榈奖以来,就获得了不少关注。《寄生虫》讲述了发生在身份地位悬殊的两个家庭身上的故事,成为一部表现阶级鸿沟的现实题材电影。阶级问题从来就不是一个被人忽视的话题,而奉俊昊用一个黑色寓言,在几折反转之后,原本带有喜剧色彩的故事急转直下,像是猛然撕开掩在溃烂伤口的创可贴,把真相暴露在空气之中。
马克思曾说过:“人类的历史,是一部阶级斗争史”,一些作家也在用各种方式,将这一社会问题呈现给读者。
有时,阶级居然可以通过肤色来划分

【作品简介】小说《我曾是一个黑人》于1912年匿名发表,因为害怕这本受争议的书影响自己的外交生涯,直到1927年,詹姆斯•韦尔登•约翰逊才承认自己是此书作者,声称其仅为虚构而并非自传。这本小说讲述了一名生活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战后重建时代美国纽约的黑白混血的年轻人,他被迫要做出选择,要么通过非裔美国音乐来表达自己的黑人血统与文化,要么做一名平庸的中产白人。
【作者简介】詹姆斯•韦尔登•约翰逊(James Weldon Johnson ,1871─1938)出生于佛罗里达州杰克逊维尔,是个很有天赋的人。他的当教员的母亲对他进行过音乐和其它方面的培养训练。1894年他从亚特兰大大学取得学士学位。他学习法律并于1897年在佛罗里达州取得律师的资格(自从南北战争后的重建以来,他是第一个进入佛罗里达律师界的美国黑人)。1904年约翰逊又从亚特兰大大学取得硕士学位。与此同时,他在杰克逊维尔黑人中学担任几年校长。约翰逊和他的兄弟约翰•罗沙蒙德•约输逊开始合写歌曲。他还创作小说、写诗,还编纂了几本重要的黑人诗歌选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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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层的人想上去,上层的可不想下去

【书名】雁(雁)
【作者】[日]森鸥外(森鴎外)
【译者】程俐、孙劼
【责任编辑】孙劼
【作品简介】
《雁》描写明治年间东京一个贫苦的少女沦为高利贷商的小妾,她渴望摆脱这种屈辱的境地,暗自爱上一个每天从门前经过的大学生,但由于一系列的偶然原因,痛失表白爱情的机会,追求幸福的努力终于化为泡影。作者怀着同情写出一个普通妇女的不幸,却把这种不幸归结为偶然性的恶作剧,最后用一只碰巧被飞石击毙的雁来象征她的命运。日本评论家认为,本作的心理刻画细腻,人物、场景描写逼真。
【作者简介】
森鸥外(1862-1922),石见国津和野(今岛根县津和野町)出生,本名森林太郎,号鸥外,又别号观潮楼主人、鸥外渔史。日本明治至大正年间小说家、评论家、翻译家、医学家。森鸥外是日本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与夏目漱石齐名的文豪。他曾赴德国留学,深受叔本华、哈特曼的唯心主义影响,哈特曼的美学思想成为他后来从事文学创作的理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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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不幸的情况,阶级会带来武装斗争

【书名】铁蹄(The Iron Heel)
【作者】[美]杰克·伦敦(Jack London)
【译者】杨阳、梁昊、饶会敏、蔡云飞
【责任编辑】杨阳
【作品简介】
这部政治幻想小说写于1907年。作者通过一位投身革命的富家小姐视角,虚构出了当时社会发展的风云变幻,也借此准确预见到了资本主义集权制度的兴起。尽管该书出版于100年前,但对当今社会仍有警示作用,发人深省。
【作者简介】
杰克•伦敦,原名为约翰•格利菲斯•伦敦(John Griffith London),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生于旧金山。他在一个既无固定职业又无固定居所的家庭中长大。24岁开始写作,去世时年仅40岁。
早年时期,他在旧金山附近的奥克兰市当过报童、码头小工、帆船水手、麻织厂工人,还曾以“无业游荡罪”而被捕入狱,几个月以后才重获自由。十九岁时加入了美国的社会党。他参加工人集会,发表激烈的演说,主张破坏现有的社会秩序,并曾经因此被捕。
杰克•伦敦的创作,笔力刚劲,语言质朴,情节富于戏剧性。他常常将笔下人物置于极端严酷,生死攸关的环境之下,以此展露人性中最深刻、最真实的品格。杰克•伦敦赞美勇敢、坚毅和爱这些人类的高贵的品质,他笔下那“严酷的真实”常常使读者受到强烈的心灵震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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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都柏林的暴动(The Insurrection in Dublin)
【作者】[爱尔兰]詹姆斯·斯蒂芬斯(James Stephens)
【译者】马依草、熊秀莹
【责任编辑】熊秀莹
【作品简介】
爱尔兰诗人、小说家詹姆斯·斯蒂芬斯以1916年的复活节起义为背景的作品。书中并无政治性的口号,而是以一个寻常人的眼光,记叙了起义中的所见所闻。
【作者简介】
詹姆斯·斯蒂芬斯(James Stephens,1882-1950)爱尔兰诗人和小说家。生于都柏林贫民家庭,做过店员、秘书,他是爱尔兰文艺复兴运动的积极参加者,对凯尔特神话和盖尔语韵文均有造诣。与20世纪爱尔兰文学复苏时期的其他作家一样,他经常使用盖尔人的民间故事进行创作。他善于将幻想、现实和讽刺幽默结合在一起,创作了许多新编爱尔兰神话和民间故事,其新编故事结合了罕见的幽默与抒情。 他的作品The Charwoman's Daughter被徐志摩译为《玛丽玛丽》引介到中国。徐志摩评论道“他(詹姆斯·斯蒂芬斯)在文学界的贡献,早已不止《金坛子》(斯蒂芬斯的代表作,原名“Crock of Gold”),他没有王尔德的奢侈,但他的幽默是纯粹民族性的。正如前百年的英国有Jane Austen,现代英国有J. M. Barrie;前百多年的苏格兰有Robert Barns——现代的爱尔兰有詹姆斯·斯蒂芬斯。幽默是天才,正如悲剧的感觉是天才。他的天才不是肤浅的观察,那是描写外形的,他的是深入的体会,一个诗人的感觉在万千世界内活动的表现。运用文字本身并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伎俩,但要运用文字到一种不可错误的表现的境界,这戏法才变得巧妙。斯蒂芬斯有这本领。” 詹姆斯·斯蒂芬斯与詹姆斯·乔伊斯交好,有一段时间,乔伊斯甚至计划要和他合作完成《芬尼根守灵夜》,并公用笔名JJ & S (James Joyce & Stephens, 这也是一种双关,因为当时有一种有名的爱尔兰威士忌商标为John Jameson & Sons)不过此计划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