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一面要10万的女主播秒变大妈脸!微博上连律师们都炸开了锅...
图片素材来源网络,转载请标注来源熊猫法律星球
近日,某平台拥有五万多粉丝的声优女主播乔碧萝火了。
月半不咋玩直播,对直播界也不太了解,但是毫无疑问,近几天最热门的主播就是这位乔碧萝了。

这位主播凭借萝莉音和有趣的互动,在某鱼收获了不少粉丝,她的声音是真的好听的,想象一个小女生软软的跟你撒娇那种声音吧。
平时直播的时候也是以一张比较萌的卡通图片挡住脸,但是经常会发一些比较清新可爱的动态。


所以粉丝们都以为这是一个身材非常好的小女生,长相应该也是甜美可爱,很多男生都为她疯狂刷礼物,据说刷的最多的一位大哥刷了10万。而且她也明码标价,线下见一面要10万元!


而之后的7月份,她还曾经发过一些露脸的照片,颜值真的非常出众,这样的脸再加上软萌的声线,这让她在短时间内就拥有了更多的热度。

而这个直播平台在最近也举办主播连麦 PK 大赛,这个比赛具体是啥样的不重要,重要的是她在这个比赛的过程中,平台出了bug。
一直挡在她脸上的 Gif 图消失了,大家看到了她真实的模样...(可以往前翻一下再回顾一下那个女生)
↓↓↓
↓↓
↓

直播时平时用来遮挡脸部的图片不见了,画面中显示的是一位与粉丝想象中差别较大的女士,直播间内粉丝纷纷大呼受骗。
在这件事爆出后,礼物榜榜首的大哥,气到直接销号走人。
不过这位是乔碧萝倒是完全不慌,先是放出一则声明说:你们告我啊,我说哪个图是我了吗?

虽然她盗图了,但她一直没有明说那就是她本人啊。在法律上好像也奈何不了她。
接着还在网上疯狂发视频证明自己长的不是那样,可惜粉丝都不买账了。

这几天乔碧萝也在直播平台哭诉,说都怪黑公关,本来只想图个乐,长成啥样不重要,她也没违法。一边哭还一边谢谢打赏的粉丝。
吃瓜群众们也是凑热闹,直播间满屏的礼物,很多人一边骂她一边送飞机送火箭。

这位姐姐的心理素质还是挺强的。网友们针对这件事情也是议论纷纷。
有嘲笑直男的,让你们说女孩子平时追星,起码追星看到的是真实的长相,这下栽了吧。

也有同情那位打赏10万的大哥的,可能有心里阴影了。


也有觉得网友太毒舌的,既然喜欢她的声音就不要以貌取人,但也有人质疑她之前发的动态涉嫌欺骗粉丝。


还有给出了历来的经验,真的,多少新闻报道过网恋的对象是个大汉。
还有人给出了热心的建议,让粉丝觉得她的声音和样貌是比较符合粉丝的想象的。
近几年,这类的案子也是层数不穷。这两天还有男子贷款打赏女主播,妻子抢手机被推下楼,叔侄二人偷车打赏女主播,甚至之前的还有挪用公款打赏女主播入刑的。


网恋有风险,打赏需谨慎啊。打赏前最起码要搞清楚那个人长啥样或者做好什么样子都能接受的准备吧,而且打赏也要适度,不能去违法犯罪来赚给女主播的钱啊。像那位大哥一样一下子接受不了销号。
关于这事儿,微博上连律师们都炸开了锅,争相现身说法,来看看微博上的律师都是咋说的。
从之前的案例看,没有对女主播的欺骗行为以刑事案件处理。

主播隐瞒真容的行为和粉丝打赏行为之间,并非必然因果关系

未成年人的打赏是可以被要回的。这种网络空间的“打赏”,可以视为一种赠予行为。

看了事件叙述,大龄主播曾发出邀约邀请,礼物刷够十万软妹币就满足一项需求,并时常在直播中强调自己的高颜值作为强化达成合同的一项重要依据,那么虚构了缔约的重要事实,违约至少是存在的。

如果主播虚构事实(以男扮女、以大妈扮萝莉等)私下骗取粉丝钱财,那你可以往诈骗上靠。如果主播虚构事实(以男扮女、以大妈扮萝莉等)私下骗取粉丝钱财,那你可以往诈骗上靠。

对主播进行打赏的行为可以视为一种赠与,而赠与合同是实践合同,钱给出去了就已经生效,除非能证明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的,通常不可以撤销。

如果是一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自愿刷给主播的礼物很难要回来。

诈骗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哄骗等方式使人陷入错误认识处分财务。而我们的女主播虽然各种明示暗示刷礼物,却并没有承诺自己非常好看啊!
也就是说,如果礼物刷到了十万,而女主播并没有按照约定露脸,才构成诈骗。

最后再说一点,我真的希望法律人都学习一下乔碧萝的精神,即心理承受能力格外强大。
她真的好强,这几天在一片弹幕的骂声中坚持开直播还唱歌聊天,真的是个了不起的人,非常坚强不屈。有了乔碧萝精神,还有什么事不能成功,还有什么案子搞不定。
说实话真的也很羡慕她,要是咱们律师的钱也像她那么好挣就好了。

『今日话题』
各位法律同行宝宝们,这事儿你怎么看?
评论区一起用专业“吃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