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顿芬克
这是一部讲一个作家的电影(让我感兴趣的原因之一),我一直觉得,在某本书或者某部电影之中讲述创作者本身,是一件很难得的事情。因为人类很少研究某个事物的本身,我们往往将视线停留在一个东西的表面,观察着那带着丝绸般光亮的外表,却没有注意到由于欲望带来的温度,事物的内部早已像酒店的墙纸一样腐烂。脓一般的白色液体从脱离了墙壁的墙纸中流出,巴顿芬克试图用手将它们贴回去,但却无济于事,只好用铁制的图钉定回原处。 作为一个试图去创作的人,我还算了解一个作家的心态。那种沉浸于自己想象世界的感觉,很美妙,但是也无法自拔,无法自我冷静,无法从这股幻想的深渊中逃离。 所以往往,我对描写作家本身的书,对拍摄电影本身的电影,对研究人类自己本身的研究都很感兴趣。只是因为有时候,创作者认为读者们会陷入他所设下的圈套之中,却没有想到,那个圈套对自己也仍然适用。这个圈套往往和内容没有关系,而是作者这个名称,这个头套,这个锁链将作者自己牢牢地锁住,无法挣脱。 我不知道在导演最初的想法中,有没有这样的思考。但可以肯定的是,在他向我们所展现的这幅神经质般的电影图景之中,这个头顶着爆炸头发,胡须日渐浓厚的作家,这个小有天赋人,标榜着自己创作,是为了commune people,是为了创造一个百姓的剧院,not some new theater, but a real theater。他最开始并不希望自己去好莱坞工作,为那些大制作厂商撰写剧本,以此获取生机。这个作家最开始,和所有的作家都一样,都是为了自己心中最崇高的那份文学创作的艺术理想所创作,为不是为了获得上流社会的人们,或者说,人们的肯定而创作。就像他第一次看见自己崇拜的小说家的时候,巴顿芬克露出了整部电影中少有的笑容。他激动的不知道该让自己的双手放在何处,而只是结结巴巴地打招呼,询问有关摔跤的电影剧本究竟应该如何展开。 不过,这个令他崇拜的人,和他想象中的完全不同。这里应该算是巴顿芬克对现实很大的失望。W.P.,Writer Picture,这个在巴顿看来拥有崇高名望的作家,他酗酒,他在无法找到灵感的时候就会疯狂的喝酒,摔东西,说着和所有人都一样的脏话;他和自己的秘书上床,全然不顾自己远在另一个城市的妻子;他在发疯的时候,甚至会让秘书为自己编撰书籍,他的好几部著作,也都出自于自己的秘书之手。这对于同为作家并且还尚为单纯的巴顿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打击。或许,他最不能见的,不是W.P.和秘书搞在一起,不是他在无奈无助的时候借酒消愁,而是他让秘书为自己写书,并因此沽名钓誉。这位作家自诩为作家,却欺骗了自己最真实的想法,最真实的内心,将别人的思想奉为自己的丰碑,还为此沾沾自喜。这是巴顿芬克最不能够容忍的地方。 “在厕所中呕吐,但吐完之后还能够继续站起来,摇一摇别在腰间的酒液,取下盖子,仰头大喝。酒液咕隆咕隆的灌入喉咙,就像是排泄粪便时污秽从肛门中抽出,掉落在马桶中的声音一样。” 这是我在看了W.P.在厕所中和巴顿讲话的那一段的感受。没有污秽的镜头,但是那种恶心的感觉却让我浑身发麻。 或许在后面所提到的,W.P.和秘书都被杀掉,也算是巴顿,不,应该说导演,另一种表达的方式吧。 这部影片的取景非常少,大部分的镜头都是在那破烂恶心的旅馆中拍摄的。巴顿芬克聆听着来自各个地方的声音,但主要听到了两个。一个是粗胖子的哭声,一个是从隔壁传来的男女做爱的大叫。粗胖子的哭泣,是他自己内心的声音。幻想出的这个粗胖子,在电影的最后,手持双管猎枪,穿过被熊熊火焰烧穿的旅店,开枪杀死了那两位前来调查的侦探。I’ll show you the life of my mind. 这句话不是粗胖子说的,而是巴顿自己说的。就像他在幻想之中,冲着向自己抢夺舞伴的水手士兵大吼:I am writer, I am a creator! 终于,当自己的创作和大人们所需要的内容不符的时候,创作的理想和艺术碰上了现实的壁垒,他不得不低头,但是又心有不甘,向现实大声的喊出了声。 因此,粗胖子算是巴顿芬克所幻想出来的一个,用来保护自己的人格。或许没有侦探,又或许侦探被巴顿芬克毫无痕迹的杀掉,又或许两位侦探在他的大脑之中被巴顿杀掉,这我们不得而知。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他真的杀掉了那位秘书,杀掉了自己性幻想的对象,杀掉了给自己带来早已渴望的性爱的女人。在他发现杀掉女人之前,他用力拍死了一直困扰着自己的蚊子,而这只吸过血的蚊子也正好停留在女人光滑的脊背上。 “鲜血,性爱的欢愉,大声的叫喊,暴风雨,雷声和隐藏在雷声中的枪声,吸血的蚊子,被鲜血浸透的床单,或许也曾沾满了两人激烈狂欢的体液。男人将精液射入女人的阴道中,女人在高潮的冲击中浑身痉挛。窗外是瓢泼的大雨和无边的黑夜,震耳的雷声就好像是子弹出趟的枪声。枪口喷射着火焰。” 电影中一直有一个抓住观众眼球的东西。那是粗胖子给巴顿留下的东西。胖子说这是他一直带在身边的东西,现在他要将其留给自己最信任的人,也就是巴顿芬克。当我看见那个长方形的盒子时,仿佛只见听见了里面滚动的东西撞击在盒壁上,发出沉闷的声响。那个里面究竟是什么? 粗胖子说这是巴顿芬克的灵感缪斯。 我的第一直觉是,里面装着一颗圆滚滚的人头。甚至当从那两位侦探的口中说出粗胖子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杀人狂魔,并会在做案之后取下死者的头颅这些话之中,盒子中东西的答案或许已经呼之欲出了。 可是我却反而否定了自己心中的答案。或者说,我觉得,盒子里面究竟装着什么,已经不那么重要了。我们只需要知道,盒子封印的,是他对这个可笑的世界的思考,是他对复杂的人性的观摩。为什么酷爱摔跤的电影制作者要让一个编撰戏剧的作家写这样的剧本,因为他们不在乎,观众也不在乎。电影方拍出什么样的电影,观众就会看什么电影,即使那是一团屎。 这部毫无头绪的电影本身,就好像是一部毫无意义的空想小说,超现实主义和悬疑般的心理侧写在其中表现得淋漓尽致。人们在其中看见很多,但是又仿佛只是看见了一堵掉落了墙纸的墙壁,里面的内容令人费解,也令人恶心。 只是想表达一下自己的想法。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