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卖血记
我觉得自己是个奇怪的动物。
比如说以前,我从不为自己定什么目标,想看书就看书,想写字就写字,那个时候效率高得很,不刷微博,不看抖音,每天就是看书,不想看了就刷刷学习强国,看看电视。
突然有一天迷上了豆瓣,然后看着大家的励志生活,也开始学着给自己制定目标
就在这个月16号,信誓旦旦的定下了下半个月的目标,至少一天要看一本书,结果,这个月马上就结束了,看书的进度停滞不前,不知道在做什么,就这么堕落了,以前没有目标的时候,一天可以至少看完一本中篇小说,现在连短篇都看不完了。
今天一定要动笔写点什么,不能在这样继续下去了,不然这一日复一日下去,明天早上的自己又会埋怨今天的荒废。
我是昨天开始看《许三观卖血记》的,今天才看完,要是在没定目标之前,一天的时间是绝对够了的,可是最近定了目标,莫名的就感受到了阻碍一样,所以花了两天才看完。
好歹算看完了,我想起上一本书是《白夜行》,磕磕盼盼不知道看了多少天,因为那段时间一直在看东野的小说,看得整个人都不好了,总觉得不是很喜欢,但是又有很多人说好,就有一种逼着自己一直看下去的想法,仿佛一定要看出点名堂来才罢休,事实上我看完真的没什么感想,不喜欢的还是不喜欢。
大概就是这样的一个心路历程吧,看完《白夜行》我就意识到了,不能再看下去了,要换个风格,于是我打算读余华,回归中国的土地,结果打开这个套装,就是各种版本的自序,看得脑袋发晕,又不想跳过,所以一本完全不厚的“许三观”被我打开又阖上,阖上又打开,也就直到昨天才正式开始看。
我看得书不多,但是总结了一个自己看书的经验,就是一本对你口味的书,只要开始看了,进入书的情境中去了,就很容易看完,所以我要做的很简单,就是先逼迫自己看前面几章,基本只要前面的都看了,后面的就会自己想着办法去抽时间来看,因为不看完就有心痒痒的感觉,这样下来,一本书就可以很快看完。
也就是这样,我才得以在今天上午看完昨天剩下的这本书《许三观卖血记》。
首先,这是一本很好的书,特别是看了国外的书再来看这种文字,开篇第一个字就足已让你亲切,随着情节的深入,你会看到这才是真正的小说,属于中国人独有的文化背景下创造出来的故事,每一个人物你都好像见过,每一幕情节都好像发生在我们身边过,或者从别人的口中听说过,然后你会想看,这是什么结局,许三观怎么样了,因为他太接地气了,好像就是我们的叔叔,爷爷,邻居一样
见过了太多的像他那样的小人物,但是我们多只能见到他们最终的结局,或喜或悲,但是关于他们前半生的故事,我们只能靠着邻里的七嘴八舌知晓一二。
在这个时候,出现了一个许三观,我们看着他在村民的带动下因为好奇心,卖了第一次血,知道卖血后要吃一叠爆炒猪肝,黄酒得温一温,让人知道你是常来的,刚开始看总有点想笑的感觉,觉得这是要讲个什么故事,主人公好像有点楞,然后看着他“忽悠”老丈人,说自己也姓许,你们家也姓许,你女儿嫁给我,生下的孩子也姓许,这样你们家就不会断了香火,就这么一句话,俘获了老丈人,然后看着他娶了媳妇,生了3个儿子。
我想起老家,还是有上门女婿的说法,谁家要是生了两个女儿,那是得留一个女儿不能嫁出去的,靠她招个婿回来,这样才不会让人看不起。
每次想到这样的做法和这些人的观念,我就莫名的觉得自己高人一等,觉得自己的思想觉悟比人高一样,毕竟我们家也是2个女儿,我妈在我们小时候应该也有过同样的想法吧,应该说一定有过,我记得我读高中的时候,有一天在吃饭的时候,她突然来了句,早知道就应该再生一个,罚款就罚款,反正只要不打牌赌博吸毒,总也饿不死,我就知道,她还是想要一个弟弟的吧。
后来老家的生活越过越红火了,家家户户都重新把老房子再改造,一栋栋的变成了小洋楼。
