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烧的河流(一)
E来找我的时候,驱车开了二十公里,就是为了舔我的脚。
我和E认识在一次聚会上,他高大健壮,阳光开朗,像无数沪上的年轻男人,很好地融进这个城市的节奏里。我那天扎着低马尾,黑色亚麻衬衫在这群光鲜的人中像只不详的乌鸦,E来找我说话,语气温和,我握着手机有一搭没一搭的应付着,E的目光闪烁,但是和我之前遇到想要猎艳的男人不同的是,他的身体始终保持在一个恰当的举例,行为绅士礼貌。
然后短暂的几次聊天后,发现他不是那种精虫上头的油腻男,爱好都很相似,热爱读书和运动,同时他也很有分寸,从不透露出暧昧的想法。
那天下了几年来最大的一次暴雨,E开车来借我,我在地铁站像只落汤鸡,衣服鞋子湿漉漉。E拉开车门,我快速钻进车厢,他说,鞋子湿了吧,我拿了双拖鞋。
我拒绝了,觉得有点羞耻。但他很关切的说,脚捂在里面会很难受的,你还是脱掉吧。E的话没错,脚捂在湿鞋湿袜子里的不适感战胜了羞耻心,那天我穿的是一个高筒帆布靴,因为湿透以后变得很难脱,整个布料摩擦着脚踝,E问我要不要帮忙,我一边拉着鞋子一边摇了摇头,靴子仿佛长在我脚上,粘腻的袜子紧紧裹着我的脚趾,我憋着气用力扯,总算扯下一只。但因为太大力,脚踝被摩得发红,E盯着我的脚踝,然后说:“我帮你吧”然后握住我的另一只脚,轻轻转斗着鞋子,比起他细腻的手法,我觉得我仿佛才是一个糙汉。然后慢慢脱下我的鞋,摘掉袜子,再把这只脚送入拖鞋。
我看着他行云流水的动作,从兜里摸出一盒万宝路,点了只烟。
‘“你是恋足癖吧”
E看着我,一本正经的点头,“我恋足”,E是我遇到第一个恋足的人,也许是出于同类直觉,我很快感觉到他身上异样的气质,他握住我的脚踝时,眼神中的兴奋,那种说不明道不清的气氛蔓延在车内,最重要的是,他身上毫无雄性的进攻气息,以至于我开始以为他是gay,他看起来禁欲而自律,而这种人,大多数心里都有深渊。
同我一样,我们彼此确认了对方的异常。
他握住我的脚,拖鞋还挂在那只湿漉漉的脚上,E凑近我的脚,然后用近乎着迷的声音问我:“我可以舔吗”,我说,“你们恋足癖的审美是什么?”
他说:“其实也没什么固定的标准,就像我第一次见你,我就在想你的脚的样子了,事实上它什么样不重要,重要的是,那是你的脚。”
我身量高,但是骨骼小,36、37的脚跟170的身高比起来,显得稚嫩又不搭配,足弓塌陷且脚底宽段,E说他觉得这样的脚充满肉欲,我问他,你觉得这种肉欲是什么。
他说,是你坚硬禁欲的外表下,这双稚嫩情色的脚,像你一样闷骚。
车里能听见刮雨器扫动的声音,雨点劈里啪啦砸在车顶盖上,以及E紊乱的呼吸声,我的万宝路烧到尽头的时候,他吮吸上我的大拇指,用嘴将整个大拇指包裹进去。
我看着E,就像E看着我的脚,我们在缄默中感受到了,似乎与性有关但不是性行为的一种默契,在一种权力不对等的的关系中,他虔诚的舔着我的脚,而我像一个俯览的高位摄像机,负责把他的姿态暴露出来,在被我观赏的过程中,E发出了难耐的呻吟,我感觉到他肆意的情欲,我却毫无反应,反而像游戏一样观看他,他越兴奋,我便觉得他越有意思,此刻他不再是一个血肉丰满的人了,而只是被快感支配的狗。
那顿饭最后吃的很潦草,E向我坦白自己的性癖,我也告诉他,我于他一样,也是异于常人,他的样子十分开心,我们聊了两个小时后,我坐上回家的地铁。
回去的路上,E发了微信给我
“我想当你的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