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根本上消除性交易的社会现象
性交易几乎在任何一个社会都存在,在中国春秋时期曾一度流行“官妓”的性交易合法组织,以为国家提供税收。
在如今西方的资本主义社会,更是屡见不鲜,在美国的一些州,在欧洲的一些国家,卖淫这种事甚至是合法化的。
人类的道德观念几乎向来都认为卖淫这种事是可耻的。但是性交易越是隐蔽,越是被打压,就会增大其自身的筹码。
也就是说,如果性交易的数量被强制性减少,但是人对其需求又不断增加的话,只会更加无形中加大性交易的价格,反倒会引起一股恶性循环的味道在人群中流淌。
但是如果像一些将其合法化的国家和地区那样做,就会在某种程度上降低性交易的价格,也即性交易将会成为一种劳动,而货币只是在购买这种劳动。一旦妓女的技艺和劳动换来近乎等价的交换结果,便不会被认为不劳而获。在某种程度上,这样的做法会促进社会的进一步自由,甚至实现真正的伦理自由。
我们长期以来都在道德上对性交易采取批判抵制的态度,不断没有杜绝这一社会现象,反倒无形中促进了这一社会现象的不断恶化甚至沦流成各种形式:酒店卖淫、租户卖淫、社交卖淫。甚至在某种程度上,被包养的小三不也是一种卖淫的方式吗?
我们越是责怪性交易的行为,越是抵制这样的行为,就越会促进这一行为的价值的恶性增殖。笔者只是在以一种相对客观的方式论述这一现象,并没有站在反伦理道德的立场。
那么,我们如何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呢?我的回答是,只有在绝对性爱自由、恋爱自由、婚姻自由的社会,才不会出现性交易这样的恶劣现象。性交易市场化和显化只是其间的过渡阶段。真正要实现没有性交易的社会的办法,只有一个。
我们必须在某种程度上给民众提供恋爱的社会基础,才会让所有人更容易得到不违背道德的性爱,而减少进行性交易的欲望。同时客观上如果所有人都有合适的工作,女人和男人都不会选择卖淫的道路。
另外,婚姻与恋爱也要自由才能保证男人不会在外面寻花问柳以抵抗家里令其厌恶的妻子。因为只有自由的恋爱组成的婚姻形式才会让夫妻双方永远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