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促进剧本版权交易的规范化合法化,解决影视行业的沉疴
刘铭律师为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大学知识产权法硕士,教授(兼职),传媒大学版权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独立董事,北京市政府特约人员,朝阳区政协委员/监督员,法学会理事,中央电视台法制频道特约评论员。担任担任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知识产权服务专业委员会主任,朝阳区知识产权调解委员会主任等。执业期间,办理了数百件具有社会影响和理论探索的版权案件。
经北京市版权局、北京市人事局选拔公示,曾获得“北京市十大版权维权律师”、“北京市新闻出版先进个人”、“文化创意产业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并获“2016年度全国服务中小企业十佳律师。

主要著述:《知识产权新动向—实务与精要》(北大出版社,合著)等;担任《股权转让纠纷诉讼流程办案技巧》等近20本书籍编著、编委。
“编剧是影视之本”,保障好、实现好编剧权益,才能激发创作的动力和源泉。
但编剧在影视产业链中处于弱势端。这种弱势一方面来自于行业本身的发展,我们的影视剧运作、制度、文化还不成熟,编剧行业自治缺乏、话语权少。另一方面也源于编剧法律能力相对弱。版权专业性确实很强,即使对于律师,如未经过系统的版权学习和大量实践也难以清晰判断把握。比如编剧和制片到底是什么法律关系?什么是委托创作、职务作品?什么是作品的转让、许可、授权?一个作品要包括署名权、修改权、报酬权十余项权利,签署什么样的合同才会严谨周全?编剧的版权权属和价值预见到哪一步才能实现平衡......

所以,对于编剧行业的发展,一方面要实现编剧本身权益的法律保护;二是最大化实现编剧版权的商业价值。
王鹤鸣先生有对行业的清晰认知,创新思维和远望洞见,其交易平台——剧本超市解决了行业痛点,公司主营的编剧经纪、影视投融资、版权交易、影视制作一站式服务,蕴含了科技和商业思维。对编剧作品开发保护、提高整体版权价值、构筑编剧生态链、促进影视市场的繁荣都有非常大的作用和价值。

任何版权及商业价值实现都不可能缺少法律的专业帮助。作为编剧本身需要有法律的意识和思维,要善于和习惯同专业律师打交道。作为剧本超市随着发展也需要思考沉淀一些版权中的法律规律、价值,促进版权交易的规范化、合法化,解决影视行业的沉疴。其实,律师本身并不仅仅是诉讼救济,而是权利、商业价值实现的法律方案设计解决和预见。
相信剧本超市作为编剧经纪领域的先行者,会汇聚更多的影视资源,帮助更多的编剧,更好出版运营剧本,有效改善和促进剧本和影视行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