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租房纠纷,你一定要学会避免!
如何选择合适的房子?
是通过房东直租还是通过中介承租?
租房合同到底怎么写比较正规?
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时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发生纠纷时该怎么解决?

这些都是千千万万个租房新手所要面临的问题,一不小心,就有可能落入黑心中介的重重陷阱。

想要不被骗,你需要知道租房时潜藏的法律风险。租房过程中出租一方资质的审核、房屋租赁合同的审查、合同无效所造成的后果以及房屋的交付等问题,统统都要了解清楚!
若想避免租房后产生更多的纠纷,在租房子时预防工作一定要做到位。
一、租房合同前期审查须知
出租方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出租房屋的合法占有权或支配权构成了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合法的基础),所以我们在租房时要注意审查出租方的资质。
常见的出租一方可以分为法人和自然人两类,即中介和房屋所有权人。在审核出租方资质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出租方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吗?
简单地说,当出租方为自然人时,需要查看对方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确定对方是否具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8条的规定:

即确定出租人是否已经年满十八岁,或者年满十六周岁以上,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当出租方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时,可查看其营业执照或者年检情况确定其是否为依法成立。
2、出租方有权处置房屋吗?
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出租方一般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但只要是对房屋享有合法出租权利的主体,都有权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使用,成为合法出租方。 如果非房主而是二房东,可以通过其与房主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否约定二房东有权再行出租来确定二房东是否有权转租。
如果通过中介找房则中介必须保证其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如果通过没有办理工商登记、未向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的“黑中介”租房,很可能面临租金、押金等被卷走,租赁合同未到期就被驱逐,或者租赁期间随意涨租、到期退租时无故被扣押金、投诉举报无门等风险。
常见的出租方有以下几类: 第一类,房屋所有权人:当出租方为房屋所有权人时,需查看其房屋所有权证,确认出租方名称与房产证上的房屋所有权人名称是否一致(必要时可到房屋管理部门进行查询)。 第二类,代理人:当出租方为代理人时,需查看房屋所有权人授权代理人代为出租的书面材料(如房屋出租授权委托书、房屋租赁授权委托书),同时还需确定被代理人名称是否与房产证上的房屋所有权人一致,以保证代理来源的合法性。 第三类,共有权人:共有房屋的出租需经过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查看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该房屋的书面证明文件。 存在层层转租的情况时,需要对应每个转租关系相关的证明文件齐备,缺一不可,需要审查转租的证明文件。 重点提示:确认有无出租权,房主本人身份证、房屋产权证身份信息一致;确认有转租权:二房东身份证、租赁合同中允许转租条款;中介资格确认:营业执照、国家信用信息系统公示的备案证明。

二、租赁合同须知 租赁合同约束的是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签字必须是双方本人签字,中介在中介处签字,如有需要可与中介另行签订居间合同。 1、常见的房屋租赁合同形式,有以下两种:
其一是出租方直接使用当地住建部门在官网公布的合同范本作为房屋租赁合同;其二是中介公司单方拟定的格式合同。
2、租赁合同必须写明的内容
1.租赁物名称2.数量3.用途4.租赁期限5.租金及支付期限和方式6.违约责任7.租赁物维修等 参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12条和213条:(以下简称《合同法》)


有效的合同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利的法律基础,所以我们在拿到合同时不能随意一瞥,马马虎虎地就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应逐条逐句看清楚合同,避免后续纠纷。
重要提示:签订合同前检查水电门窗墙,空调楼道卫生间;签订合同前确定水电煤暖电视费,租金押金付租点。分期付款押金过高要担心,要么陷入网贷要么不退钱。
3、租赁合同的范本 之前给大家整理过一份租房合同的模板,里面有必须注意的一些问题与细节如需,请加群主个人微信,id:shouzu51 4、租赁合同期限 ① 租赁期限 租赁期间超过二十年或者转租合同的租赁期间超过原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的,超过部分无效。 《合同法》第214条规定:

② 不定期租赁合同 贪图省事只口头约定而未签订书面租赁合同(或口头约定内容未写入合同中),将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出现纠纷时维权举证难。
根据《合同法》第232条规定:

除上述要点外,合同的形式也值得我们关注。参考《合同法》第215条。

还有一种租赁期间届满情况需要考虑。

所以如果你想租赁某房屋6个月以上,要切记与出租方签订书面合同,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租赁期间约定须知
1、租赁房屋应明确约定用途 租房时应当在合同当中明确约定租赁房屋的用途,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改变租赁房屋的用途,若确有需要改变租赁房屋的用途,则改变的用途不应违反房屋本来的可用范围及使用性质。 同时,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当中明确约定擅自改变租赁用途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出租人的解约权等,实践中因为约定不明发生的纠纷非常多。 作为承租人,如果需要改变租赁房屋的用途,必须事先取得出租人的书面许可。 根据《合同法》的第219条相关规定,

2、“买卖不破租赁”原则要牢记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即“先租后卖”,租赁合同依然有效,新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229条与230条规定:

3、转租必须经出租人同意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未经出租人同意而进行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根据《合同法》第224条规定

另根据《最高院关于房屋租赁的解释》第16条的相关规定

4、住房租赁物品损坏维修及赔偿问题
① 租赁物损坏谁有维修义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220条与221条规定:

② 租赁物损坏的赔偿责任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赔偿数额不能高于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219条与222条参考


四、总结 为了防止在租房过程中踩坑,下面提到的几点都需要大家特别关注:
1.核实业主的房产证明材料和有效身份证明,防止“二房东”违规转租。
2.保护好个人信息,防止被网贷或达成其他商业目的。
3.未实地查看房屋,不签署合同,不缴纳任何费用。
4.看房时,勿忘检查水气煤电,查看是否能正常使用。
5.签订书面合同,明确违约责任和解除条款,视情况约定装修条款。
6.联系正规房产中介公司,勿贪小便宜,导致因小失大。
7.租房时的短信微信、电话录音、票据收据、合同等保留好,防患于未然。
8.如租期超过一年,建议约定每年的租金标准:每年租金一致或按一定比例上浮、下浮,请约定清楚上下浮动比例区间,一般上浮或下调比例不超过5%。
工作本来就已经不易了,试想如果连租个房子都陷入纠纷,真真的是糟糕透了。
租房直接影响到生活的质量,很多人忙于工作忙于奔波,而不注重租房里的这些法律问题,掉进坑里才追悔莫及。所以大家一定要通读全文,做好预防工作,重视租房细节。
总之还是想告诉大家,房子会有的!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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