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吃的混沌
这辈子我所吃过最好吃的混沌,是一家路边摊的小混沌
彼时刚刚毕业不久,那是我第二份工作。
馄饨就摆在公司楼下,大约每天早上5点多就开始出摊,到上午不知几点又像叶子尖上的露珠消失不见。馄饨摊的老板是一对年轻夫妇,还记得那时老板娘脸圆圆的满满的胶原蛋白,带着气色很好的红润。老板也是敦敦实实的一个小伙子,浓眉大眼的。两人一般的高矮,看起来很是登对。他们忙起来基本不用说话,但配合流畅动作特别利索。一个包馄饨,右手拿一根筷子在肉盆里上下翻飞,左手手指捻捻就带起一张薄皮儿,筷尖在皮儿上轻轻一揩,左手合拢一捏一扔,馄饨堆就多了一只小馄饨。一个调佐料煮馄饨,十来个纸碗分两排排在面前,三两下就能把酱油辣椒紫菜虾皮等洒将进去。
冬日的早上特别冷,但凡带了一点点热气的东西都在冒烟。7点多的时候天看起来依旧是灰蒙蒙的,晕染了一点儿蓝。还没走到混沌摊,便能看到路灯下,煮馄饨的锅的上方,一阵阵的白色雾气往上边翻涌,围成一圈的人们缩着脖子跺着脚,哈出来的气也萦绕着往上升。黄黄的灯光把蒸腾的热气和围站着的人都染上一层金黄色,有时候等的人特别多,被挤在外圈的努力伸着脑袋想往里面蹭,于是灯光与天色的交界线便出现在了这些人的脖子上背上。
若是人不多,我会直接买上一碗端上楼再打卡,而后放到工位前坐端正,拿起塑料小勺,开始享受当日份的美味,抚慰寂寥了一整晚又冷又空虚的胃,馄饨的味道会渐渐散发在整个办公室里。幸好爱好这一口的也不止我一个人,往往是几个姑娘人手一份,各自埋着头滋溜滋溜,那冷冰冰的早晨便显得热切起来。
那时候的自己,换工作换得很勤,稍不如意就要辞职,辞职后还能理直气壮地休息几个月,直到耗干净身上最后一枚铜板。所以那份美味的馄饨也没能享受太久,从那家公司辞职以后以后,便再也没吃到过这般少肉薄油香气毫不掩饰带着浓烈自由味道的馄饨了。
现在的自己,极其不愿意换工作,往往是公司周边的饭菜粉面小吃外卖都吃腻了,却依旧安安分分守在一处不肯挪窝。附近没有馄饨,觉得味道不错的抄手倒也找到有一家,自然的酱油香混合着花椒油的香,其间还穿插了一些小辣椒的鲜,每次去那家都是点的这个口味,也懒得再换。喜欢是喜欢,然而不知是少了一分早上寒风的凌冽还是多了一分肉的油腻,这喜欢却是怎么也浓烈不起来了。
家里也时常包抄手,家里的抄手大到蔚为壮观,像极了饺子,沉甸甸饱满得几乎要破皮而出。好不好吃是一码事,但起码特别扎实特别扛饿,吃十个就能顶大半天。我也不能说不好吃,只是在老人殷切的目光下频频点头,比起大拇指:“好!大!”然后双手捧碗冲进厨房再加点盐加点辣帮助下咽。
古井般的生活憋久了就忍不住想要犒劳一下自己,和队友商量着:“要不,咱们买个NS吧。不玩魔兽怀旧,至少可以来个全家欢呀!”队友研究后表示同意,但我却又犹豫了,思考好久最后决定:等我板绘完100张透视画再买!
队友及时地表达了疑惑,为什么一定要板绘呢,为什么要100张呢,为什么不干脆魔兽呢,为什么要选择NS呢。我说你是不是傻,板绘是因为买了手绘板就要用,激励自己赶紧画完100张可以提高一点绘画基础不想当个好动画师的设计师不是一个好程序员你造吗?不玩魔兽是因为现在收月卡我们俩哄完孩子哪有时间挂机,选择NS是因为可以健身还能和崽一起全家欢!一个成熟的中年人肯定是深思熟虑一石二鸟,怎么会做毫无意义的事情呢?
队友撩起衣脚拍了拍肚子上的肉:“我觉得我的肉好像是白长了。。。”
我看着水波纹一般颤动的肚子肉陷入了沉思:“我想吃馄饨了,要在特别冷的早上,吃热气腾腾,肉特别少的那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