我又多次在不同的场合听到她咬牙切齿的说,要是你妹妹是个弟弟,我们早就把家里的房子建成别墅了,幸好我们来到了城里,只有逢年过节去看外公外婆才回乡下几天,不然天天受到刺激的她,估计会癫狂吧,总之,我是不大乐意提到她的,光是这几行字,已经毁坏了我一上午的好心情,或许要等到未来某一天,我的心理强大到,可以为她写一本书的时候,我才敢动笔吧,三言两语可写不完,我也没有像余华这样的好文笔,所以干脆不说了吧。
接着说许三观
许三观的三个儿子,分别叫一乐、二乐、三乐,每一个人的个性都写得很好,特别是一乐,因为他不是亲儿子,因为街坊邻居,左邻右舍,都知道,这个儿子是他老婆和何小勇生的,左邻右舍都说他做了9年的乌龟,给别人养儿子。
在我看来,这本书是没有高潮的,就是在不同的时代背景下,大跃进,文化大革命,主人公的一生就像一幅画卷一样,在不同的时段画出平凡又鸡飞狗跳的一生,让我们慢慢的品味。
如果硬要评出个最精彩的高潮部分的话,对一乐的描写应该是算的上的,就像是一条线,串起了许三观的一生以及卖血的经历。
许三观第一次卖血的钱取了老婆,第二次卖血,就是为了一乐,一乐把方铁匠儿子的脑袋砸破了,要筹钱给人,第三次最特殊,因为和林芬芳发生了关系,想着要补偿她,于是去卖了次血,这就是他所说的跟老婆扯平了吧,这就是为什么我说在这个人物接地气的原因,就是他太平凡了,想法,做法,甚至文中有些片段还无不透露着他的愚昧、纠结,但就是讨厌不起来,还是很喜欢这个角色,或许我的骨子里跟他是一类人吧。
如果说前面几次卖血,重在突出这个人物形象的话,后面的几次,就烙上了大背景的特色。
第四次是大跃进,人民公社带来的灾难,为了让家人吃饱,这里也有对一乐的描写,写得很好,不管是什么样的看法,在看到这里的时候多少能让你停几秒,想些什么东西,或者什么也没想到,但看过后,总会对这一幕有点想法的。
后面两次卖血是为了一乐跟二乐的工作,在看到招待二乐的队长时,许三观喝酒的描写,我总怕,翻过一页,就会迎来主角的死亡,幸好一页页过去,一夜夜过去,他都在。
然后我又把这种情绪蔓延到了结尾,所以就这么惴惴不安的看着,忍着不去提前百度搜结局,想着快了快了,马上就看完了。
从第七次卖血开始,就是一乐了,一乐得了肝炎,在上海治病,许三观能想到的筹钱的唯一法子就是卖血了,这个时候,炒猪肝也不要吃了,黄酒也不要喝了,在血头怕出问题,不给他卖血以后,他只能自己辗转去别的地方,一次次卖血,文中的描写让人心疼得放佛下一秒这个故事就要走向结局,许三观用自己一次次卖掉的生命救活了那个不是他儿子的儿子。
没有,他还是坚强的活着,揣着那5次卖血的钱见到了儿子。
文中的最后部分是温馨的,一家人都在,整整齐齐的,生活得也有滋有味,这个时候的许三观老了,他又走到了胜利饭店,想吃爆炒猪肝了,想喝温过的黄酒了,于是他想再去卖次血吧,时过境迁了,很多年过去了,血头也早就换人了,年轻的血头嫌弃许三观的血,说只能给人当油漆用,年迈的他竟像个孩子一样在街头哭了起来,他是害怕,害怕,这个家要是再出个什么事,他失去了给家人筹钱的方式了,一个人哭得好不伤心。
看到最后,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这算是个很好的结局了,经历了大跃进,文革,一家人还能好好的聚在一起,这在那个背景下,是多么的不容易啊。我又回到了现实中,想起了小时候见过的那些爷爷奶奶们,太祖太公们,他们也是那个时代过来的吧,他们也是像许三观一样这样过来的吧,这样活到了新世纪,这样安享了晚年,这么一想,他们的一生好像就被我从许三观的故事里串起来了一样,我也就莫名的有了一种踏实感。
纵然历经了黑暗,被暴雨洗刷过无数次,也总有光亮能透过漆黑的夜空,穿过厚密的乌云,洒向人间,让每一个小人物在透不过气的人生里,享受到苦尽甘来的喜悦,这已经是我能从这部书里揣摩到的作者内心最深处的想法了,别的也再想不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