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英语语法,究竟是在学什么?有必要吗?
先回答题目的问题:非常有必要学习语法。笔者曾经对于这个问题纠结了很久,根据笔者高中在土澳读书的经验,我一度怀疑国内的英语语法教学,心里总觉得:老外学英语不也没有那么多语法题选择题吗?为什么我们就要那样死记硬背学语法?不学语法就不能说好英语了吗?
后来当过一段时间英语辅导老师,又越发觉得,为了应试教育而教的语法,实在是很难懂,也很难教,因为脱离了以交流为目的的英语,仅仅是为了应付考试,真的很难让人去爱上这门语言,不喜欢甚至讨厌甚至抵触去学习它,那又怎么可能学得好呢?
其次,为什么我们学语文的时候并没有纠结在语法问题上?为什么仅仅是找病句而已,试卷并没有让我们选择是“吃过了”还是“正在吃”还是“刚刚吃过”??
直到某一天我看了两本书,一本是旋元佑老师的《文法俱乐部》,另一本是张满胜老师的《英语语法新思维》。这两本书不同于传统的字典式的语法工具书,它们不仅仅是罗列了一堆规则叫你去死记硬背,而是站在学生的角度去解答这些规则背后的原理,很多知识点在结合例句的情况下,你很快就明白平时很难理解的语法知识。
我们都知道,在英语学习的过程中,虽说语法总是有规则,有规律,但同时也有不少例外。这两本语法书从一开始就告诉读者,语法原本就不是什么不可逾越的戒律清规,它们是随着一个时代里人们说话,书写,而逐渐形成的不成文的规定,为了方便学习,所以才有了语法的规律总结。随着时代不一样,语法规则也许还会有改变。就像我们现代人说话方式古代人不一样,是类似的道理。
既然有那么多例外,为什么还要学语法?
为了学习英语思维,说出地道的英语,所以必须学习语法。毕竟我们学的是第二语言,没有办法像母语是英语的人一样从一开始就有那个环境输入大量的英语。这时候如果要更快更好地理解英语,就不可避免要学习一些语法知识,否则写不出正确的句子也容易理解错别人的意思。例如,如果你想表达“过去这15年当中,我常常来北京”,这句话该怎么说才能准确表达这个意思?这就涉及到使用哪个时态,这个时态该怎么写。如果你不知道的话就很有可能会表错意,因为用错时态会导致理解错误。用中文举例子比较好理解:“我吃过了”和“我在吃饭”,显然是不一样的意思,尽管它们表达的都是吃。
回到上面的句子,I have been coming to Beijing for fifteen years. 很多人第一反应这句话意思是“我来北京有15年了”(“引用《语法新思维》的例句),但这么理解是不对的。有的人知道这是用上了“现在完成进行时”,但却还是理解错句子的意思,可见记得语法公式不代表就懂得语法结构的意义。
做试卷选择题都会,但是一旦遇到要自由发挥的时候就卡壳了,这就是所谓的“并没有真正掌握用法”,也就是不知道何时该恰当的使用哪个语法规则去表达自己想说的意思,这也是语法学习的难点。所以学习语法不仅非常有必要,而是还是真正掌握一门语言并能够自由交流的关键。
那么最后一个问题:学语法究竟是在学什么?这个问题留给大家思考一下,欢迎留言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